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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39247108/2019-60234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税务局 成文日期 2019-11-26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减税降费进校园,税校心连心
日期:
2019-11-26 16:00
来源:
区税务局
浏览量:

近日,浙江农林大学计划财务处副处长陈语在与临安区税务局日常涉税问题咨询中透露,高校每年都有大量的科研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为现金奖励,在获得了较丰厚报酬的同时,按工资薪金税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也形成了一定的税收负担。临安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会同相关业务科室,将税收优惠政策带到了浙江农林大学。

一、政策宣传进校园。根据财税【201858号文第一条规定,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务人员带着宣传小册页走进了浙江农林大学计划财务处,向高校财务人员进行了政策业务和征管操作的详细解读,预测可能会带来的减税降费效应,并提醒实际代扣代缴过程中的风险点。

二、整理备案改报表。税务人员向高校财务人员收集了20187月以来科技成果转化实例,对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科技转化案例,批量在金三系统内做备案,预估出可享受优惠应纳税所得额和相应所属期,并辅导财务人员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中一一修改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表。

三、系统退税享实惠。税务人员对更改后的申报表仔细审核后,按照退税流程逐级审批,将多扣的个人所得税税款返回给扣缴单位,再由扣缴单位逐一返给每个纳税人,使每个纳税人切实享受到减税降费带来的实惠,也从另一方面激发了高校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动力。

截至201911月下旬,共有4位纳税人享受该政策。合计约减少应纳税所得额48万元,个人所得税税款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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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19-11-26
减税降费进校园,税校心连心
发布时间:2019-11-26
信息来源: 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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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农林大学计划财务处副处长陈语在与临安区税务局日常涉税问题咨询中透露,高校每年都有大量的科研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为现金奖励,在获得了较丰厚报酬的同时,按工资薪金税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也形成了一定的税收负担。临安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会同相关业务科室,将税收优惠政策带到了浙江农林大学。

一、政策宣传进校园。根据财税【201858号文第一条规定,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务人员带着宣传小册页走进了浙江农林大学计划财务处,向高校财务人员进行了政策业务和征管操作的详细解读,预测可能会带来的减税降费效应,并提醒实际代扣代缴过程中的风险点。

二、整理备案改报表。税务人员向高校财务人员收集了20187月以来科技成果转化实例,对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科技转化案例,批量在金三系统内做备案,预估出可享受优惠应纳税所得额和相应所属期,并辅导财务人员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中一一修改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表。

三、系统退税享实惠。税务人员对更改后的申报表仔细审核后,按照退税流程逐级审批,将多扣的个人所得税税款返回给扣缴单位,再由扣缴单位逐一返给每个纳税人,使每个纳税人切实享受到减税降费带来的实惠,也从另一方面激发了高校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动力。

截至201911月下旬,共有4位纳税人享受该政策。合计约减少应纳税所得额48万元,个人所得税税款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