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185/2020-6649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发展和改革局 | 发文日期 | 2020-12-07 |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十九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各项要求,临安区发改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深化“法治临安”为主题,以提升全局法治治理能力为核心,夯实基础,突出重点,强化创新,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全面深化。
一、优化机制保障,明确法治责任落实
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完善由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编制人员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专门设置法制信用科,将法制科从局办公室分离出来,并明确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强化工作力量。多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明确全年工作思路,明确各科室单位依法行政任务分解,细化工作任务,科学设置管理环节,保障各项工作落实。
二、坚持依法依规,深化投资审批改革
严格按照重大事项决策规定,认真办理企业及政府性投资项目审批,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创新服务模式,提高联合审批、协同监管效率,对涉及重大投资项目的重点难点问题,采取现场踏勘、召开项目协调会等形式,确保审批高效。探索建立项目第三方咨询评估制度,委托中介对重大项目进行评估,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咨询,加强项目管理规范化。截至2019年12月25日,我局共办理投资项目审批583件,其中企业投资项目备案298件、核准7件,政府投资项目审批239件,投资项目节能审查39件。
三、严格执法程序,强化规范执法行为
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的工作要求,制定检查任务、明确抽查计划,实行“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运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50家,抽查比例6.97%,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同时将抽查任务、抽查计划、检查结果等情况进行网上公示。同时,根据杭州市能源监察中心要求,确定了10家重点用能企业和2家公共建筑单位为2019年的节能源监察单位,现已经全部完成并出具监察报告。
四、注重机关建设,实现权力阳光运行
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合同审查制度、信息公开制度、法律顾问等制度,规范相关管理制度,按要求及时报备区法制办。涉及本局重要文件、重大信息及投资项目审批等情况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系统、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权力运行系统上进行信息公开,实现权力阳光运行。聘请轩韬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助力法治机关建设。
五、加强宣传教育,造浓法制建设氛围
按照《临安市发展和改革局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临发改〔2016〕117号)文件,进一步在全局开展普法组织、宣传、动员、部署等工作。结合本年度主题,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要位置,并将其纳入本局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响应“全民学宪法”号召,学习宣传宪法修正案;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党章等;在全局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宣传我国法治建设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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