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0185/2020-665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0-12-07
统一编号 有效性
临安区财政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日期:
2020-03-02 11:28
来源:
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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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法制科按照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工作总要求,围绕法治建设的工作目标,稳步推进科室各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抓好文件管理,做到规范合法讲公平

1、持续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目前,对局发文通过“局办初筛+法制确认”的工作方式,确定文件是否应当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把好文件“源头关”。今年以来对区政府发文的2件规范性文件及局内部的3件规范性文件做好合法性审查,并对部分文件通过“科室审查+法律顾问审查”的双重审查方式,进一步确保了规范性文件的程序、主体、权限、内容的合法性,把好“审查关”。牵头开展两年一次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截至2019年6月30日,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发布的及以局名义制定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经清理确认,继续有效文件41件,需要修改的2件,已经失效的10件,应予废止的1件,把好“清理关”。

2、持续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根据此次专项整治的要求,重点整治“违规设置企业登记前置审批等排除、限制市场准入的行为”和“违规排除、限制民营经济公平竞争的行为”,对2006年-2018年以本局名义出台的、我局代区政府拟定以区政府名义出台的58件存量文件和2019年2件增量文件开展了全面清理,经审查均未违反公平竞争相关规定。此外,配合做好迎接省公平竞争审查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第三方评估工作,提供文件资料接受检查,将根据检查结果对文件进行进一步清理和调整。

二、抓教育宣传,着力营造氛围重实效

一是组织观看法治电影。法制科结合“七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局职工干部观看普法电影《李司法的冬暖夏凉》、《特别追踪》等,以观影学法的方式促进法治理念潜移默化、深入人心。二是组织参观“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法制科根据普法办组织“参观五四馆观众超百万”活动的要求,积极与宪法馆沟通联系,安排好时间和带队人员,组织我局50余名干部职工完成参观学习。三是组织开展公务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我局通过率达到100%。四是积极参加区普法联络员培训,听取年度普法工作部署,参加法律讲座,学习互联网信息撰写、新公务员法、宪法等业务。五是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积极组织法制联络员及法制审核人员参加省厅、市局的法制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性。六是积极开展“12.4”宪法宣传系列活动。邀请专家先后开展2次宪法讲座,组织财政干部在现场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在利用LED显示屏、易拉宝、横幅的基础上,在单位公共电视屏幕上播放宪法宣传PPT,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资源推送宪法知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知识、财政法律法规等。七是开展局班子会议学法。今年我局共开展4次局班子会议学法,集中学习《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浙江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度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等。

三、抓好执法监督,推动行政执法提质量

1、积极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法制科室与业务科室形成合力,对照行政许可办件质量评查标准,对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办理的8件许可案件进行梳理自查。经自查,该8件案件均在省代理记账管理系统上按规定流程操作,未发现问题。同时,积极参加省厅、市局2019年度案卷评查会,各市区县业务骨干按照评查标准,对执法案卷进行交叉评审,从执法主体、案件事实、证据记录、执法程序、案卷制作等方面进行评审、打分和讨论,相互沟通交流,借鉴先进做法。

2、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一是厘清监管事项来源。根据法律法规,梳理我局的监管事项,明确监管事项子项所涉及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或其他行政行为法律依据。二是领取监管事项目录。根据国务院的统一要求,分层级从国家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系统中认领部门监管事项,实现动态化标准化管理。目前,我局认领县级监管事项6项。三是开展各项监管检查。根据监管事项的特点明确检查方式,选择检查实施清单,目前我局在省执法监管平台及掌上执法应用上开展检查99次,其中双随机检查28户次,专项检查70户次,检查出问题率1.01%。四是对接各项考评指标。积极参加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的考核指标推进会,研究“双随机检查抽查比例”、“双随机监管事项覆盖率”等指标,落实相关工作,确保我局在数字化政府建设考核中不丢分。

四、抓好三项制度,坚持公正文明严执法

1、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明确公式内容。我局已按有关规定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临安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统一公示行政执法信息,包括公开行政执法主体和相关执法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监督方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我局根据上级财政部门指导和意见,完善编制并公开权力事项服务指南、行政执法流程图。我局进一步落实动态调整机制,做好行政执法主体确认工作,对机构改革调整后执法人员编制情况进行梳理,提交编办获取证明材料以完成执法证件的换证工作。我局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时,按照规定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文书,并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力义务等。我局按照规定流程在省统一管理平台上作出行政许可,在7个工作日内公布执法决定信息。我局认真落实好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及时公开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

