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369/2020-680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0-12-31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关于印发《临安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
分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日期:
2020-12-31 17:16
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关于印发《临安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

分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临安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分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

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8

 

临安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分级管理

实施办法(试行)

 

根据《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浙江省村级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公开规定》、《临安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省市区决策部署,以改革的理念创新的举措、科学的手段,着力深化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管理,提升“三资”监管水平,确保“三资”规范化运行,深入推进清廉村建设,激发农村基层活力,助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增长和农民收入持续增加,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二、实施步骤

1.确定对象。结合省、市三年一轮财务审计监督工作要求,每年初按照审计任务分配指标,经镇(街道)预报,由区农业农村局核定当年被审计对象100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规范审计。区农业农村局委托经公开招投标确定的中介审计机构100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规范开展财务审计。区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参与指导。

3.初步测评。在审计过程中,由中介审计机构对照评分标准逐村、逐年、逐项检查测评赋分。测评内容主要包括民主管理、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债务管理、集体经济发展、档案管理、人员管理、一票否决事项及其他等9个方面,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见附件。主要依据检查测评赋分情况(审计年度的平均分值),对100个被审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初步实施红黄绿分级,原则上绿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数量不超过总审计数的20%,70分(不含)以下为红牌,其余为黄牌。

4.限期整改。审计、测评中发现的问题,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按时完成整改,各镇(街道)协助、监督落实整改。所有被审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完成整改后,由所在镇(街道)出具书面整改完成报告,提交区农业农村局备案。区农业农村局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核,重点对问题较大、失分较多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复核。对已经查实违反村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违纪违法的,将相关线索移送关部门依法处置。

5.综合评审。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召集区纪委、巡察办、民政局、审管办、信访局等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组成综合评审组,结合本单位掌握的情况,对初步分级结果开展综合评审,确定综评结果。同时对前三年的绿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也实施综合评审。

6.公布结果。对当年红牌、黄牌、绿牌和前三年的绿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综合评审结果由区农业农村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公布最终结果。同步向区纪委、组织部、民政局、审管办等单位报送。

三、结果运用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红黄绿“三资”分级管理结果,可作为镇(街道)、村两级有关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绿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可优先安排村级项目、各类改革试点等;绩效考核、村干部报酬挂钩,绿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绩效考核,年度总奖金按照临农产改办〔2019〕10号文件核定的基础上,再增加该年度绩效考核总奖金的20%,这笔资金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承担,年度总奖金不超过25万元。红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原则上不得享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绩效考核奖。若绿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评定后发生一票否决事项的,则降档成为红牌,取消后续年度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如果期间经历再次审计评价,则以新认定的分级结果为准并运用。具体结果运用由相关单位确定。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将这项工作作为提高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水平、规范“三资”管理、激发基层活力、保障清廉村社、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抓实抓好。

2.规范实施。区农业农村局要周密安排财务审计计划,确保村级财务三年一轮审全覆盖;要加强对中介审计机构的监督指导,确保审计工作的客观公正;要严格按照程序推进,及时修改不完善的内容,确保分级结果的公正有效。各镇(街道)要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及时向各业务主管部门报备整改情况;要对照考核评分标准定期全面梳理村级“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漏补缺,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

3.用好结果。以既抓实规范、又抓好活力为目标,需要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充分结合本单位职能以及工作实际,积极运用好“三资”分级管理结果,充分发挥本办法的指挥棒作用,助推各项工作落实。

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试行三年,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附件:临安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量化考核评分标准



临安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量化考核评分标准

序号

考核指标

分值

考核内容

计分细则

得分

1

民主

管理

24分)

制度建设

3

村经济合作社结合实际,制订“三资”管理制度、财务预决算管理制度、财务收支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民主管理和监督制度等。

每缺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民主决策

10

重大经济性事务决策严格执行“五议一审核两公开”制度。村务联席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记录详实,公开过程真实。

