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182/2020-65570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责任部门 | 区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0-11-20 |
关联类型 |
一、制定背景
为落实《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第三十条“制定机关根据上级机关的要求或者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对其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或者即时清理”的规定,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区人力社保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原起草科室(单位)提出清理意见和建议,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决定对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失效,对1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二、制定依据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
三、主要内容
(一)失效文件
1.关于调整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临人社发〔2016〕67号)
2.临安市大学生(留学生)自主创业扶持实施细则(试行)(临人社发〔2017〕61号)
3.关于调整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临人社发〔2018〕72号)
4.关于阶段性下调社会保险缴费比例有关问题的通知(临人社发〔2019〕32号)
5.关于调整杭州市临安区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临人社发〔2019〕55号)
6.关于做好2019年杭州市临安区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结算有关工作的通知(临人社发〔2019〕63号)
(二)废止文件
1.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贴政策的实施意见(临人社发〔2015〕116号)
2.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临人社发〔2015〕118号)
3.关于调整临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临人社发〔2017〕33号)
4.临安市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训练实施细则(临人社发〔2017〕62号)
5.关于调整杭州市临安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临人社发〔2018〕18号)
6.杭州市临安区人才金卡实施办法(试行)(临人社发〔2018〕46号 )
7.杭州市临安区高层次人才购车上牌补贴发放实施办法(试行)(临人社发〔2018〕48号)
8.杭州市临安区大学生自主创业扶持实施办法(试行)(临人社发〔2018〕50号)
9.杭州市临安区企业人才实践基地资助办法(试行)(临人社发〔2018〕51号)
10.关于推进临安区博士后工作站建设的实施细则(试行)(临人社发〔2018〕58号)
11.关于推进临安区企业大学建设的实施细则(试行)(临人社发〔2018〕59号)
12.关于推进临安区柔性引才引智建设的实施细则(试行)(临人社发〔2018〕60号)
13.临安区“天目春雨”人才培养工程实施细则(试行)(临人社发〔2018〕61号)
14.关于临安区高技能人才培养实施细则(试行) (临人社发〔2018〕62号)
15.关于调整临安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临人社发〔2018〕79号)
四、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20年12月18日起施行。
四、解读单位及解读人
解读单位: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郑盛(局长)
蘧剑炜(局法制科科长)
柳闻霞(局法制科科员)
联系电话:0571-63718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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