2、推进行政执法记录制度。我局依据《浙江省财政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办法(试行)》,执行执法文书格式文本、制作指引及规范用语。我局完善编制音像记录事项目录和执法行为用语指引,购买执法记录仪1台。

3、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明确法制科承担法制审核工作,目前我局持有财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为31人,法制审核人员为2人,不少于执法人员总数的5%。同时我局外聘钱王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一名,通过“法制人员+法律顾问”模式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此外,积极开展或参加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如全省财政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初任培训、宪法课堂、干部夜学等。近年来,法制科对“2015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三标段付款”出具法律意见,审查数量为1件,意见采纳比例为100%。对昌化实验林场裴后基地出资事件及《临安高虹龙门秘境专项贷款保证合作协议》合同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进一步发挥法律保障作用。对部分职能科室的提出的疑问通过请示或协调的方式,提供解决思路。我局落实依申请信息公开的审核、纠错和监督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实现执法信息互联互通。通过组织办公室、法制科以及涉及的业务科室共同议事,强化执法公示信息的内部审核和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合法合规。

五、抓好法治建设,依法履行职责有兜底

1、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工作。根据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完成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上传行政执法职能依据、机构编制文件等文件资料。同时梳理我局工作人员编制情况,组织10名未取得执法证件的行政编制人员参加培训考试,考试通过人数为6人,对符合直接申领条件的11名人员报名申领,对原地税的32本执法证件做好跨区换证工作,现已提交待司法局审核通过,确保我局执法证件持有率达到考核标准。

2、配合“三定”梳理权力清单,完善权力事项库。根据机构改革工作要求,法制科通过对照机构改革方案和相关职能调整的情况,对我局的权力清单进行全面梳理,并对照省厅发布的权力清单目录查漏补缺,做到省市区(县)三级目录的统一。同时配合区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更新事项库中各项权力事项信息,完善权力事项办事指南,目前我局事项即办率、网办率、材料电子化率等均为100%,进一步推进落实了“互联网+政务”,助力“最多跑一次”改革。

3、深入开展法治财政调研。省财政厅提出对目前财政法治工作现状与对策进行调研,调研内容涉及1. 财政法治建设基础情况;2. 财政立法和法规制度建设情况;3. 行政执法情况;4.执法监督情况等4大块28点内容,法制科对调研相关表格进行了填报,并按照要求完成调研报告。

4、推进建设法治政府任务。按照区法治政府建设分工方案,结合财政系统法制工作要求,在征求业务科室意见的基础上,出台制定了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根据《2019年度法治临安建设考核评价细则》等考核文件,开展落实各项法制工作。

六、抓好调解复议,有效化解矛盾促和谐

1、积极应对行政复议申请。近日,我局收到一起对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不服的行政复议案件。我科立即开展复议案前调解,积极与复议机关、案件相关的业务科室以及职能部门开展充分的沟通,与行政相对人开展协调,仔细研究申请人提出的诉求和提交的证据材料,从事实出发,实事求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行政答辩状,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此外,针对行政复议集中办理改革,我局按照区行政复议局工作要求,积极通知各科室规范告知行政复议权,由法制科加强把关,确保行政复议案件规范处理。

2、积极探索行政调解工作。组建行政调解机构队伍,由法制科室成员与业务科室的法制联络员相互协作,形成合力。创新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我局在接待行政调解咨询、受理申请的过程中,提前了解信息,提前发现问题,提前排查诉讼隐患。把握社会矛盾动态,为财政决策及矛盾预防工作提供参考。下一步将继续坚持行政调解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相结合,全方位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工作计划

1、深入推进落实“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和结果三个关键环节。梳理公示信息,规范公示方式,增强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增强执法留痕意识,完善执法档案保存,做到行政执法可回溯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的培训,提升法制审核质量。

2、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围绕“互联网+监管”平台的推广应用工作,厘清监管主体责任,协调开展行政检查,转变固有的监管理念,采取“日常检查+重点督查+双随机”等多种方式开展监管,弥补以往监管不到位、不全面的漏洞,充分发挥平台数据互联、信息共享的作用。

3、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诉讼工作。持续推进依法行政,从源头上解决行政纠纷;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复议不被撤销,应诉不败诉;关注案件背后的利益诉求,落实好行政调解,促进纠纷柔性解决。