未按“五议一审核两公开”制度执行的每项(件)扣2分,无会议记录或记录不全,公开不到位执行不规范的每项(件)扣1分,扣完为止。


民主监督

5

村(社)监会全体成员每结账前开展财务监督活动并有记录(2分)。                        

每缺少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村(社)监会积极参与村重大经济性事务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并有记录(3分)。

未参与监督每项(件)扣1分,监督不规范的每项(件)扣0.5分,扣完为止。


务公开

6

按月在公开栏公开财务8张表(2分)。

未公开、公开不及时或公开不全扣1分扣完为止。


按月逐笔公开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支(2分)。

未公开、公开不及时或公开不全扣1分扣完为止。


重大经济事项即时公开(2分)。

未公开、公开不及时或公开不全扣1分扣完为止。


2

项目

管理

24分)

招投标管理

7

严格按照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和村级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投标制度。

招投标资料缺失、预算设计不充分不规范执行的每项(件)扣1分未审批报备、未进行比价磋商或应招未招、拆分项目等未执行招投标制度的,每项(件)扣2分,扣完为止。


合同管理

 6

合同签订规范及签订率达100%(2分)。

合同未签每项(件)扣1分,签订不规范的每项(件)扣0.5分,扣完为止。


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2分)。

违反合同约定付款每次1扣完为止。


不得随意变更合同(2分)。

工程项目变更比例超过合同价限制比例(10%),扣2分。


项目监督

7

成立项目监督小组(1分)。

未成立项目监督小组扣1分。


施工过程有监督、有记录、有质量保证金(2分)。

每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村级集体工程项目按规定上报,并组织工程验收(2分)。

按规定上报未按要求组织工程验收的,每次1分,扣完为止。


村(社)干部不得以本人、配偶及其亲属名义违规干预和插手本村工程项目建设(2分)。

村(社)干部违反规定的,扣2分。


决算管理

4

招投标的项目须提供决算审计报告、不需招投标的项目须提供村务联席会议竣工验收报告及结算手续印证材料

未提供决算审计报告或村务联席会议竣工验收报告、结算手续印证材料每项(件)扣1分,扣完为止。


3

资金

管理

(24分)

货币资金管理

12

按照镇(街道)确定的备用金标准执行,或按照村务卡制度执行2分)

 

 

 

 

 

 

违反备用金规定的每次扣1分,或村务卡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扣1分扣完为止。


按规定在银行设立基本结算账户(2分)。

违规设立账户、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的扣2分。


库存现金管理规范(3分)。

有白条抵库、坐收坐支现象的每起扣1分,扣完为止。


及时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2分)。

未及时登记、未做到日清月结的每次1分,扣完为止。


及时结报账,按月将村财务收支票据结报入服务中心(3分)。

结报不及时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票据管理

5

收入票据使用规定统一的收款收据并有专人保管,及时与服务中心核销(1分)。

无专人保管扣0.5分,使用其他收据或未及时与服务中心核销的每起(次)扣0.5分扣完为止。


支出票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统一应税票据(2分)。

违反规定将不规范票据结记入账的每起(次)扣1分,扣完为止。


报销票据要有完整的报销手续(2)。

手续不齐全的每起(次)扣0.5分,扣完为止。


项目资金管理

3

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项目资金未专款专用的,扣3分。


财务审批管理

4

严格按照审批规定程序实行联签审批。

审批手续不完备或程序不到位的每起(次)扣1分,扣完为止。


4

债务

管理

(10分)

村集体负债

4

除经营性负债外,村集体无实际负债。

实际负债50万(含)以下的扣1分,50万元至100万元(含)扣2分,100万元至300万元(含)扣3分,300万以上扣4分。


化解债务

2

完成当年化债任务

没有完成当年化债任务的2


严控新增债务

4

当年无新增实际负债。

有新增实际负债的,扣4分。


5

集体

经济

发展

(10分)

