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9011/2021-69479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党政办 | 成文日期 | 2021-01-21 |
今年,河桥镇政务公开工作在区政府的正确指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杭州市政务公开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和机关形象的重要载体,精心组织,规范进行,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一年来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及成效
(一)主动公开
2020年,按照有关条例和规定,我镇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0条,主要是一般性文件、社会救助领域信息、计划总结、公告公示。其中“计划总结”栏目中呈现了河桥镇2020年度重点项目的阶段性进展,“社会救助”栏目公开了民政救助认定标准以及河桥镇本级制作的申请流程图,并每月更新低保、低边、特困在册人员的补助发放情况,极大的方便了社会群众办理事务。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度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自2018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以来,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进一步规范,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人答复。依申请公开回复格式逐步规范化,法律顾问律师的参与度较高,保证在法律顾问专业化的意见下合法公开应公开信息。本年度并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平台建设
用好新闻媒体传播平台。积极运用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华数底飞等,推送社会关切的政务信息。今年以来,在“河桥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主要动态信息293条,信息质量高、时效性强,可读性强,能较快、较好地反映政府工作动态,积累了一定的流量和固定的粉丝。
(四)回应关切
面对人民群众最关切的民生实事,我镇及时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公开各类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信息。今年共计在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教育信息、安全生产、社会救助领域下发布信息43条。
(五)监督保障
制定并落实《河桥镇政务公开审查、审批、发布保密制度》,严格按照该制度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由党政办负责,落实一人负责日常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公布政务平台信息,每天更新政府微博,发布政府微信,时刻更新政府工作动态,让群众能第一时间了解、掌握政府工作动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8 | 40708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较去年增加了41条,新增栏目8个,重点领域信息发布实现拓宽。但政务公开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与困难,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不强、信息发布不够及时;工作研究不够深入、公开范围把握不够全面;乡镇实际情况特殊,政务信息内容不齐全。
对照区政府对于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以及第三方公司评估检查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下一步我镇将高度重视、加强学习,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提高机关干部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政务公开工作氛围;二是规范信息发布内容,提升政务信息发布质量,特别是加大对重大行政决策、重点领域信息及社会关切问题的信息公开。三是提高信息公开效率,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方便老百姓第一时间了解政府动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杭州市临安区河桥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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