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369/2020-59531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0-05-08 |
关于同意高虹镇木公山蔬菜基地综合提升
建设设施农用地项目的批复
高虹镇龙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你社要求办理高虹镇木公山蔬菜基地综合提升项目建设设施农用地的申请报告已收悉。经相关部门实地踏勘,结合设施农用地协议、设施农业建设方案及公示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木公山蔬菜基地综合提升项目;
二、建设地点:临安区高虹镇龙上村木公山;
三、建设内容、规模:占用土(林)地500平方米(0.75亩),新建农产品存放仓库一幢,用于高山蔬菜生产农机具堆放。
接此批复后,请按法定程序报相关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严格照批准的范围和用途使用,设施农用地不得改变用途。
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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