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406/2021-7046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1-02-24 |
各直属学校(单位)、镇(街道)中小学: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提高学籍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下发《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浙江省全日制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教基﹝2017﹞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学籍管理工作的严肃性
学籍管理是学校在管理过程中最基本的常规管理。学籍数据关系教育经费投入、学校规划布局、招生录取等工作,是学生体质监测结果记录、综合素质评价、教科书征订的依据。学籍管理不仅事关学生切身利益,更是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客观公平地考核学生学业成绩、提高办学水平的重要保证。近年来,随着流动人口子女的增多,学籍管理难度不断加大,个别学校存在重视程度不够,政策意识不强,纪律意识淡薄,甚至出现业务不熟、人籍不相符等问题,影响了教育满意度。各教育辅导站(锦城中心学校)、学校必须高度重视,切实肩负起学籍管理的主体责任,从规范办学、维护教育形象的站位,不断增强政策意识、风险意识,切实保障学籍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突出重点,排摸整改学籍管理存在问题
(一)切实做好“人籍不一致”学生核查整改工作。“人籍不一致”主要包括“有籍不在校”和“在校无学籍”两类学生。各学校要根据学籍系统中学生名单,以班级为单位逐班核对排摸,认真筛查“有籍不在校”和“在校无学籍”学生,立即调查原因,有效采取整改措施,于9月20日前填报《临安区“有籍不在校”和“在校无学籍”学生情况统计表》(附件1)。各片中小学辅导站(锦城中心学校)汇总后,统一上报基础教育科;直属学校直接上报基础教育科,职高报成教职教科。
1.“有籍不在校”学生。属于确认已转到外校就读的学生,要督促学生家长尽快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属于不具备转学条件而外出的学生,要督促学生家长尽快让学生回校就读;属于重度残疾不能到校的学生,要组织教师送教上门服务;属于确认疑似辍学,须想方设法动员一切力量劝返复学。
2.“在校无学籍”学生。属于符合入学或转学条件的学生,及时办理就读手续;属于违规招收或转入的学生,要及时予以清退,严禁学生擅自旁听借读;属于没有户口的学生,动员家长及时办理户口登记。各中小学要及时整改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二)严格转学管理
1.严格转学条件。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等因素确需转学的,在学校有余额的情况下,由各教育辅导站(锦城中心学校)统一组织实施,直属学校由教育局统筹协调。对于申请转入城区学校(除主要承担招收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任务的学校外),只限于户口迁入以及上级有关政策规定需要照顾入学的特殊情况。各学校要严格控制班额,溢出学校原则上不接收转入学生。
2.规范办理时间。实行集中办理,原则上按学年办理,各片于每年学期结束前向社会公示各校转学余额数,并在当年的招生通告中明确转学要求和转学办理流程。转学工作由学生家长申请,学校初审上报,辅导站复审汇总,教育局审核通过后统一办理转学学籍。坚决杜绝未经审批私自接收、不办理转学手续情况的发生。
三、明确职责,积极探索学籍管理长效机制
1.加强队伍建设。各教育辅导站(锦城中心学校)、学校要加强学籍管理员管理,选拔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人员担任学籍管理工作,并确保队伍稳定。要明确学籍管理员职责,能熟悉学籍管理相关政策,能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严格做到在校学生“人籍一致”。完善教师绩效考核办法,适当增加学籍管理员考核权重,充分调动学籍管理员工作积极性。
2.开展自查自纠。各学校根据学籍管理系统中班级学生名单,打印发放给班主任,由班主任核对并签名,如实注明“有籍不在校”和“在校无学籍”问题原因。学校对照存在问题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整改措施,责任落实到人,提高工作成效。
3.强化督查追责。各教育辅导站(锦城中心学校)要加强对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学校违反学籍管理规定,造成不良后果和社会负面影响,视情节严重程度,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区教育局将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根据学籍系统中学生名单,开展学生学籍管理“人籍不一致”专项督查,对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通报并追究学校及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
1. 临安区学籍管理自查情况汇总表(小学)
2. 临安区学籍管理自查情况汇总表(初高中)
3. 临安区2020学年第一学期自查情况学生名单
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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