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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08203/2020-5998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住房和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0-07-22
统一编号 有效性
2017年第二次限价期房选购房细则通告
日期:
2020-06-30 15:35
来源:
区住房和建设局
浏览量:

 

尊敬的购房人:

2017年限价期房第二次选购房时间定于2020年7月6日起,为确保2017年限价期房选购房活动有序进行,现将相关购房细则告知如下:

◆ 一、房源、地下停车位◆

(一)(1)“卦畈地块”,房源712套;

(2)“沙地村地块”,房源468套;

(3)“余村西侧地块”,房源386套;

(4)“锦桥吴越街南侧地块;房源208套;

(5)“锦南人家二期”,房源200套;

(6)“保通驾校(遇见清煦里)”,房源9套;

(7)“锦南人家三期”,房源217套。

(二)每套房屋限购一个地下停车位,标准车位11.8万元/个,非标准车位购买价格以售楼部现场公示为准。残疾人专用车位,仅出售给购房人本人或共有人是残疾人,且该残疾人有机动车驾驶证的购房者(如尾盘销售,不受此条款限制)。凭残疾证和驾驶证选取残疾人专用车位,先选先得,选完为止。

◆二、选房办法◆

(一)选房顺序按准购证号先后顺序选房,同一准购证号有多个指标的,第1张先选、再第2张、第3张;选房过程由区公证处全程公证。

(二)选房地点和乘车方式选房地点:玲珑街道飞翠路锦南人家一期东大门(临安骨伤科医院东南侧);可乘坐803路公交车到临安骨伤医院站,按指示牌行进约200米到达选房地点。

(三)选房时间购房人根据《2017年限价期房第二次选购房时间和报名情况通告》及短信通知的时间选房。

(四)选房规则

①签到:选房分为上午和下午两个批次,每天的上午批次:前35号应在8:10-8:30签到,其余应在9:30-9:50签到;每天的下午批次:前45号应在12:40-13:00签到,其余应在15:00-15:20签到;未按时签到的轮为当批次最后选房。每个购房人原则上限带二人进入选房现场,凭身份证原件刷脸进入。

②选房:上午8:30开始,下午13:00开始,每张准购证的选房时间为5分钟,5分钟内不能完成选房的,允许当批次结束后补选。一个准购证号有多套指标的,应在同一楼盘完成选房,否则剩余准购证只能参加最后一轮选房(十个楼盘全部进行选房后剩余房源组织最后一轮选房)。购房人因故委托他人代为选房的,须出示购房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购房人手持委托书和身份证的照片打印件,同时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购证上有多个购房人,应当同时到场选房;如不能同时到场选房,未到场的购房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及购房人手持委托书和身份证的照片打印件,同时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成年由其法定监护人代理选房,须提交户口本;如未成年人户口本未显示亲子关系的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如未成年人监护人是父母以外的其他人的,需提供相应法律文件。购房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需提供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的法律文书,由人民法院指定的监护人代理选房。一张准购证上有共同购房人的,购房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共同完成选房并共同签署选房确认单,否则视为未能完成选房,轮为当批次最后选房。

③待选:签到结束后,购房人需在等待区等待;工作人员按照购房次序叫号后开始计时,购房人在5分钟内未能到场并完成选房的,允许当批次结束后补选。

④补选:选房结束后,由公证处工作人员进行补选签到,签到时间为10分钟,未按时签到者视同放弃本次楼盘的选房资格。未按时签到或未按规定完成选房被轮为当批次最后选房的购房人,应按准购证序号依次选房,每张准购证的选房时间为5分钟,在5分钟内仍未完成选房的,视为放弃本次楼盘的选房资格。

⑤选房确认:购房人在选房时可同时自主选择地下停车位、自行车库(或储藏室),并在《选房意向书》、《选房确认单》上签字确认。购房人拒绝签字的,视作放弃本次选房。

⑥选房意向金交纳:为加快选房进度,选房前需缴纳5万元/套选房意向金(不接受信用卡支付,推荐使用银行借记卡、微信或支付宝方式支付),《选房确认单》发放后,选房意向金转为购房定金,未选房的,当即退还选房意向金。

特别提醒:需按揭的客户,必须用贷款人本人的银行卡支付,不得用微信或支付宝方式支付。

◆三、购房合同签订◆

本次签约实行先选房先签约原则,购房人应当在选房确认后3个月内签订购房合同,售楼部每天以40套签约为限,超出部分按准购证号的顺序顺延一天。购房人应按选房确认单的约定交纳购房款、地下停车位价款,否则视作放弃购买资格,所选房屋、地下停车位不予保留,定金不予退还。

 ◆四、公证公示◆

选房过程由区公证处进行公证,确保公正、公开、透明。每日选房结果及时向社会进行公示

◆五、温馨提醒◆

本次选房购房人需凭绿码、戴口罩,测量体温进入选房现场,若购房人未佩戴口罩、无绿码或体温异常,无法进入选房现场。人员入场后需保持安全距离

◆六、通告解释◆

本通告由杭州市临安区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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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区住房和建设局区住建局
成文日期 2020-07-22
2017年第二次限价期房选购房细则通告
发布时间:2020-06-30
信息来源: 区住房和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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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购房人:

