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174/2021-6956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1-01-22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定了!区国资办五项举措护航国企阳光出租
日期:
2020-11-13 15:40
来源:
区财政局
浏览量:

近日,区国资办发布国有企业房产土地出租实施细则,聚焦五项举措,护航区属国有企业出租管理阳光运营。

明确监管范围

凡区属国有企业所属的房产和土地(含未办产证但产权清晰的房产土地及拆迁代管土地)均纳入监管。

严守六项原则

区属国有企业遵照依法合规、公开公平公正、程序到位原则;监管机构实施分级管理、功能导向、长效整治会所原则。

规范出租程序

通过明确出租方式、细化出租方案,确保出租程序到位。

细化租赁条件

细则规定房产租赁期限一般1-3年,最长不超过5年;土地租赁年限一般1-2年,原则上不超过五年;分期分档确定租赁价格;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须上报国资办备案。

强化租后管理

区属国有企业承担出租房地产日常监管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明确承租户合同违约后事项处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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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财政局区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1-01-22
定了!区国资办五项举措护航国企阳光出租
发布时间:2020-11-13
信息来源: 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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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区国资办发布国有企业房产土地出租实施细则,聚焦五项举措,护航区属国有企业出租管理阳光运营。

明确监管范围

凡区属国有企业所属的房产和土地(含未办产证但产权清晰的房产土地及拆迁代管土地)均纳入监管。

严守六项原则

区属国有企业遵照依法合规、公开公平公正、程序到位原则;监管机构实施分级管理、功能导向、长效整治会所原则。

规范出租程序

通过明确出租方式、细化出租方案,确保出租程序到位。

细化租赁条件

细则规定房产租赁期限一般1-3年,最长不超过5年;土地租赁年限一般1-2年,原则上不超过五年;分期分档确定租赁价格;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须上报国资办备案。

强化租后管理

区属国有企业承担出租房地产日常监管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明确承租户合同违约后事项处理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