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30X/2020-64018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0-09-15 |
局机关各科室、各执法中队,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各驾培机构:
为切实加强全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根据杭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杭交发〔2020〕74号),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源头治理工作方案》(杭公交〔2020〕7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强化驾培机构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学员合法权益保护、强化培训质量和服务水平为目标,以未落实教学大纲教学内容和学时为整治重点, 大力推进驾培监管平台与公安考试系统联网对接,有效打击伪造学时数据、篡改培训系统数据等造假行为,进一步提升学驾人员驾驶水平和满意度,着力解决当前影响和制约驾驶员培训基础性、源头性、根本性问题,营造更加规范、有序、稳定的驾驶员培训市场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局成立全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梁静
成员:马炯、吴玮、王星刚、张宏凯、连志强、陈晓龙、王旭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吴玮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推动落实等工作。
三、整治分组
(一)现场检查组:
第一组:区交通执法队城区中队、吴玮、潘福生、茹意炯、胡云峰
检查驾校:杭州临安天平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杭州临安保通实业有限公司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杭州临安区钱王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临安铭天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
第二组:区交通执法队青山中队、吴玮、潘福生、茹意炯、胡云峰
检查驾校:杭州蒋阳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
第三组:区交通执法队於潜中队、吴玮、潘福生、茹意炯、胡云峰
检查驾校:杭州临安乐学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第四组:区交通执法队昌化中队、吴玮、潘福生、茹意炯、胡云峰
检查驾校:杭州临安浙驰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
(二)网络抽查组
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通过运用“两平台”(杭州市机动车驾培监管服务平台、杭州市机动车驾驶培训公众服务平台),每天安排专人负责对七家驾校的培训教学日志、教学视频等进行抽查,抽查数量不得低于驾校自有车辆的10%。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通过分析研判,发现抽查的数据存在异常的,抄送区交通执法队,经核实存在违规行为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杭州市机动车驾培监管服务平台:张云燕
杭州市机动车驾驶培训公众服务平台:水雨婷
四、重点整治内容
(一)驾培机构资质条件情况。对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 30340-2013)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13)(以下简称“两个国标”)的标准和规定,检查驾培机构与准入条件不符的情况,具体检查内容(见附件1)。
(二)驾培机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重点检查教练员、教练车、学员管理情况(见附件2)。未按照国家《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以下简称“大纲”)进行教学;填写《教学日志》、《培训记录》弄虚作假;向培训未结业的人员颁发《结业证书》;与学员书面签订交通运输部和工商总局印发的《机动车驾驶培训先学后付、计时收费模式服务合同》(含电子合同),签订率达到100%;未按要求落实“先培后付、计时收费、第三方托管”服务模式的,具体检查内容(见附件3)。
(三)教学内容和培训学时有效性情况。机动车驾驶培训计时终端计时教练员、学员与实际教练员、学员不符;一人签到签退多人轮流培训;使用照片、小视频等进行签到签退;篡改教练员、学员基本信息,篡改学时记录;未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培训学时、里程推送数据等,具体检查内容(见附件4)。
(四)违规使用计时设备情况。私自调整、移动、遮挡摄像头;私拆车载计时培训终端设备或外接其它设备等。现场检查车载视频监控能否正常使用,驾驶培训计时设备是否完好。
(五)驾培机构面签和实际培训驾培机构一致性情况。核实全市驾培机构面签和实际培训学校是否一致。
(六)针对外设招生站(点)管理情况。未备案外设招生站(点),严重影响并扰乱杭州驾培市场秩序,加大整治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七)驾培机构聘用教练员资质情况。一是核查驾培机构聘用的教练员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5);二是核查驾培机构聘用的结业考核员是否持有二级(含)以上教练员资格证,且在近二年的教学质量信誉考核记录均为合格以上。
五、工作措施
(一)严格审核驾培机构资质。各检查组要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按照“两个国标”,对辖区内所有驾培机构的培训资质进行复核,重点核查管理制度、教学人员资质、教学设施设备和场地、教学车辆等。对教练场地、培训规模、教练车、教练员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落实驾培机构的主体责任,按实际情况限期整改,要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严格落实整改责任;二是创新经营模式,引导行业集约化经营;三是一律采取降低驾培机构信用等级、限制教练车辆发展、停业整顿等措施,直至取消驾培资质,确保驾培行业规范有序。