2017年限价期房第二次选购房时间定于2020年7月6日起,为确保2017年限价期房选购房活动有序进行,现将相关购房细则告知如下:

◆ 一、房源、地下停车位◆

(一)(1)“卦畈地块”,房源712套;

(2)“沙地村地块”,房源468套;

(3)“余村西侧地块”,房源386套;

(4)“锦桥吴越街南侧地块;房源208套;

(5)“锦南人家二期”,房源200套;

(6)“保通驾校(遇见清煦里)”,房源9套;

(7)“锦南人家三期”,房源217套。

(二)每套房屋限购一个地下停车位,标准车位11.8万元/个,非标准车位购买价格以售楼部现场公示为准。残疾人专用车位,仅出售给购房人本人或共有人是残疾人,且该残疾人有机动车驾驶证的购房者(如尾盘销售,不受此条款限制)。凭残疾证和驾驶证选取残疾人专用车位,先选先得,选完为止。

◆二、选房办法◆

(一)选房顺序按准购证号先后顺序选房,同一准购证号有多个指标的,第1张先选、再第2张、第3张;选房过程由区公证处全程公证。

(二)选房地点和乘车方式选房地点:玲珑街道飞翠路锦南人家一期东大门(临安骨伤科医院东南侧);可乘坐803路公交车到临安骨伤医院站,按指示牌行进约200米到达选房地点。

(三)选房时间购房人根据《2017年限价期房第二次选购房时间和报名情况通告》及短信通知的时间选房。

(四)选房规则

①签到:选房分为上午和下午两个批次,每天的上午批次:前35号应在8:10-8:30签到,其余应在9:30-9:50签到;每天的下午批次:前45号应在12:40-13:00签到,其余应在15:00-15:20签到;未按时签到的轮为当批次最后选房。每个购房人原则上限带二人进入选房现场,凭身份证原件刷脸进入。

②选房:上午8:30开始,下午13:00开始,每张准购证的选房时间为5分钟,5分钟内不能完成选房的,允许当批次结束后补选。一个准购证号有多套指标的,应在同一楼盘完成选房,否则剩余准购证只能参加最后一轮选房(十个楼盘全部进行选房后剩余房源组织最后一轮选房)。购房人因故委托他人代为选房的,须出示购房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购房人手持委托书和身份证的照片打印件,同时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购证上有多个购房人,应当同时到场选房;如不能同时到场选房,未到场的购房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及购房人手持委托书和身份证的照片打印件,同时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成年由其法定监护人代理选房,须提交户口本;如未成年人户口本未显示亲子关系的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如未成年人监护人是父母以外的其他人的,需提供相应法律文件。购房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需提供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的法律文书,由人民法院指定的监护人代理选房。一张准购证上有共同购房人的,购房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共同完成选房并共同签署选房确认单,否则视为未能完成选房,轮为当批次最后选房。

③待选:签到结束后,购房人需在等待区等待;工作人员按照购房次序叫号后开始计时,购房人在5分钟内未能到场并完成选房的,允许当批次结束后补选。

④补选:选房结束后,由公证处工作人员进行补选签到,签到时间为10分钟,未按时签到者视同放弃本次楼盘的选房资格。未按时签到或未按规定完成选房被轮为当批次最后选房的购房人,应按准购证序号依次选房,每张准购证的选房时间为5分钟,在5分钟内仍未完成选房的,视为放弃本次楼盘的选房资格。

⑤选房确认:购房人在选房时可同时自主选择地下停车位、自行车库(或储藏室),并在《选房意向书》、《选房确认单》上签字确认。购房人拒绝签字的,视作放弃本次选房。

⑥选房意向金交纳:为加快选房进度,选房前需缴纳5万元/套选房意向金(不接受信用卡支付,推荐使用银行借记卡、微信或支付宝方式支付),《选房确认单》发放后,选房意向金转为购房定金,未选房的,当即退还选房意向金。

特别提醒:需按揭的客户,必须用贷款人本人的银行卡支付,不得用微信或支付宝方式支付。

◆三、购房合同签订◆

本次签约实行先选房先签约原则,购房人应当在选房确认后3个月内签订购房合同,售楼部每天以40套签约为限,超出部分按准购证号的顺序顺延一天。购房人应按选房确认单的约定交纳购房款、地下停车位价款,否则视作放弃购买资格,所选房屋、地下停车位不予保留,定金不予退还。

 ◆四、公证公示◆

选房过程由区公证处进行公证,确保公正、公开、透明。每日选房结果及时向社会进行公示

◆五、温馨提醒◆

本次选房购房人需凭绿码、戴口罩,测量体温进入选房现场,若购房人未佩戴口罩、无绿码或体温异常,无法进入选房现场。人员入场后需保持安全距离

◆六、通告解释◆

本通告由杭州市临安区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