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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08289/2021-6882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成文日期 2021-01-18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1-01-18 16:51
来源:
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浏览量: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临安生态环境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结合环保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政府网站、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及时、全面、有效地公开政府信息,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效果。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机关主动公开信息为2138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1818条,政务微博公开200条,政务微信公开116条。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已办结4件,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而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

 -3

116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5

-98

 96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0

785.7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4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从总体情况来看,2020年,我局虽然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但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比,与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完善,更新还不够及时。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工作还不够到位,影响了企业、群众对相关政策、信息知晓的时效性。三是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相对较弱。

新一年,生态环境局将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根据省、市、区的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三步走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教育,使大家能够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切实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及时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措施。认真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和漏洞,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措施,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时限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三是进一步加大群众参与度。依托临安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通过主动公开、及时答复等方法,让群众更直接、更方便与我们进行沟通和交流。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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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成文日期 2021-01-18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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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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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0年,临安生态环境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结合环保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政府网站、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及时、全面、有效地公开政府信息,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效果。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机关主动公开信息为2138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1818条,政务微博公开200条,政务微信公开116条。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已办结4件,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而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

 -3

116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5

-98

 96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0

785.75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4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从总体情况来看,2020年,我局虽然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但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比,与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完善,更新还不够及时。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工作还不够到位,影响了企业、群众对相关政策、信息知晓的时效性。三是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相对较弱。

新一年,生态环境局将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根据省、市、区的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三步走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教育,使大家能够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切实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及时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措施。认真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和漏洞,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措施,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时限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三是进一步加大群众参与度。依托临安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通过主动公开、及时答复等方法,让群众更直接、更方便与我们进行沟通和交流。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下载地址:临安区生态环境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