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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08377/2020-6527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水利水电局 成文日期 2020-11-10
统一编号 有效性
临水〔2020〕203号 关于要求调查全区山塘管理范围内建筑物的通知
日期:
2020-11-10 14:07
来源:
浏览量:

各镇街:

根据浙江省审计厅《关于我省2020年三季度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的报告》及省市各级领导批示精神,为积极落实审计整改要求,全面掌握我区山塘(含低坝山塘)管理范围内建筑物的情况,现要求你们对辖区内所有山塘开展调查,并按附表填写上报,切勿瞒报、漏报,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1、山塘的管理范围按以下标准划定:(1)蓄水区:设计洪水位淹没线以下范围;(2)坝体:坝体两端向外水平延伸不少于 10 m 的地带;(3)溢洪道:溢洪道边墙向外侧水平延伸不少于 3 m 的地带;(4)背水坡脚:坝高不超过 10 m 的,为背水坡脚向外水平延伸 10 m 范围内地带;坝高超过 10 m的,为背水坡脚向外水平延伸坝高值范围内地带。

2、本次调查的建筑物指山塘管理范围内与大坝运行管理无关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管理房、启闭机房等山塘附属管理设施及村级饮用水设施用房等不含。

3、现场调查时请做好影像资料收集,并于2020年11月15日前将附表(以 PDF 版式)和影像资料上报局管理科。

 

附表:临安区山塘涉水建筑物调查表.xlsx

 

联系人:章妍,联系电话:23618058

 

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局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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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水〔2020〕203号 关于要求调查全区山塘管理范围内建筑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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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审计厅《关于我省2020年三季度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的报告》及省市各级领导批示精神,为积极落实审计整改要求,全面掌握我区山塘(含低坝山塘)管理范围内建筑物的情况,现要求你们对辖区内所有山塘开展调查,并按附表填写上报,切勿瞒报、漏报,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1、山塘的管理范围按以下标准划定:(1)蓄水区:设计洪水位淹没线以下范围;(2)坝体:坝体两端向外水平延伸不少于 10 m 的地带;(3)溢洪道:溢洪道边墙向外侧水平延伸不少于 3 m 的地带;(4)背水坡脚:坝高不超过 10 m 的,为背水坡脚向外水平延伸 10 m 范围内地带;坝高超过 10 m的,为背水坡脚向外水平延伸坝高值范围内地带。

2、本次调查的建筑物指山塘管理范围内与大坝运行管理无关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管理房、启闭机房等山塘附属管理设施及村级饮用水设施用房等不含。

3、现场调查时请做好影像资料收集,并于2020年11月15日前将附表(以 PDF 版式)和影像资料上报局管理科。

 

附表:临安区山塘涉水建筑物调查表.xlsx

 

联系人:章妍,联系电话:23618058

 

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局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