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0185/2020-6649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文日期 2020-12-07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临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
2020-12-07 11:03
来源: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浏览量:

2019年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目标,我局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完善制度,强化执法,加强监督,改进服务,提高效率,保障了我区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顺利推进。现总结报告如下:

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强化依法行政组织保障和法治能力建设

1、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全年召开会议1次,领导班子会议召开会议4次,听取并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局根据《关于印发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对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按上级要求,及时报送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以本局名义,于2019年第一季度将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向社会公开。截至目前,我局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没有发生重大失误。

2、法制机构认真履职,采用显示屏、政务信息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载体开展法治信息宣传

3、健全机关干部学法制度,将法律知识培训列入全局学习培训计划中,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积极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尤其是行政执法机构负责人、一线执法人员,开展宗旨廉政、法律法规、执法技能培训。通过举办经信大讲堂专题讲座、参加省市组织的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和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开展市管干部和公务员网上学法用法活动、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等多种形式,专家集中授课和自学相结合,网络和线下培训相结合,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1、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最多跑一次”等工作,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站公开机构设置、职责范围、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方式、救济渠道和办事指南等信息,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强化信息源头管理。截至目前,没有发生信息发布失实、失信、影响社会稳定事件。

2、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主要负责人带头解读重大政策文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全年邀请专家讲座、举办专场培训班、开展经信大讲堂、科室负责人上门送法等多种形式宣讲工信政策共16次,真正让群众“看得懂、听得清、信得过”,避免群众误解误读。截至目前,我局没有发生重大网络政务舆情。

3、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提供依申请公开格式文书、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和依申请公开流程图,配合区政府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统计工作。截至目前,我局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1个,没有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和投诉,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或不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4、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法治政府任务措施分工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县乡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2019—2020年)的通知》,我局按照《杭州市建设法治政府任务措施分工方案(2017-2019年)》任务分解总体方案、《杭州市临安区建设法治政府任务措施分工方案(2019~2019年)》和《2019年度杭州市临安区建设法治政府任务措施分工计划表》落实工作,制定年度计划并按时报送落实情况报告。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继续推行《区经信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前置审查须知》,规范性文件都经由本局班子领导成员集体讨论决定、通过公布政府网站和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发布广泛吸取意见后制定,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并按照区政府法制办的要求,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自查和清理工作。我局2019年未发生因规范性文件违法或不当被纠错的情况。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我局参照《临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的通知》(临政函〔2016〕39号),结合我局工作职责,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履行到位,将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作为必经程序,决策内容无违法或明显不当。

2、继续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用常年法律顾问两名,参与相关涉法涉诉信访事务。2019年共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4次、行政机关合同16次,并参与政府项目谈判协调、信访案件处理、领导学法及执法人员培训授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政府法律顾问信息登记完整,政府法律顾问信息登记及时。

3、我局实施《临安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行政合同审查,2019年共审查行政合同16件,按规定落实重大合同备案制度,按规定落实合同报告和清理制度。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我局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截至目前,没有发生需报送区政府审批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并且我局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均经法制审核。

2、我局贯彻落实上一级行政机关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开展有针对性强化培训、各级层面的案卷评查,健全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有效监督。

3、我局全年行政复议发案量为零,没有受区政府委托承办的复议案件,行政诉讼发案量为零,没有被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案件。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我局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制度,出台我局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配套措施,制定行政执法监督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我局无不合格案卷,推行音像记录,配置2台执法记录仪,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相关规定,按照《浙江省行政执法文书材料立卷规范》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制作、归档和保管行政执法案卷。后因机构体制改革,相关执法职能已划至区住建局,执法记录仪等设备一并移交,相关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信息化记录储存、档案资料也随之移交。

3、我局积极参加复议应诉业务培训和法院庭审旁听,配合做好落实《行政发案量、行政(纠错率)和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排名通报制度》的相关工作。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我局在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文书中,按相关规定落实和完善行政复议申请权告知义务,2019年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

2、我局落实行政调解制度,制定配套制度,积极参加区法制办组织的行政调解业务培训,加大部门协调配合力度,加大调解工作宣传力度,营造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良好氛围,使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的来访者信任调解、选择调解、使用调解。

二、存在问题

1、对法律法规的学习还需进一步加强。我局属于综合性部门,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需要主动学习,不断巩固强化并及时更新法律知识。

2、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和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实际经验还需进一步积累。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牢固树立依法行政、廉洁执法观念。局领导及中层干部带头学法,特别是《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以及工业经济和信息化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2、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队伍建设,注重选拔政治强、作风正、业务精的干部充实到行政执法岗位,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法律业务知识培训和思想作风教育,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建立高效廉洁的执法队伍。