资源资产台账

3

村集体所有资产、资源逐一登记、造册、建立资产台账并录入网络管理系统。

登记不全或不规范,扣2分未建立台账或未录入系统,扣3分。


发展集体

经济项目

2

有村办各类企业按《章程》规范运行。村集体有其他自主增收项目

没有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年度收入

2

当年总收入和经营性收入达到上级规定数额。

没完成的扣2分。


产权交易

3

按照区有关规定规范开展农村产权交易。

应进未进平台交易的每起扣1分。村级自行组织公开协商、交易程序不规范的,每起扣1分。未及时签订合同、未及时收取相关款项的,每起扣1分。扣完为止。


6

档案

管理

3分)

档案资料

整理归档

3

财务会计资料、项目建设资料、民主决策、各类合同等其他重要资料按时完整收集归档。

档案资料收集不及时或不完整的每项(件)扣1分,扣完为止。


7

人员

管理

3分)

资产专管员(报账员)管理

3

按照《区村级集体资产专管员(报账员)管理办法》规定配置、管理。

报账员连续缺位3个月以上、超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落实上级布置的工作、不认真履行本职工作、无故不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报酬无保障等,每项(人、次)1分,扣完为止。


8

其他相关工作(2分)

2

按照相关要求落实

未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工作的,每次扣1份,扣完为止


9

一票

否决

重大财务信访

\

因农村集体“三资”引起集体或重大信访,经有关部门认定情况属实,直接得红牌。


严重经济问题

\

干部因相关经济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政务记过处分及以上的,直接得红牌。


故意隐瞒债务

\

经查实存在故意隐瞒债务的情形,直接得红牌。



合计


100



注解:

1.重大经济性事务:村集体自筹资金投资估算价10万元以上的项目(工程);10万元以上村集体资产经营项目、集体对外投资项目和5万元以上集体固定资产处置事项;村集体土地流转项目(公共建设项目除外);村集体资金出借、3万元以上集体资产购置、年度总量5万元以上的村集体举债(利息);土地补偿费分配使用方案;财务预决算及年终收益分配方案;法律、法规规定或应当实行民主管理的其他经济事项。

2.“五议一审核两公开”:党员群众建议、村党组织提议、村务联席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股东)代表大会决议;镇(街道)业务科室及领导审核;村民(股东)代表大会决议结果公开、实施情况公开。


分享:
字体: [

]
打印
索引号 002508369/2020-6801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0-12-31
关于印发《临安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
分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31
信息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关于印发《临安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

分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临安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分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

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8

 

临安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分级管理

实施办法(试行)

 

根据《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浙江省村级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公开规定》、《临安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省市区决策部署,以改革的理念创新的举措、科学的手段,着力深化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管理,提升“三资”监管水平,确保“三资”规范化运行,深入推进清廉村建设,激发农村基层活力,助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增长和农民收入持续增加,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二、实施步骤

1.确定对象。结合省、市三年一轮财务审计监督工作要求,每年初按照审计任务分配指标,经镇(街道)预报,由区农业农村局核定当年被审计对象100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规范审计。区农业农村局委托经公开招投标确定的中介审计机构100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规范开展财务审计。区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参与指导。

3.初步测评。在审计过程中,由中介审计机构对照评分标准逐村、逐年、逐项检查测评赋分。测评内容主要包括民主管理、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债务管理、集体经济发展、档案管理、人员管理、一票否决事项及其他等9个方面,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见附件。主要依据检查测评赋分情况(审计年度的平均分值),对100个被审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初步实施红黄绿分级,原则上绿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数量不超过总审计数的20%,70分(不含)以下为红牌,其余为黄牌。

4.限期整改。审计、测评中发现的问题,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按时完成整改,各镇(街道)协助、监督落实整改。所有被审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完成整改后,由所在镇(街道)出具书面整改完成报告,提交区农业农村局备案。区农业农村局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核,重点对问题较大、失分较多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复核。对已经查实违反村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违纪违法的,将相关线索移送关部门依法处置。

5.综合评审。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召集区纪委、巡察办、民政局、审管办、信访局等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组成综合评审组,结合本单位掌握的情况,对初步分级结果开展综合评审,确定综评结果。同时对前三年的绿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也实施综合评审。

6.公布结果。对当年红牌、黄牌、绿牌和前三年的绿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综合评审结果由区农业农村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公布最终结果。同步向区纪委、组织部、民政局、审管办等单位报送。

