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0185/2020-6657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卫健局 发文日期 2020-12-07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临安区卫生健康局2019年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0-01-08 16:20
来源:
区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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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之年,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升卫健依法行政能力之年,我局在区委和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着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加强执法监督,现就今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卫健依法行政能力

根据区委《2019年法制临安建设工作要点》、区政府《临安区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我局下发《杭州市临安区卫生健康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任务分解表,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高水平提升卫键系统依法行政能力。

1卫健执法基本情况:2019年,卫健行政执法立案287件,结案287件,罚没款共计80.83万元。立案查处一批涉嫌医务人员违规“挂证”、违规使用未经批准药品、大药房违规开展互联网医疗、抗菌药物越级使用、生活美容场所开展非法医美、不符合规范出具医学文书、超出批件内容生产涉水产品等典型违法案件。行政处罚案件无行政处罚听证、复议、诉讼和撤销、撤回处罚现象。

2、开展“七五”普法教育活动

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法律,遵守执行法律,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按照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学习新干线、“学习强国”以及日常法律学习等各类涉法学习要求,健全法治学习制度,培育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通过案例指导、组织旁听行政审判活动、法治专题讲座等方式,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医疗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的法治教育、业务教育和廉政教育,规范行政执法,强化依法执业;完善普法责任制,积极组织开展卫生健康主题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多种平台及形式,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组织卫健康系统积极参与“参观五四馆,观众超百万”活动,共有12家单位组织800余人进行宪法宣誓活动。

3、全面落实卫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执法公示责任,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信息的内部审核和管理制度,强化事前公开,积极推动信息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事中、事后公示,规范统一着装,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全程公示执法身份,及时录入执法信息系统,公示双随机检查结果,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布执法决定信息。

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人员实施行政执法活动、应通过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等方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环节进行全过程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建立健全基于互联网、电子认证、电子签章的行政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工作机制,积极推进信息化记录储存方式,通过技术手段对同一执法对象的文字记录、音像记录进行统一储存。

三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今年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卫生计生行政处罚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我局卫生计生行政处罚工作,建立重大案件两级法制审核审批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不通过的,一律不作出决定。落实重大处罚案件报送备案制度,重大行政案件完结后,每月报送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区政府法制机构备案,完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制度。

二、认真梳理,推进卫健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

1、卫健审批办结基本情况

2019年,卫健窗口共受理各类计生卫生行政审批件共3201件,办结3201件,办结率100%,及时率100%,无不满意情况。其中公共场所841件、医疗机构365件、放射诊疗18件、医师护士注册1647件(含多点执业备案),母婴保健11件,再生育审批144人,集中式供水2件,乡村医生再注册173人许可事项中无不满意情况,无重大行政许可、卫生行政许可听证、复议、诉讼和撤销、撤回现象。

卫健局窗口工作人员第二季度获得服务之星荣誉称号,第三季度获评红旗窗口。

2、积极应对,完成下放事项承接

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审批工作的通知》、《杭州市卫生计生委关于深化“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通知》要求,我局承接了医疗机构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许可部分委托事项,承接了医学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疗机构设置和执业许可工作,承接了健康体检中心和眼科医院(床位在20张至79张)医疗机构设置和执业许可工作,承接了医疗消毒供应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安宁疗护中心、康复医疗中心和护理中心医疗机构设置和执业许可工作。

3、全面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审批时限

全面清理各类审批申请材料和证明事项,取消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的资料。积极探索新办企业“容缺受理”制度,凡申请人书面承诺符合相关条件的,应予以受理并加强指导与监管,提高办事效率,改善营商环境。进一步理顺审批工作流程,实行“ 3个一”即“-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审批”,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限,避免“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时限压缩至10日,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时限压缩至10日,医师、护士执业注册即时办理。诊所设立实现“一件事”,5个工作日办结。

4、加大力度落实民生事项“就近办”,个人事项“零材料办”

我局共有省民生事项(行政权力类)4类:包含再生育审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核发、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核发、生育登记;民生事项(公共服务类)3类:包含出具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办理、出具死亡证明;该7类民生事项均已实现“就近办”标准,其中出具出生医学证明覆盖全区具有产科的医疗机构,其余6类已覆盖基层医疗机构和便民服务中心。推出出生“一件事”“五证联办”服务制度,在全区范围实现出生“一件事”一站式联办、一体化服务。个人13个办事事项实现了办事“零材料”。

5、荣获省级深改办的“竟跑者”称号

根据《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我局在诊所开办全流程“一件事”上积极探索,争做减法,最终达到诊所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5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期)审批办结,荣获浙江省“最多跑一次”竟跑者称号。

三、2020年工作思路:

1、健全法制政府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依法、科学、民主的公共决策机制,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措施、重大政府投资项目要进行充分的法律、规划和可行性论证,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

2、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进一步完善我局规范性文件制发标准、程序和签发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队伍建设和对医疗机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力度,杜绝文件中出现和法律、法规、上级党委、政府下发文件精神不一致的情况出现。按照“谁发文、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发文审批负责制,各科室发文件必须报办公室备案审查,做到“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对不备案的要及时进行通报、处理。