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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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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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3-02
信息来源: 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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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法制科按照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工作总要求,围绕法治建设的工作目标,稳步推进科室各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抓好文件管理,做到规范合法讲公平

1、持续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目前,对局发文通过“局办初筛+法制确认”的工作方式,确定文件是否应当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把好文件“源头关”。今年以来对区政府发文的2件规范性文件及局内部的3件规范性文件做好合法性审查,并对部分文件通过“科室审查+法律顾问审查”的双重审查方式,进一步确保了规范性文件的程序、主体、权限、内容的合法性,把好“审查关”。牵头开展两年一次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截至2019年6月30日,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发布的及以局名义制定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经清理确认,继续有效文件41件,需要修改的2件,已经失效的10件,应予废止的1件,把好“清理关”。

2、持续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根据此次专项整治的要求,重点整治“违规设置企业登记前置审批等排除、限制市场准入的行为”和“违规排除、限制民营经济公平竞争的行为”,对2006年-2018年以本局名义出台的、我局代区政府拟定以区政府名义出台的58件存量文件和2019年2件增量文件开展了全面清理,经审查均未违反公平竞争相关规定。此外,配合做好迎接省公平竞争审查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第三方评估工作,提供文件资料接受检查,将根据检查结果对文件进行进一步清理和调整。

二、抓教育宣传,着力营造氛围重实效

一是组织观看法治电影。法制科结合“七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局职工干部观看普法电影《李司法的冬暖夏凉》、《特别追踪》等,以观影学法的方式促进法治理念潜移默化、深入人心。二是组织参观“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法制科根据普法办组织“参观五四馆观众超百万”活动的要求,积极与宪法馆沟通联系,安排好时间和带队人员,组织我局50余名干部职工完成参观学习。三是组织开展公务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我局通过率达到100%。四是积极参加区普法联络员培训,听取年度普法工作部署,参加法律讲座,学习互联网信息撰写、新公务员法、宪法等业务。五是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积极组织法制联络员及法制审核人员参加省厅、市局的法制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性。六是积极开展“12.4”宪法宣传系列活动。邀请专家先后开展2次宪法讲座,组织财政干部在现场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在利用LED显示屏、易拉宝、横幅的基础上,在单位公共电视屏幕上播放宪法宣传PPT,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资源推送宪法知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知识、财政法律法规等。七是开展局班子会议学法。今年我局共开展4次局班子会议学法,集中学习《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浙江省财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度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等。

三、抓好执法监督,推动行政执法提质量

1、积极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法制科室与业务科室形成合力,对照行政许可办件质量评查标准,对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办理的8件许可案件进行梳理自查。经自查,该8件案件均在省代理记账管理系统上按规定流程操作,未发现问题。同时,积极参加省厅、市局2019年度案卷评查会,各市区县业务骨干按照评查标准,对执法案卷进行交叉评审,从执法主体、案件事实、证据记录、执法程序、案卷制作等方面进行评审、打分和讨论,相互沟通交流,借鉴先进做法。

2、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一是厘清监管事项来源。根据法律法规,梳理我局的监管事项,明确监管事项子项所涉及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或其他行政行为法律依据。二是领取监管事项目录。根据国务院的统一要求,分层级从国家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系统中认领部门监管事项,实现动态化标准化管理。目前,我局认领县级监管事项6项。三是开展各项监管检查。根据监管事项的特点明确检查方式,选择检查实施清单,目前我局在省执法监管平台及掌上执法应用上开展检查99次,其中双随机检查28户次,专项检查70户次,检查出问题率1.01%。四是对接各项考评指标。积极参加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的考核指标推进会,研究“双随机检查抽查比例”、“双随机监管事项覆盖率”等指标,落实相关工作,确保我局在数字化政府建设考核中不丢分。

四、抓好三项制度,坚持公正文明严执法

1、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明确公式内容。我局已按有关规定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临安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统一公示行政执法信息,包括公开行政执法主体和相关执法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监督方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我局根据上级财政部门指导和意见,完善编制并公开权力事项服务指南、行政执法流程图。我局进一步落实动态调整机制,做好行政执法主体确认工作,对机构改革调整后执法人员编制情况进行梳理,提交编办获取证明材料以完成执法证件的换证工作。我局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时,按照规定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文书,并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力义务等。我局按照规定流程在省统一管理平台上作出行政许可,在7个工作日内公布执法决定信息。我局认真落实好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及时公开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