三、结果运用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红黄绿“三资”分级管理结果,可作为镇(街道)、村两级有关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绿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可优先安排村级项目、各类改革试点等;绩效考核、村干部报酬挂钩,绿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绩效考核,年度总奖金按照临农产改办〔2019〕10号文件核定的基础上,再增加该年度绩效考核总奖金的20%,这笔资金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承担,年度总奖金不超过25万元。红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原则上不得享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绩效考核奖。若绿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评定后发生一票否决事项的,则降档成为红牌,取消后续年度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如果期间经历再次审计评价,则以新认定的分级结果为准并运用。具体结果运用由相关单位确定。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将这项工作作为提高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水平、规范“三资”管理、激发基层活力、保障清廉村社、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抓实抓好。

2.规范实施。区农业农村局要周密安排财务审计计划,确保村级财务三年一轮审全覆盖;要加强对中介审计机构的监督指导,确保审计工作的客观公正;要严格按照程序推进,及时修改不完善的内容,确保分级结果的公正有效。各镇(街道)要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及时向各业务主管部门报备整改情况;要对照考核评分标准定期全面梳理村级“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漏补缺,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

3.用好结果。以既抓实规范、又抓好活力为目标,需要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充分结合本单位职能以及工作实际,积极运用好“三资”分级管理结果,充分发挥本办法的指挥棒作用,助推各项工作落实。

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试行三年,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附件:临安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量化考核评分标准



临安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量化考核评分标准

序号

考核指标

分值

考核内容

计分细则

得分

1

民主

管理

24分)

制度建设

3

村经济合作社结合实际,制订“三资”管理制度、财务预决算管理制度、财务收支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民主管理和监督制度等。

每缺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民主决策

10

重大经济性事务决策严格执行“五议一审核两公开”制度。村务联席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记录详实,公开过程真实。

未按“五议一审核两公开”制度执行的每项(件)扣2分,无会议记录或记录不全,公开不到位执行不规范的每项(件)扣1分,扣完为止。


民主监督

5

村(社)监会全体成员每结账前开展财务监督活动并有记录(2分)。                        

每缺少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村(社)监会积极参与村重大经济性事务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并有记录(3分)。

未参与监督每项(件)扣1分,监督不规范的每项(件)扣0.5分,扣完为止。


务公开

6

按月在公开栏公开财务8张表(2分)。

未公开、公开不及时或公开不全扣1分扣完为止。


按月逐笔公开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支(2分)。

未公开、公开不及时或公开不全扣1分扣完为止。


重大经济事项即时公开(2分)。

未公开、公开不及时或公开不全扣1分扣完为止。


2

项目

管理

24分)

招投标管理

7

严格按照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和村级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投标制度。

招投标资料缺失、预算设计不充分不规范执行的每项(件)扣1分未审批报备、未进行比价磋商或应招未招、拆分项目等未执行招投标制度的,每项(件)扣2分,扣完为止。


合同管理

 6

合同签订规范及签订率达100%(2分)。

合同未签每项(件)扣1分,签订不规范的每项(件)扣0.5分,扣完为止。


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2分)。

违反合同约定付款每次1扣完为止。


不得随意变更合同(2分)。

工程项目变更比例超过合同价限制比例(10%),扣2分。


项目监督

7

成立项目监督小组(1分)。

未成立项目监督小组扣1分。


施工过程有监督、有记录、有质量保证金(2分)。

每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村级集体工程项目按规定上报,并组织工程验收(2分)。

按规定上报未按要求组织工程验收的,每次1分,扣完为止。


村(社)干部不得以本人、配偶及其亲属名义违规干预和插手本村工程项目建设(2分)。

村(社)干部违反规定的,扣2分。


决算管理

4

招投标的项目须提供决算审计报告、不需招投标的项目须提供村务联席会议竣工验收报告及结算手续印证材料

未提供决算审计报告或村务联席会议竣工验收报告、结算手续印证材料每项(件)扣1分,扣完为止。


3

资金

管理

(24分)

