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668/2020-59246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公安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0-07-24 |
本周案例
案例一
7月13日,锦城街道,朱某在家中通过微信认识了李某,李某自称在证券公司上班,让朱某在他这买内购原始股包赚钱,于是朱某按李某要求在平台内操作,先充值了1000元,发现真的赚了1000余元,还能顺利提现。朱某便又往平台先后充值10000元、22970.16元、60000元、6000元,结果平台无法登录,朱某发现被骗,共计损失人民币98970.16元。
案例二
7月15日太阳镇,郑某在家中收到一条刷单短信,加了王某微信,并在对方的指导下通过某APP扫码充值游戏币100元,后王某通过支付宝退还郑某本金和佣金。随后王某告诉郑某做连锁任务佣金更多,郑某便通过支付宝扫码支付了6900元的游戏充值卡以及10800元的京东订单,做完后,王某要求郑某继续刷单,郑某发现不对,要求退款,王某称完成任务才能退款,后郑某发现被骗,共计损失人民币17700元。
案例三
7月15日青山湖街道,毛某在家中接到一电话,对方自称是某平台客服,告诉毛某其购买的物品存在质量问题,可以退钱给他,让毛某加他QQ好友。毛某按照客服的要求进行操作,先是申请了支付宝备用金500元,并表示为退款的钱,后又以资金转账刷流水等名义转账到客服提供的银行账户,毛某使用网上银行,按照客服要求转账6笔,共计损失人民币17100元。
再来看一组临安区反欺诈分中心统计的数据
7月13日—7月19日,临安区共发生通讯网络诈骗案件19起。
其中网络刷单诈骗发案7起,占比最高。
01诈骗案件类型占比
02相关数据分析
03各乡镇街道发案情况
提醒
1、通过网络交友取得受害人信任之后,进行平台投资或购买股票等诈骗案件,是典型的杀猪盘案件。嫌疑人先通过聊天,让受害人产生信任,等关系稳定后,便开始怂恿在他们自制的平台进行投资。等受害人尝到甜头,开始加大金额投入后,开始收网,投入的钱无法提现。
2、冒充客服通过说出被害人的网购信息或物流信息、给被害人展示伪造的后台系统截图、商品照片等来获取被害人的信任。之后以物品丢失或有质量问题为由,会给予几倍的赔偿让被害人提起兴趣。然后就以信用问题,让被害人以刷流水增加信用等理由让被害人转账汇款。
3、任何要求垫资的兼职和刷单都是诈骗!
不要有“贪图小便宜”、“轻轻松松赚大钱”的心理,不要轻信所谓的高额回报;
不要轻易点击陌生链接,找兼职工作要到正规的招聘、中介平台或公司签订详实的劳务合同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遭遇诈骗要及时报警并将对方的电话号码QQ、微信、聊天记录等留存提交给警方以便警方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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