2、推进行政执法记录制度。我局依据《浙江省财政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办法(试行)》,执行执法文书格式文本、制作指引及规范用语。我局完善编制音像记录事项目录和执法行为用语指引,购买执法记录仪1台。

3、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明确法制科承担法制审核工作,目前我局持有财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为31人,法制审核人员为2人,不少于执法人员总数的5%。同时我局外聘钱王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一名,通过“法制人员+法律顾问”模式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此外,积极开展或参加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如全省财政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初任培训、宪法课堂、干部夜学等。近年来,法制科对“2015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施工三标段付款”出具法律意见,审查数量为1件,意见采纳比例为100%。对昌化实验林场裴后基地出资事件及《临安高虹龙门秘境专项贷款保证合作协议》合同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进一步发挥法律保障作用。对部分职能科室的提出的疑问通过请示或协调的方式,提供解决思路。我局落实依申请信息公开的审核、纠错和监督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实现执法信息互联互通。通过组织办公室、法制科以及涉及的业务科室共同议事,强化执法公示信息的内部审核和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合法合规。

五、抓好法治建设,依法履行职责有兜底

1、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工作。根据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完成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上传行政执法职能依据、机构编制文件等文件资料。同时梳理我局工作人员编制情况,组织10名未取得执法证件的行政编制人员参加培训考试,考试通过人数为6人,对符合直接申领条件的11名人员报名申领,对原地税的32本执法证件做好跨区换证工作,现已提交待司法局审核通过,确保我局执法证件持有率达到考核标准。

2、配合“三定”梳理权力清单,完善权力事项库。根据机构改革工作要求,法制科通过对照机构改革方案和相关职能调整的情况,对我局的权力清单进行全面梳理,并对照省厅发布的权力清单目录查漏补缺,做到省市区(县)三级目录的统一。同时配合区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更新事项库中各项权力事项信息,完善权力事项办事指南,目前我局事项即办率、网办率、材料电子化率等均为100%,进一步推进落实了“互联网+政务”,助力“最多跑一次”改革。

3、深入开展法治财政调研。省财政厅提出对目前财政法治工作现状与对策进行调研,调研内容涉及1. 财政法治建设基础情况;2. 财政立法和法规制度建设情况;3. 行政执法情况;4.执法监督情况等4大块28点内容,法制科对调研相关表格进行了填报,并按照要求完成调研报告。

4、推进建设法治政府任务。按照区法治政府建设分工方案,结合财政系统法制工作要求,在征求业务科室意见的基础上,出台制定了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根据《2019年度法治临安建设考核评价细则》等考核文件,开展落实各项法制工作。

六、抓好调解复议,有效化解矛盾促和谐

1、积极应对行政复议申请。近日,我局收到一起对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不服的行政复议案件。我科立即开展复议案前调解,积极与复议机关、案件相关的业务科室以及职能部门开展充分的沟通,与行政相对人开展协调,仔细研究申请人提出的诉求和提交的证据材料,从事实出发,实事求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行政答辩状,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此外,针对行政复议集中办理改革,我局按照区行政复议局工作要求,积极通知各科室规范告知行政复议权,由法制科加强把关,确保行政复议案件规范处理。

2、积极探索行政调解工作。组建行政调解机构队伍,由法制科室成员与业务科室的法制联络员相互协作,形成合力。创新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我局在接待行政调解咨询、受理申请的过程中,提前了解信息,提前发现问题,提前排查诉讼隐患。把握社会矛盾动态,为财政决策及矛盾预防工作提供参考。下一步将继续坚持行政调解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相结合,全方位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工作计划

1、深入推进落实“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和结果三个关键环节。梳理公示信息,规范公示方式,增强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增强执法留痕意识,完善执法档案保存,做到行政执法可回溯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的培训,提升法制审核质量。

2、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围绕“互联网+监管”平台的推广应用工作,厘清监管主体责任,协调开展行政检查,转变固有的监管理念,采取“日常检查+重点督查+双随机”等多种方式开展监管,弥补以往监管不到位、不全面的漏洞,充分发挥平台数据互联、信息共享的作用。

3、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诉讼工作。持续推进依法行政,从源头上解决行政纠纷;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复议不被撤销,应诉不败诉;关注案件背后的利益诉求,落实好行政调解,促进纠纷柔性解决。

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