3、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采取多种措施对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规范执法方面的培训,增强规范执法的意识,加强案卷评审,有错必纠,有错必改,切实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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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之年,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升卫健依法行政能力之年,我局在区委和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着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加强执法监督,现就今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卫健依法行政能力

根据区委《2019年法制临安建设工作要点》、区政府《临安区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我局下发《杭州市临安区卫生健康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任务分解表,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高水平提升卫键系统依法行政能力。

1卫健执法基本情况:2019年,卫健行政执法立案287件,结案287件,罚没款共计80.83万元。立案查处一批涉嫌医务人员违规“挂证”、违规使用未经批准药品、大药房违规开展互联网医疗、抗菌药物越级使用、生活美容场所开展非法医美、不符合规范出具医学文书、超出批件内容生产涉水产品等典型违法案件。行政处罚案件无行政处罚听证、复议、诉讼和撤销、撤回处罚现象。

2、开展“七五”普法教育活动

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法律,遵守执行法律,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按照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学习新干线、“学习强国”以及日常法律学习等各类涉法学习要求,健全法治学习制度,培育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通过案例指导、组织旁听行政审判活动、法治专题讲座等方式,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医疗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的法治教育、业务教育和廉政教育,规范行政执法,强化依法执业;完善普法责任制,积极组织开展卫生健康主题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多种平台及形式,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组织卫健康系统积极参与“参观五四馆,观众超百万”活动,共有12家单位组织800余人进行宪法宣誓活动。

3、全面落实卫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执法公示责任,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信息的内部审核和管理制度,强化事前公开,积极推动信息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事中、事后公示,规范统一着装,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全程公示执法身份,及时录入执法信息系统,公示双随机检查结果,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布执法决定信息。

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人员实施行政执法活动、应通过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等方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环节进行全过程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建立健全基于互联网、电子认证、电子签章的行政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工作机制,积极推进信息化记录储存方式,通过技术手段对同一执法对象的文字记录、音像记录进行统一储存。

三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今年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卫生计生行政处罚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我局卫生计生行政处罚工作,建立重大案件两级法制审核审批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不通过的,一律不作出决定。落实重大处罚案件报送备案制度,重大行政案件完结后,每月报送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区政府法制机构备案,完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制度。

二、认真梳理,推进卫健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

1、卫健审批办结基本情况

2019年,卫健窗口共受理各类计生卫生行政审批件共3201件,办结3201件,办结率100%,及时率100%,无不满意情况。其中公共场所841件、医疗机构365件、放射诊疗18件、医师护士注册1647件(含多点执业备案),母婴保健11件,再生育审批144人,集中式供水2件,乡村医生再注册173人许可事项中无不满意情况,无重大行政许可、卫生行政许可听证、复议、诉讼和撤销、撤回现象。

卫健局窗口工作人员第二季度获得服务之星荣誉称号,第三季度获评红旗窗口。

2、积极应对,完成下放事项承接

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审批工作的通知》、《杭州市卫生计生委关于深化“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通知》要求,我局承接了医疗机构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许可部分委托事项,承接了医学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疗机构设置和执业许可工作,承接了健康体检中心和眼科医院(床位在20张至79张)医疗机构设置和执业许可工作,承接了医疗消毒供应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安宁疗护中心、康复医疗中心和护理中心医疗机构设置和执业许可工作。

3、全面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审批时限

全面清理各类审批申请材料和证明事项,取消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的资料。积极探索新办企业“容缺受理”制度,凡申请人书面承诺符合相关条件的,应予以受理并加强指导与监管,提高办事效率,改善营商环境。进一步理顺审批工作流程,实行“ 3个一”即“-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审批”,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限,避免“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时限压缩至10日,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时限压缩至10日,医师、护士执业注册即时办理。诊所设立实现“一件事”,5个工作日办结。

4、加大力度落实民生事项“就近办”,个人事项“零材料办”

我局共有省民生事项(行政权力类)4类:包含再生育审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核发、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核发、生育登记;民生事项(公共服务类)3类:包含出具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办理、出具死亡证明;该7类民生事项均已实现“就近办”标准,其中出具出生医学证明覆盖全区具有产科的医疗机构,其余6类已覆盖基层医疗机构和便民服务中心。推出出生“一件事”“五证联办”服务制度,在全区范围实现出生“一件事”一站式联办、一体化服务。个人13个办事事项实现了办事“零材料”。

5、荣获省级深改办的“竟跑者”称号

根据《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我局在诊所开办全流程“一件事”上积极探索,争做减法,最终达到诊所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5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期)审批办结,荣获浙江省“最多跑一次”竟跑者称号。

三、2020年工作思路:

1、健全法制政府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依法、科学、民主的公共决策机制,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措施、重大政府投资项目要进行充分的法律、规划和可行性论证,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

2、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进一步完善我局规范性文件制发标准、程序和签发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队伍建设和对医疗机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力度,杜绝文件中出现和法律、法规、上级党委、政府下发文件精神不一致的情况出现。按照“谁发文、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发文审批负责制,各科室发文件必须报办公室备案审查,做到“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对不备案的要及时进行通报、处理。

3、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采取多种措施对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规范执法方面的培训,增强规范执法的意识,加强案卷评审,有错必纠,有错必改,切实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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