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0185/2020-665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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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0-12-07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区民政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日期:
2020-12-07 11:11
来源:
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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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区司法局:

民政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队伍、制度建设,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力地推进了民政各项工作的依法开展和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将工作情况做简要总结。

一、以提高人员素质为根本,不断夯实民政法治工作基础

(一)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依法行政、普法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主要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具体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对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进行总指导,形成了上下有人管、层层有人抓、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的良好格局。

(二)确保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全覆盖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增强法治观念,提升行政执法人员和法治机构队伍综合素质能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加学法用法考试通过率达到100%。

(三)加强工作人员学法力度

利用领导干部上党课定期给机关公职人员讲解相关民政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机关干部的执政水平和业务能力。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省民政厅、市民政局组织的民政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动员机关公职人员利用业余时间,自学《民政政策法规选编》、《民政为民服务手册》等普法指定教材,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2019年组织行政人员参加执法证资格考试,新申领执法证人数2人。

二、以规范执法行为为突破口,扎实做好民政执法工作

(一)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审查流程,落实备案审查环节,提高合法性审查质量,并按规定向法制办报审备案。及时做好新备案规范性文件的发布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文件目录,提高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截止10月底,出台局本级规范性文件5件。

(二)开展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落实《临安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临政办〔2013〕58号)规定,执行行政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做好审查、备案和报告等工作,加强合同规范化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水平,防范行政机关合同不当带来的法律风险,借助法律顾问力量,审查机关行政合同40余件。

(三)继续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完善以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聘用满江红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扩大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合同风险防范等方面的参与面。

三、全面履行职能,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优化养老服务工作环境,提升养老服务品质

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工作环境,联合财政下发《临安区养老服务业资金补助实施办法》和《临安区社会办养老机构资金补助实施办法》。全力做好省市区三级民生实事工作,高质量创建完成8家镇街级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通过老年食堂就餐、送餐上门、邻里互助助餐三种助餐模式,基本解决高龄、空巢、孤寡等困难老人的吃饭难问题,老年人助餐服务覆盖率达90%以上。新增养老机构床位293张,完成2000名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老人评估。引进专业养老服务品牌,累计完成6家敬老院公建民营和15家镇街级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社会化运营。

(二)扎实推进低保专项治理,社会救助更精准。

截止目前,全区取消低保对象1450户、2616人;新增低保对象1109户、1587人;落实重病重残对象单独施保5226人,因初次就业收入超标但享受“一年渐退期”的救助对象33户、65人,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位居省市前列。出台《杭州市临安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扩大临时救助范围,临时救助标准从原来的最高5000元提高到20000元。实现低保、低边、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孤儿救助、困境儿童救助等6个社会救助事项全部实现凭身份证“一证受理”。全区已发放低保低边救助、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孤困儿童福利保障等各类资金总计 12914万元。

(三)创新社区治理工作,强化基层社会管理与服务

深入开展社区走访,推进社区规范化建设。成功举办全区首届社会工作节,充分展示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工作成果。动员社会各层面参与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核,168名考生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推行“临里红管家”党建联盟下社区“双循环”治理模式和“小区居民议事角”治理创新,深化实施“1236”民情信息收集协处恳谈制、“党员小喇叭巡逻队”、“红色楼道岗”、“爱心一条街”、“庭院党支部”等经验做法,推进社区自治进程。完成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补选和农村三年福彩公益金项目审计,强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进一步夯实基层政权基础。指导推进社区邻里中心建设,每月跟进长路畈社区、青龙社区、西墅社区、蒋杨社区邻里建设进度,确保项目有序规范推进。

(四)深化改革殡葬习俗,推行生态节地殡葬

强化殡葬改革顶层设计,修订完善《杭州市临安区殡葬设施总体规划》。确定城区5个街道以第二家经营性公墓为主,青山湖街道大型公墓解决本区域安葬需求,其余13个镇推行镇级生态公墓、镇级骨灰堂、村级树葬区的三大建设模式。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两路两侧”“四边三化”散埋乱葬、公墓内超标墓、公墓墓料经营单位及营利性殡仪服务单位违规问题排查,目前,全区已整治“两路两侧”坟墓覆绿337座,迁移43座。在春节、清明重大祭扫期间认真落实应急值守制度和安全隐患大排查,确保群众祭祀活动安全、文明、有序。建设完成高虹镇龙门秘境石门、大山、龙上三个村5个园林式树葬示范点,以点带面推进全区农村绿色殡葬改革。全面启动第二家经营性公墓天竹园建设,板桥镇级公墓完成前期景观建设,於潜镇级公墓将于年底完成,区殡仪服务中心年底前投入运营。

(五)不断增强民政服务能力,扎实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

开展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完成清理住宅小区、交通指路牌、公交站点、桥梁等不规范地名89个。全年命名(预命名)住宅小区、建筑物50件,设置楼门牌5721块、路牌93块,发放门牌证908本。完成婚姻登记处搬迁,落实“婚育一件事”一站式办理,已办理结婚登记2528对。救助管理站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流浪乞讨救助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已接待救助人员195人次。按照群众眼里一件事要求,聚焦民生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牵头承办身后一件事、婚育户一件事、收养一件事办理工作。截止目前,办理身后一件事300余件,办理婚育户一件事1000余件,收养一件事1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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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