杭州市临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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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07
信息来源: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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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目标,我局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完善制度,强化执法,加强监督,改进服务,提高效率,保障了我区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顺利推进。现总结报告如下:

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强化依法行政组织保障和法治能力建设

1、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全年召开会议1次,领导班子会议召开会议4次,听取并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局根据《关于印发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对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按上级要求,及时报送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以本局名义,于2019年第一季度将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向社会公开。截至目前,我局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没有发生重大失误。

2、法制机构认真履职,采用显示屏、政务信息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载体开展法治信息宣传

3、健全机关干部学法制度,将法律知识培训列入全局学习培训计划中,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积极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尤其是行政执法机构负责人、一线执法人员,开展宗旨廉政、法律法规、执法技能培训。通过举办经信大讲堂专题讲座、参加省市组织的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和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开展市管干部和公务员网上学法用法活动、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等多种形式,专家集中授课和自学相结合,网络和线下培训相结合,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1、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最多跑一次”等工作,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站公开机构设置、职责范围、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方式、救济渠道和办事指南等信息,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强化信息源头管理。截至目前,没有发生信息发布失实、失信、影响社会稳定事件。

2、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主要负责人带头解读重大政策文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全年邀请专家讲座、举办专场培训班、开展经信大讲堂、科室负责人上门送法等多种形式宣讲工信政策共16次,真正让群众“看得懂、听得清、信得过”,避免群众误解误读。截至目前,我局没有发生重大网络政务舆情。

3、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提供依申请公开格式文书、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和依申请公开流程图,配合区政府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统计工作。截至目前,我局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1个,没有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和投诉,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或不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4、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法治政府任务措施分工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县乡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2019—2020年)的通知》,我局按照《杭州市建设法治政府任务措施分工方案(2017-2019年)》任务分解总体方案、《杭州市临安区建设法治政府任务措施分工方案(2019~2019年)》和《2019年度杭州市临安区建设法治政府任务措施分工计划表》落实工作,制定年度计划并按时报送落实情况报告。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继续推行《区经信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前置审查须知》,规范性文件都经由本局班子领导成员集体讨论决定、通过公布政府网站和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发布广泛吸取意见后制定,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并按照区政府法制办的要求,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自查和清理工作。我局2019年未发生因规范性文件违法或不当被纠错的情况。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我局参照《临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的通知》(临政函〔2016〕39号),结合我局工作职责,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履行到位,将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作为必经程序,决策内容无违法或明显不当。

2、继续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用常年法律顾问两名,参与相关涉法涉诉信访事务。2019年共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4次、行政机关合同16次,并参与政府项目谈判协调、信访案件处理、领导学法及执法人员培训授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政府法律顾问信息登记完整,政府法律顾问信息登记及时。

3、我局实施《临安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行政合同审查,2019年共审查行政合同16件,按规定落实重大合同备案制度,按规定落实合同报告和清理制度。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我局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截至目前,没有发生需报送区政府审批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并且我局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均经法制审核。

2、我局贯彻落实上一级行政机关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开展有针对性强化培训、各级层面的案卷评查,健全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有效监督。

3、我局全年行政复议发案量为零,没有受区政府委托承办的复议案件,行政诉讼发案量为零,没有被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案件。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我局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制度,出台我局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配套措施,制定行政执法监督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我局无不合格案卷,推行音像记录,配置2台执法记录仪,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相关规定,按照《浙江省行政执法文书材料立卷规范》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制作、归档和保管行政执法案卷。后因机构体制改革,相关执法职能已划至区住建局,执法记录仪等设备一并移交,相关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信息化记录储存、档案资料也随之移交。

3、我局积极参加复议应诉业务培训和法院庭审旁听,配合做好落实《行政发案量、行政(纠错率)和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排名通报制度》的相关工作。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我局在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文书中,按相关规定落实和完善行政复议申请权告知义务,2019年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

2、我局落实行政调解制度,制定配套制度,积极参加区法制办组织的行政调解业务培训,加大部门协调配合力度,加大调解工作宣传力度,营造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良好氛围,使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的来访者信任调解、选择调解、使用调解。

二、存在问题

1、对法律法规的学习还需进一步加强。我局属于综合性部门,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需要主动学习,不断巩固强化并及时更新法律知识。

2、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和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实际经验还需进一步积累。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牢固树立依法行政、廉洁执法观念。局领导及中层干部带头学法,特别是《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以及工业经济和信息化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2、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队伍建设,注重选拔政治强、作风正、业务精的干部充实到行政执法岗位,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法律业务知识培训和思想作风教育,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建立高效廉洁的执法队伍。

杭州市临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