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11392064/2021-69668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21-01-2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编制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概述。2020年,我局严格落实各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围绕中心工作、聚焦民生发展,紧盯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市场秩序监管等方面,制定了2020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积极回应群众关注关切,深入推进政府信息“五公开”,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对全市市场监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强化了对行政权力的运行监督,促进了依法行政,推动了我市市场监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我局通过多种渠道主动公开市场监管领域政府信息,其中通过临安区政府网站2020年度公开政策法规、工作动态、食品药品安全、价格、知识产权等信息204条;处理决定30854件;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412条;通过国家、省、市、区级等新闻媒体报道我区市场监管政策、亮点和突出成绩135余篇。
(三)强化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我局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修订更新,对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和方式、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程序、监督方式进行了重新明确,并挂网公开。2020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办结10件,结转下一年度办理1件。
(四)狠抓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对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保证全委信息公开工作高效开展。加强政府信息发布管理,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主管,谁负责;先审核,后发布”原则,重要或敏感信息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核后方能对外发布或向信息申请人进行公开,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得公开。
(五)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以区政府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搭建了政务新媒体平台等为一体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加强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实行专人负责,严格内容审核把关,强化安全保障。着力打造好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官微(微信公众号)新媒体信息发布平台,全年共发布微信公众号推送288期。
(六)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一是全面开展行政处罚“双公示”,全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全年做出行政许可处理决定30253件、行政处罚案件数440件、行政强制处理决定161件,并及时进行公开。
二是推动市场监管信用制度建设。按照全国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不断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市场主体信用理念,加快信用体系应用建设。不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力推进企业信用监管工作。
三是持续做好财务信息公开。按规定,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了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2020年部门预算信息。
(七)强化政务舆情回应及咨询处理。全年处办27起网络舆情,受理12315、12345热线电话以及“110联动”投诉举报6460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54 | 增8 | 3025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5 | 减1 | 440 |
行政强制 | 2 | / | 161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11 | 11055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1 | 1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 | 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1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10 | 1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2 | 0 | 12 | 6 | 2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科室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部分信息还存在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连续等现象;二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的同时,通过制订公开基本目录推进了公开内容的细化,但公开信息深度、质量、内容等全面性仍然有待提高。三是政务公开业务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对于政策的把握不准确、文件的理解不透彻,主动公开的发布能力和依申请公开的应对能力都有较大提升空间。
2021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一是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政策的学习,提高各科室信息公开的认识和意识,逐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二是持续加强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等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管理,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不断攻坚克难、改革创新,维护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市场监管相关信息服务需求。
六、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全年我局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费用。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4日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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