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211/2021-702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1-02-07 |
为加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动态管理和对第三方服务机构的监管,根据《临安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工作职责与考核办法》(临民老〔2018〕9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区民政局决定在全区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和满意度测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方式
实地走访
二、走访对象
各镇(街道)辖区内60周岁以上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的对象(详见杭州“互联网+养老”服务平台系统)
三、走访时间
2020年6月22日—7月15日
四、测评要求
1.请各镇(街道)分别对A类、B类、C类三类服务对象进行走访测评,每镇(街道)至少走访4个村(社区),每个村(社区)至少走访3人(A类1人、B类1人、C类1人),总计至少走访12人。
2.请各镇街负责养老服务工作的干部认真填写《临安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满意率测评表》(见附件),于7月22日前将纸质表格盖章后上交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联系人:马忠明,联系电话:63813663。
附件:临安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满意率测评表附件.doc
杭州市临安区民政局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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