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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39247108/2020-5983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税务局 成文日期 2020-02-25
统一编号 有效性
临安区税务局“四步走”落实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
日期:
2020-02-25 09:55
来源:
区税务局
浏览量: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临安区税务局坚持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落实相关减税降费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根据省市局文件精神,对在疫情期间有免收租金的纳税人,可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我局通过“四步走”落实优惠政策,一是广泛宣传,提升政策覆盖范围。政策下发后,我局第一时间通过税企微信群、钉钉群等方式及时推送,组织税务干部通过电话、网络等形式,开展政策宣传,让企业及时了解优惠政策。二是精准辅导,助力企业渡过难关。在开展过一轮政策宣传后,我局与符合优惠条件的企业及时取得联系,开展“一对一”精准辅导,向企业详细介绍政策内容及办理方式,确保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三是空中办理,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我局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服务,积极开展“非接触式”纳税服务,通过进一步优化政策落实措施,凡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无需审批流程、无需核查手续、无需证明资料,网上申报时即可自行享受。四是建立台账,精准管理后续跟进。为方便后续联系和跟踪辅导,我局还为符合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建立了台账,对后续优惠政策享受、申报、退税等工作,可以及时精准地通知和辅导纳税人。下一步,我局还将对重点困难企业给予扶持,对确因疫情导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企业,予以办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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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区税务局区税务局
成文日期 2020-02-25
临安区税务局“四步走”落实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20-02-25
信息来源: 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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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临安区税务局坚持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落实相关减税降费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根据省市局文件精神,对在疫情期间有免收租金的纳税人,可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我局通过“四步走”落实优惠政策,一是广泛宣传,提升政策覆盖范围。政策下发后,我局第一时间通过税企微信群、钉钉群等方式及时推送,组织税务干部通过电话、网络等形式,开展政策宣传,让企业及时了解优惠政策。二是精准辅导,助力企业渡过难关。在开展过一轮政策宣传后,我局与符合优惠条件的企业及时取得联系,开展“一对一”精准辅导,向企业详细介绍政策内容及办理方式,确保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三是空中办理,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我局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服务,积极开展“非接触式”纳税服务,通过进一步优化政策落实措施,凡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无需审批流程、无需核查手续、无需证明资料,网上申报时即可自行享受。四是建立台账,精准管理后续跟进。为方便后续联系和跟踪辅导,我局还为符合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建立了台账,对后续优惠政策享受、申报、退税等工作,可以及时精准地通知和辅导纳税人。下一步,我局还将对重点困难企业给予扶持,对确因疫情导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企业,予以办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