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748/2020-5899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青山湖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0-09-08 |
发文字号 | 青街办〔2020〕62号 | 有效性 | |
统一编号 | 关联内容 |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的要求,青山湖街道办事处对2011年至2019年现行有效的以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青山湖街道办事处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青山湖街道办事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适时清理,决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现就《通知》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依据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
二、主要内容
废止《关于印发<青山湖街道村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青街办〔2011〕84号)、废止《关于印发<青山湖街道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青街办〔2013〕74号)、废止《关于印发<青山湖街道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青街办〔2013〕66号)、废止《关于印发<青山湖街道“一户多宅”处置方案>的通知》(青街办〔2017〕64号)等4件青山湖街道办事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实施时间
本文件自2020年9月8日起实施。
四、解读单位及解读人
解读单位: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青山湖街道办事处
解读人:王伟红(党工委委员、妇联主席)
李 倩(区域发展办副主任)
联系电话:0571-6378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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