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182/2019-5986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人力社保局 发文日期 2019-09-26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关于做好杭州应届高学历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工作的通告
日期:
2019-09-26 11:49
来源:
区人力社保局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服务“六大行动”打造人才生态最优城市的意见》(市委办〔2019〕41号)文件精神,对新引进到杭州工作的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请各单位认真学习文件内容,做好相应的宣传工作,并发动辖区内或单位人才及时申报。具体政策内容、申报资格、申报流程如下:

一、政策内容

对来临的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毕业5年内的回国留学人员、外国人才)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其中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应届大学毕业生在临安区工作满3年后,再给予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

二、资格条件

(一)申请对象条件:

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学习形式应为全日制,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毕业时间在2019年6月3日(含)之后,申请时限内在我区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二)用人单位条件:

①行政事业单位:临安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包含体制上实行双重管理,在我区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登记发证手续的行政事业单位)

②企业:税收收入缴入区级国库的各类企业,按企业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缴纳归属进行申报和审核。

③其他用人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等),发证机关应为临安区级政府管理部门。

(三)在临安区连续工作满3年,可再次申请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一次性补贴,其他申请条件不变。

(四)申请时限

申请时限为毕业后一年内(回国留学人员、外国人才申请时限放宽至毕业后五年内)。

申请日期认定。以申请人的用人单位首次向受理审核部门网上递交申请材料的时间为准。

毕业时间认定。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学历证书上载明的毕业时间为准,国(境)外高校毕业生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载明的毕业时间为准。学历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载明具体年月日的,以载明的日期为准;仅载明毕业年月的,毕业时间以当月最后一天认定。

三、业务流程

(1)申请人向所在用人单位提交材料,用人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后,按用人单位纳税地(行政事业单位或其他用人单位按隶属关系),登录市人力社保局高层次人才网上服务专窗进行网上申报。申请人属于劳务派遣人员的,由实际用工单位进行审核申报,申报时需同时提供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务派遣合同。

(2)市、区两级人力社保部门审核通过后,由申请人本人到杭州银行(杭州人才服务银行)指定网点办理杭州银行人才专属卡,办理完成后一次性发放生活补贴。

四、所需材料

(1)《杭州市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表》;

(2)身份证明;

(3)学历证明。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关于部分国外高校学历学位证书延迟发放的特殊性,允许申请人提供该校出具的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证明作为替代国家教育部留服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申请人在临安区工作满3年再次申请补贴时,另需提供在临安区连续3年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五、其他

(1)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

(2)在职人员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或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的,不纳入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范畴。

(3)毕业时间为2019年6月2日(含)之前的申请人按《杭州市新引进应届高学历毕业生生活补贴发放实施办法》(杭人社发〔2017〕106号)执行。

六、政策咨询解答

咨询单位:临安区人才资源管理办公室

咨询电话:楼志成 61088100

王於双 63734350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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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区人力社保局
发文日期 2019-09-26
关于做好杭州应届高学历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9-09-26
信息来源: 区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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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服务“六大行动”打造人才生态最优城市的意见》(市委办〔2019〕41号)文件精神,对新引进到杭州工作的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请各单位认真学习文件内容,做好相应的宣传工作,并发动辖区内或单位人才及时申报。具体政策内容、申报资格、申报流程如下:

一、政策内容

对来临的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毕业5年内的回国留学人员、外国人才)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其中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应届大学毕业生在临安区工作满3年后,再给予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

二、资格条件

(一)申请对象条件:

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学习形式应为全日制,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毕业时间在2019年6月3日(含)之后,申请时限内在我区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二)用人单位条件:

①行政事业单位:临安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包含体制上实行双重管理,在我区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登记发证手续的行政事业单位)

②企业:税收收入缴入区级国库的各类企业,按企业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缴纳归属进行申报和审核。

③其他用人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等),发证机关应为临安区级政府管理部门。

(三)在临安区连续工作满3年,可再次申请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一次性补贴,其他申请条件不变。

(四)申请时限

申请时限为毕业后一年内(回国留学人员、外国人才申请时限放宽至毕业后五年内)。

申请日期认定。以申请人的用人单位首次向受理审核部门网上递交申请材料的时间为准。

毕业时间认定。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学历证书上载明的毕业时间为准,国(境)外高校毕业生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载明的毕业时间为准。学历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载明具体年月日的,以载明的日期为准;仅载明毕业年月的,毕业时间以当月最后一天认定。

三、业务流程

(1)申请人向所在用人单位提交材料,用人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后,按用人单位纳税地(行政事业单位或其他用人单位按隶属关系),登录市人力社保局高层次人才网上服务专窗进行网上申报。申请人属于劳务派遣人员的,由实际用工单位进行审核申报,申报时需同时提供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务派遣合同。

(2)市、区两级人力社保部门审核通过后,由申请人本人到杭州银行(杭州人才服务银行)指定网点办理杭州银行人才专属卡,办理完成后一次性发放生活补贴。

四、所需材料

(1)《杭州市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申请表》;

(2)身份证明;

(3)学历证明。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关于部分国外高校学历学位证书延迟发放的特殊性,允许申请人提供该校出具的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证明作为替代国家教育部留服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申请人在临安区工作满3年再次申请补贴时,另需提供在临安区连续3年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五、其他

(1)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

(2)在职人员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或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的,不纳入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范畴。

(3)毕业时间为2019年6月2日(含)之前的申请人按《杭州市新引进应届高学历毕业生生活补贴发放实施办法》(杭人社发〔2017〕106号)执行。

六、政策咨询解答

咨询单位:临安区人才资源管理办公室

咨询电话:楼志成 61088100

王於双 63734350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