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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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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7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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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

 

一、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是基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本院管辖和上级法院指定的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单位部门决算包括:行政单位1家、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1家。具体为:

行政单位: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

事业单位: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审判保障中心。

二、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1.2018年度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2018年度部门收入决算总表(分单位)

3.2018年度部门收入决算总表(分科目)

4.2018年度部门支出决算总表(分单位)

5.2018年度部门支出决算总表(分科目)

6.2018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7.2018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8.2018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9.2018年度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1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表

详见附表。

三、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单位2018年度收入总计6409.82万元、支出总计6353.20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61.08万元,增长4.25%、支出总计增加138.68万元,增长2.23%。主要原因是:人员和公用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409.82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6409.8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100.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309.11万元);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 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 0%;其他收入0万元,占  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 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353.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31.45万元,占 79.20%;项目支出1321.75万元,占20.80%; 经营支出0万元,占 0%。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8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658.89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1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0.7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309.1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335.0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96.39万元,项目支出1,321.75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00.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9.11万元,其他各类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单位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409.82万元、支出总计6353.20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增加261.08万元,增长4.25%、支出总计增加138.68万元,增长2.23%。主要原因是:人员和公用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00.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03%。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0.95万元,减少0.34%。主要原因为预算调整。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100.71万元,支出决算为6,044.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7%。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0.31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3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年中发放信访工作人员岗位津贴。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0.17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1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年中发放纪检工作人员岗位津贴。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9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9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年中发放纪检工作人员岗位津贴。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4618.28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4618.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发放工资、奖金、津贴、公积金等。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35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案件审理过程中的邮寄费、差旅费、车辆运行维修费等。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2018年初预算为294.76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94.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案件执行过程中的邮寄费、差旅费、车辆运行维修费等。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637.96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637.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为增补工资、津贴、公积金、考核奖等清算。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9.5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追加司法救助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35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社保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9.7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干部死亡抚恤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50.71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50.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发放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单位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31.4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35.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696.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被装购置费、工会经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09.11万元,占总支出的4.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年初预算未安排,年中追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309.11万元。全部用于南区业务用户建设项目。

(八)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83.68万元,支出决算为178.92万元,完成预算的97.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73.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24万元,完成预算的52.40%。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52.51万元,增长43.3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或下降)0%。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5.2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49.67%。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相关部门及中院来本院开庭等工作餐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有效控制。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300批次,累计2,00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73.6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57.0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99.56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更新的4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4.1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8年末,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9辆。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2018年度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单位无项目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0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无

3.以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1家行政单位以及所属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审判保障中心1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6.39万元,比上年度减少53.23万元,下降7.10%,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维修费、材料费等支出减少。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7.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7.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43.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6.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0.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7.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的72%。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 19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信访事务支出(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信访岗位津贴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信访工作人员岗位津贴。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纪检工作人员岗位津贴支出。

15.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运行所需的支出。

17.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案件审理过程中的邮寄费、差旅费、车辆运行维修费等支出。

18.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案件执行过程中的邮寄费、差旅费、车辆运行维修费等支出。

19.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增补工资、津贴、公积金、考核奖等清算支出。

20.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司法救助资金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社保缴费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退休干部死亡抚恤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4.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是指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南区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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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

 

一、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是基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本院管辖和上级法院指定的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依法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申请执行的案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单位部门决算包括:行政单位1家、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1家。具体为:

行政单位: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

事业单位: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审判保障中心。

二、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1.2018年度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2018年度部门收入决算总表(分单位)

3.2018年度部门收入决算总表(分科目)

4.2018年度部门支出决算总表(分单位)

5.2018年度部门支出决算总表(分科目)

6.2018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7.2018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8.2018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9.2018年度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1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表

详见附表。

三、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单位2018年度收入总计6409.82万元、支出总计6353.20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61.08万元,增长4.25%、支出总计增加138.68万元,增长2.23%。主要原因是:人员和公用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409.82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6409.8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100.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309.11万元);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 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 0%;其他收入0万元,占  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 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353.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31.45万元,占 79.20%;项目支出1321.75万元,占20.80%; 经营支出0万元,占 0%。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8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658.89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1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0.7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309.1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335.0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96.39万元,项目支出1,321.75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00.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9.11万元,其他各类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单位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409.82万元、支出总计6353.20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增加261.08万元,增长4.25%、支出总计增加138.68万元,增长2.23%。主要原因是:人员和公用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00.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03%。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0.95万元,减少0.34%。主要原因为预算调整。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100.71万元,支出决算为6,044.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7%。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0.31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3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年中发放信访工作人员岗位津贴。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0.17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1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年中发放纪检工作人员岗位津贴。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9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9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年中发放纪检工作人员岗位津贴。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4618.28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4618.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发放工资、奖金、津贴、公积金等。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35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案件审理过程中的邮寄费、差旅费、车辆运行维修费等。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2018年初预算为294.76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94.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案件执行过程中的邮寄费、差旅费、车辆运行维修费等。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637.96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637.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为增补工资、津贴、公积金、考核奖等清算。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9.5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追加司法救助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35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社保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9.7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干部死亡抚恤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50.71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50.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发放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单位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31.4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35.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696.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被装购置费、工会经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09.11万元,占总支出的4.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年初预算未安排,年中追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309.11万元。全部用于南区业务用户建设项目。

(八)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83.68万元,支出决算为178.92万元,完成预算的97.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73.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24万元,完成预算的52.40%。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52.51万元,增长43.3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或下降)0%。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5.2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49.67%。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相关部门及中院来本院开庭等工作餐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有效控制。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300批次,累计2,00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73.6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57.0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99.56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更新的4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4.1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8年末,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9辆。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2018年度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单位无项目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0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无

3.以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1家行政单位以及所属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审判保障中心1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6.39万元,比上年度减少53.23万元,下降7.10%,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维修费、材料费等支出减少。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7.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7.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43.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6.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0.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7.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的72%。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 19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信访事务支出(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信访岗位津贴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信访工作人员岗位津贴。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纪检工作人员岗位津贴支出。

15.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运行所需的支出。

17.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案件审理过程中的邮寄费、差旅费、车辆运行维修费等支出。

18.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案件执行过程中的邮寄费、差旅费、车辆运行维修费等支出。

19.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增补工资、津贴、公积金、考核奖等清算支出。

20.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司法救助资金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社保缴费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退休干部死亡抚恤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4.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是指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南区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