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174/2020-5909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0-04-26 |
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关于区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132号提案协办情况的函
区发改局:
罗康云委员提出的《关于改善民企融资,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的提议已批转贵局主办,我局作为协办单位,现将我局协办情况函告如下:
一、2018年,临安区人民政府出台《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根据该文件精神,由杭州临安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代临安区财政局出资3500万元(35%)参与设立杭州临安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该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控股股东为临安金诺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民营企业,以下简称“金诺公司”),并委托金诺公司开展业务经营,临安区财政局及杭州临安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仅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财务监督职责,不参与公司业务经营管理。同时,融资担保业务具有一定的特性,业务开展需由小微企业、“三农”主体等主动申请,并且由于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属民营控股,银担合作存在诸多阻碍,目前尚未及时形成合力,因此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相关资金的使用绩效,现在还在积极探索如何更好的开展这项工作。
二、一直以来,区财政局与相关部门通力合作,致力于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2012年开始运作的应急周转金就是为了解决企业转贷难题。自2012年至2016年,区财政为80家企业办理237笔周转金,转贷金额24.8亿。受原政策有效期限制,2017年12月经区政府同意,我局牵头重新修订出台《杭州市临安区工业企业发展应急周转资金管理办法》,2018全年为8家企业办理周转金13次,周转资金16710万元。在新办法实施过程中,我局也发现了部分银行存在对应急周转金比较消极的状态。针对这个情况,2019年,区财政局开展了对全区所有银行机构修订周转金办法的意见征求,走访了部分银行、企业、人行、银监等涉及单位,同时,认真研究了周边地区如富阳、余杭等操作办法,在充分考虑财政资金安全性的前提下,平衡各方意见,重新修订了周转金办法,对原有表式等做出了调整。新办法将原周转企业范围从工业企业扩展到农业、商贸、服务业等所有产业领域,让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都可以享受到这项政策的红利,实实在在减轻企业负担。
承办领导:周 佳
承办人: 章芳华
联系电话:63719975
临安区财政局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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