索引号 002508182/2018-7046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人力社保局 成文日期 2018-05-08
发文字号 有效性
统一编号 关联内容
《杭州市临安区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发放实施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日期:
2018-05-11 10:18
来源:
区人力社保局
浏览量:

 

一、制定背景

    根据《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的若干意见》(临委〔2017〕3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做好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发放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依据文件

    《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的若干意见》(临委〔2017〕31号)

三、主要内容

1.认定条件:(1)2018年1月1日(含)后首次在我区属单位就业(创业)且来临时已获得相应学历或者职称(称号)(2013年12月12日(含)后首次在我区工业企业就业,至今仍在原单位就职且未享受“引入企业高层次人才专项补助”的相关人员可参照本方法申请);即两者都要满足在区属单位首次就业时已获得职称,且仍在原单位。

(2)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创业人员须具有企业营业执照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2.补贴标准:(1)正高级职称人才、博士研究生享受一次性5万元/人生活补贴;

(2)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人才、高级技师或地级市以上技术能手、首席技师、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享受一次性2万元/人生活补贴;

3.办理流程:(1)申报人需在临安区高层次人才服务管理系统中进行人才分类认定,成功申请人才金卡后,进行临安区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申请。

(2)网上申报。申请人向所在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通过临安区高层次人才服务管理系统“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模块在线填写《临安区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上传附件材料。

(3)递交纸质材料至区人才资源管理办公室审核,有错误会及时反馈,申报人可在网上查看进程。

(4)审核通过后,由申请人本人到杭州银行临安支行办理人才专属卡(本人已有杭州银行借记卡可提供卡号),办理完成后一次性发放生活补贴。

4.办理时间:原则上每年集中申报两次(6月和11月),具体通知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外发布。

四、解读单位及联系人

解读单位: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楼志成 0571-61088100       王於双:0571- 63734350

    一、制定背景

    根据《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的若干意见》(临委〔2017〕3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做好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发放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依据文件

    《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的若干意见》(临委〔2017〕31号)

    三、主要内容

1.认定条件:(1)2018年1月1日(含)后首次在我区属单位就业(创业)且来临时已获得相应学历或者职称(称号)(2013年12月12日(含)后首次在我区工业企业就业,至今仍在原单位就职且未享受“引入企业高层次人才专项补助”的相关人员可参照本方法申请);即两者都要满足在区属单位首次就业时已获得职称,且仍在原单位。

(2)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创业人员须具有企业营业执照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2.补贴标准:(1)正高级职称人才、博士研究生享受一次性5万元/人生活补贴;

(2)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人才、高级技师或地级市以上技术能手、首席技师、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享受一次性2万元/人生活补贴;

3.办理流程:(1)申报人需在临安区高层次人才服务管理系统中进行人才分类认定,成功申请人才金卡后,进行临安区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申请。

(2)网上申报。申请人向所在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通过临安区高层次人才服务管理系统“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模块在线填写《临安区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上传附件材料。

(3)递交纸质材料至区人才资源管理办公室审核,有错误会及时反馈,申报人可在网上查看进程。

(4)审核通过后,由申请人本人到杭州银行临安支行办理人才专属卡(本人已有杭州银行借记卡可提供卡号),办理完成后一次性发放生活补贴。

4.办理时间:原则上每年集中申报两次(6月和11月),具体通知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外发布。

    四、解读单位及联系人

    解读单位: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楼志成 0571-61088100       王於双:0571- 6373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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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安区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发放实施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05-11
信息来源: 区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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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根据《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的若干意见》(临委〔2017〕3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做好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发放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依据文件

    《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的若干意见》(临委〔2017〕31号)

三、主要内容

1.认定条件:(1)2018年1月1日(含)后首次在我区属单位就业(创业)且来临时已获得相应学历或者职称(称号)(2013年12月12日(含)后首次在我区工业企业就业,至今仍在原单位就职且未享受“引入企业高层次人才专项补助”的相关人员可参照本方法申请);即两者都要满足在区属单位首次就业时已获得职称,且仍在原单位。

(2)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创业人员须具有企业营业执照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2.补贴标准:(1)正高级职称人才、博士研究生享受一次性5万元/人生活补贴;

(2)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人才、高级技师或地级市以上技术能手、首席技师、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享受一次性2万元/人生活补贴;

3.办理流程:(1)申报人需在临安区高层次人才服务管理系统中进行人才分类认定,成功申请人才金卡后,进行临安区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申请。

(2)网上申报。申请人向所在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通过临安区高层次人才服务管理系统“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模块在线填写《临安区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上传附件材料。

(3)递交纸质材料至区人才资源管理办公室审核,有错误会及时反馈,申报人可在网上查看进程。

(4)审核通过后,由申请人本人到杭州银行临安支行办理人才专属卡(本人已有杭州银行借记卡可提供卡号),办理完成后一次性发放生活补贴。

4.办理时间:原则上每年集中申报两次(6月和11月),具体通知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外发布。

四、解读单位及联系人

解读单位: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楼志成 0571-61088100       王於双:0571- 63734350

    一、制定背景

    根据《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的若干意见》(临委〔2017〕3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做好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发放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依据文件

    《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的若干意见》(临委〔2017〕31号)

    三、主要内容

1.认定条件:(1)2018年1月1日(含)后首次在我区属单位就业(创业)且来临时已获得相应学历或者职称(称号)(2013年12月12日(含)后首次在我区工业企业就业,至今仍在原单位就职且未享受“引入企业高层次人才专项补助”的相关人员可参照本方法申请);即两者都要满足在区属单位首次就业时已获得职称,且仍在原单位。

(2)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创业人员须具有企业营业执照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2.补贴标准:(1)正高级职称人才、博士研究生享受一次性5万元/人生活补贴;

(2)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人才、高级技师或地级市以上技术能手、首席技师、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享受一次性2万元/人生活补贴;

3.办理流程:(1)申报人需在临安区高层次人才服务管理系统中进行人才分类认定,成功申请人才金卡后,进行临安区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申请。

(2)网上申报。申请人向所在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通过临安区高层次人才服务管理系统“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模块在线填写《临安区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上传附件材料。

(3)递交纸质材料至区人才资源管理办公室审核,有错误会及时反馈,申报人可在网上查看进程。

(4)审核通过后,由申请人本人到杭州银行临安支行办理人才专属卡(本人已有杭州银行借记卡可提供卡号),办理完成后一次性发放生活补贴。

4.办理时间:原则上每年集中申报两次(6月和11月),具体通知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外发布。

    四、解读单位及联系人

    解读单位: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楼志成 0571-61088100       王於双:0571- 63734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