货币资金管理

12

按照镇(街道)确定的备用金标准执行,或按照村务卡制度执行2分)

 

 

 

 

 

 

违反备用金规定的每次扣1分,或村务卡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扣1分扣完为止。


按规定在银行设立基本结算账户(2分)。

违规设立账户、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的扣2分。


库存现金管理规范(3分)。

有白条抵库、坐收坐支现象的每起扣1分,扣完为止。


及时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2分)。

未及时登记、未做到日清月结的每次1分,扣完为止。


及时结报账,按月将村财务收支票据结报入服务中心(3分)。

结报不及时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票据管理

5

收入票据使用规定统一的收款收据并有专人保管,及时与服务中心核销(1分)。

无专人保管扣0.5分,使用其他收据或未及时与服务中心核销的每起(次)扣0.5分扣完为止。


支出票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统一应税票据(2分)。

违反规定将不规范票据结记入账的每起(次)扣1分,扣完为止。


报销票据要有完整的报销手续(2)。

手续不齐全的每起(次)扣0.5分,扣完为止。


项目资金管理

3

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项目资金未专款专用的,扣3分。


财务审批管理

4

严格按照审批规定程序实行联签审批。

审批手续不完备或程序不到位的每起(次)扣1分,扣完为止。


4

债务

管理

(10分)

村集体负债

4

除经营性负债外,村集体无实际负债。

实际负债50万(含)以下的扣1分,50万元至100万元(含)扣2分,100万元至300万元(含)扣3分,300万以上扣4分。


化解债务

2

完成当年化债任务

没有完成当年化债任务的2


严控新增债务

4

当年无新增实际负债。

有新增实际负债的,扣4分。


5

集体

经济

发展

(10分)

资源资产台账

3

村集体所有资产、资源逐一登记、造册、建立资产台账并录入网络管理系统。

登记不全或不规范,扣2分未建立台账或未录入系统,扣3分。


发展集体

经济项目

2

有村办各类企业按《章程》规范运行。村集体有其他自主增收项目

没有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年度收入

2

当年总收入和经营性收入达到上级规定数额。

没完成的扣2分。


产权交易

3

按照区有关规定规范开展农村产权交易。

应进未进平台交易的每起扣1分。村级自行组织公开协商、交易程序不规范的,每起扣1分。未及时签订合同、未及时收取相关款项的,每起扣1分。扣完为止。


6

档案

管理

3分)

档案资料

整理归档

3

财务会计资料、项目建设资料、民主决策、各类合同等其他重要资料按时完整收集归档。

档案资料收集不及时或不完整的每项(件)扣1分,扣完为止。


7

人员

管理

3分)

资产专管员(报账员)管理

3

按照《区村级集体资产专管员(报账员)管理办法》规定配置、管理。

报账员连续缺位3个月以上、超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不落实上级布置的工作、不认真履行本职工作、无故不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报酬无保障等,每项(人、次)1分,扣完为止。


8

其他相关工作(2分)

2

按照相关要求落实

未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工作的,每次扣1份,扣完为止


9

一票

否决

重大财务信访

\

因农村集体“三资”引起集体或重大信访,经有关部门认定情况属实,直接得红牌。


严重经济问题

\

干部因相关经济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政务记过处分及以上的,直接得红牌。


故意隐瞒债务

\

经查实存在故意隐瞒债务的情形,直接得红牌。



合计


100



注解:

1.重大经济性事务:村集体自筹资金投资估算价10万元以上的项目(工程);10万元以上村集体资产经营项目、集体对外投资项目和5万元以上集体固定资产处置事项;村集体土地流转项目(公共建设项目除外);村集体资金出借、3万元以上集体资产购置、年度总量5万元以上的村集体举债(利息);土地补偿费分配使用方案;财务预决算及年终收益分配方案;法律、法规规定或应当实行民主管理的其他经济事项。

2.“五议一审核两公开”:党员群众建议、村党组织提议、村务联席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股东)代表大会决议;镇(街道)业务科室及领导审核;村民(股东)代表大会决议结果公开、实施情况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