(二)严格实施结业考试制度。各检查组要督促驾培机构强化培训过程管理,严格按照大纲规定的学时和内容进行培训教学。严格执行驾驶员培训结业考核结果逐级确认的方式,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主体。一是从严把好结业考核关,全面杜绝违规培训、虚假学时上传等问题,结业考核员不具备二级(含)以上教练员资格证、不按规定进行结业考核或结业考核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结业考核员备案资格;二是严格教学活动监督管理,对有交通违法记分满分记录、发生交通死亡责任事故、组织或参与考试舞弊、收受或索取学员财物的教练员,严格落实考核和退出机制。
(三)落实安全应急常识培训。要求驾培机构强化“防范隧道事故和二次事故、应急处置、急救实训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的培训教学,从2020年8月15日起,对新注册的初学驾驶人,开展2个学时的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学习(见附件6),学习内容由公安部门免费提供,驾培机构要做好宣传引导。
(四)加强现场执法检查。各检查组要结合日常管理及驾培监管服务平台异常数据研判情况,制定重点检查驾培机构名单,检查计划,组织执法力量进行现场检查。凡是在整治、检查、倒查中发现驾培机构减少培训项目和学时、伪造或篡改培训数据、违规发放培训结业证书的,依法严肃查处,责令驾培机构停业整顿、吊销经营许可证;发现教练员使用电子设备刷学时、教练车辆用于出租、转让学员、以各种名义向学员索取财物的,制作现场笔录,取消教练员备案,列入黑名单,依法从重从快处罚。
六、整治范围
全区七家驾培机构
七、时间安排
(一)宣传自查阶段(8月18日——8月25日)。各驾培机构要按照文件要求,制定符合驾校实际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及时召开驾校内部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传达文件精神,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26日——10月16日)。各检查组要在驾培机构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结合专项整治内容和辖区工作实际,认真核查驾培机构的培训资质,研判驾培监管服务平台的异常数据,做到现场检查与网络巡查、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对查实培训资质不符合国标的,要坚决予以清理;对查处的不法行为,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形成高压态势。
(三)总结上报阶段(10月17日——10月31日)。各检查组要对此次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并撰写活动总结材料上报。要求于10月28日之前将总结材料及检查表(附件1、3、4、7),报送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维修驾培科(联系人:茹意炯,63966719)。
(四)巩固提升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加大违法违规培训监督查处力度。各检查组要结合辖区驾培行业实际,进一步固定集中整治阶段中确定的抽查比例、查处的方式方法、处罚的适用条款等相关信息,及时总结提炼集中整治阶段的做法和经验,挖掘、提炼具有推广价值的模式、做法,探索促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规范化,固化为日后驾培行业安全监管长效管理模式,并撰写活动总结材料,于12月31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办公室。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既是贯彻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打造“品质驾培”目标的需要,也是规范驾培行业全面发展的需要,希望各检查组、各驾培机构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开展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成立工作组,落实责任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专项整治活动能否真正取得实效,关键要看突出问题是否得到切实解决。要围绕专项检查的目标和重点内容开展,切实找准着力点,做到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方法有效就采取什么方法,确保检查活动取得实效。
(三)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要正确处理专项整治活动与各项管理工作的关系。坚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把联合整治活动同日常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同行业管理的业务培训结合起来,同最美行业创建结合起来,同安全隐患治理结合起来。各检查组要进一步完善执法机制,整合优势资源,提升基础保障能力。要组织骨干力量,加强监管执法和指导服务,扎实推进驾驶员培训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对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通过内部网站、杂志及政务信息平台,不仅要做好活动前的宣传动员,让驾培机构、教练员、学员充分了解活动意义、内容、要求,而且要做好活动过程的动态宣传、信息传递及活动之后的长效机制构建宣传。
附件:1.杭州驾培机构资格条件达标检查表
附件:2.杭州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教练车、学员管理规定
附件:3.驾培机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检查表
附件:4.驾培机构教学内容和培训学时有效性检查表
附件:5.驾培机构聘用的教练员资质要求
附件:6.浙江省初学驾驶人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APP操作步骤
附件:7.杭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检查表
杭州市临安区交通运输局
2020年8月25日
附件2:杭州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教练车、学员管理规定(1).docx
附件4 驾培机构教学内容和培训学时有效性检查表(1).docx
附件7:杭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检查表(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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