民政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队伍、制度建设,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力地推进了民政各项工作的依法开展和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将工作情况做简要总结。

一、以提高人员素质为根本,不断夯实民政法治工作基础

(一)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依法行政、普法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主要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具体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对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进行总指导,形成了上下有人管、层层有人抓、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的良好格局。

(二)确保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全覆盖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增强法治观念,提升行政执法人员和法治机构队伍综合素质能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加学法用法考试通过率达到100%。

(三)加强工作人员学法力度

利用领导干部上党课定期给机关公职人员讲解相关民政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机关干部的执政水平和业务能力。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省民政厅、市民政局组织的民政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动员机关公职人员利用业余时间,自学《民政政策法规选编》、《民政为民服务手册》等普法指定教材,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2019年组织行政人员参加执法证资格考试,新申领执法证人数2人。

二、以规范执法行为为突破口,扎实做好民政执法工作

(一)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审查流程,落实备案审查环节,提高合法性审查质量,并按规定向法制办报审备案。及时做好新备案规范性文件的发布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文件目录,提高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截止10月底,出台局本级规范性文件5件。

(二)开展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落实《临安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临政办〔2013〕58号)规定,执行行政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做好审查、备案和报告等工作,加强合同规范化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水平,防范行政机关合同不当带来的法律风险,借助法律顾问力量,审查机关行政合同40余件。

(三)继续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完善以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聘用满江红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扩大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合同风险防范等方面的参与面。

三、全面履行职能,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优化养老服务工作环境,提升养老服务品质

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工作环境,联合财政下发《临安区养老服务业资金补助实施办法》和《临安区社会办养老机构资金补助实施办法》。全力做好省市区三级民生实事工作,高质量创建完成8家镇街级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通过老年食堂就餐、送餐上门、邻里互助助餐三种助餐模式,基本解决高龄、空巢、孤寡等困难老人的吃饭难问题,老年人助餐服务覆盖率达90%以上。新增养老机构床位293张,完成2000名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老人评估。引进专业养老服务品牌,累计完成6家敬老院公建民营和15家镇街级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社会化运营。

(二)扎实推进低保专项治理,社会救助更精准。

截止目前,全区取消低保对象1450户、2616人;新增低保对象1109户、1587人;落实重病重残对象单独施保5226人,因初次就业收入超标但享受“一年渐退期”的救助对象33户、65人,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位居省市前列。出台《杭州市临安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扩大临时救助范围,临时救助标准从原来的最高5000元提高到20000元。实现低保、低边、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孤儿救助、困境儿童救助等6个社会救助事项全部实现凭身份证“一证受理”。全区已发放低保低边救助、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孤困儿童福利保障等各类资金总计 12914万元。

(三)创新社区治理工作,强化基层社会管理与服务

深入开展社区走访,推进社区规范化建设。成功举办全区首届社会工作节,充分展示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工作成果。动员社会各层面参与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核,168名考生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推行“临里红管家”党建联盟下社区“双循环”治理模式和“小区居民议事角”治理创新,深化实施“1236”民情信息收集协处恳谈制、“党员小喇叭巡逻队”、“红色楼道岗”、“爱心一条街”、“庭院党支部”等经验做法,推进社区自治进程。完成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补选和农村三年福彩公益金项目审计,强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进一步夯实基层政权基础。指导推进社区邻里中心建设,每月跟进长路畈社区、青龙社区、西墅社区、蒋杨社区邻里建设进度,确保项目有序规范推进。

(四)深化改革殡葬习俗,推行生态节地殡葬

强化殡葬改革顶层设计,修订完善《杭州市临安区殡葬设施总体规划》。确定城区5个街道以第二家经营性公墓为主,青山湖街道大型公墓解决本区域安葬需求,其余13个镇推行镇级生态公墓、镇级骨灰堂、村级树葬区的三大建设模式。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两路两侧”“四边三化”散埋乱葬、公墓内超标墓、公墓墓料经营单位及营利性殡仪服务单位违规问题排查,目前,全区已整治“两路两侧”坟墓覆绿337座,迁移43座。在春节、清明重大祭扫期间认真落实应急值守制度和安全隐患大排查,确保群众祭祀活动安全、文明、有序。建设完成高虹镇龙门秘境石门、大山、龙上三个村5个园林式树葬示范点,以点带面推进全区农村绿色殡葬改革。全面启动第二家经营性公墓天竹园建设,板桥镇级公墓完成前期景观建设,於潜镇级公墓将于年底完成,区殡仪服务中心年底前投入运营。

(五)不断增强民政服务能力,扎实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

开展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完成清理住宅小区、交通指路牌、公交站点、桥梁等不规范地名89个。全年命名(预命名)住宅小区、建筑物50件,设置楼门牌5721块、路牌93块,发放门牌证908本。完成婚姻登记处搬迁,落实“婚育一件事”一站式办理,已办理结婚登记2528对。救助管理站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流浪乞讨救助能力水平进一步提升,已接待救助人员195人次。按照群众眼里一件事要求,聚焦民生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牵头承办身后一件事、婚育户一件事、收养一件事办理工作。截止目前,办理身后一件事300余件,办理婚育户一件事1000余件,收养一件事1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