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238/2020-57605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审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0-01-30 |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本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数量、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数量、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等九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浙江临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www.lin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杭州市临安区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江桥路329号四楼;邮编:311300;电话:63718565;传真:63738045)
2019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我局利用平时的例会学习时间,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机关干部法制学习重要内容,通过学习,增强了机关干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三是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坚持规范化建设,方便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防止敷衍塞责现象的发生,提高办理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2.5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的深度、广度还须拓展。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
(二)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一是丰富公开内容。按照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要求,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深度、广度,把“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落到实处。二是注重量质并举。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努力提升信息公开质量,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使政府信息公开更加全面、精准、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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