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174/2021-6986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1-01-29
统一编号 有效性
临安区财政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日期:
2021-01-29 09:59
来源:
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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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临安区财政局在上级机关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等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法治临安建设的工作目标,科学统筹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不断完善财政法治制度,规范财政执法行为,强化法治监督,创新法治宣传,有效提升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现将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法治规范高效履职,文件管理取得新进展

1.持续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我局坚持应审尽审,通过“局办初筛+法制确认”的工作方式,把好文件确认“源头关”。通过“科室审查+法律顾问审查”的双重审查方式,对局内部的规范性文件及与其他单位联合发文的9件规范性文件做好合法性审查,确保规范性文件的程序、主体、权限、内容的合法性,把好“审查关”。

2.持续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我局进一步落实“存量清理,增量严审”的工作要求,根据浙市监反垄断〔2020〕3号有关规定,对我局在2019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包括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等开展清理,经各相关业务科室确认,未发现违反公平竞争的文件、政策措施等。清理后涉及市场主体活动的、拟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4件。另,配合区公竞办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营造公平竞争制度环境情况第三方评估调研工作,进一步梳理存量文件,排查法律风险。同时建立增量文件审查机制,要求起草科室对涉及市场主体活动的新增文件作内容审查,法制科室作程序审查,把好文件制定关口。

二、普法宣传营造氛围,法制素养收获新成果

1.抓好机关内部法制教育。组织开展公务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我局通过率达到100%。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线上+线下”宣传方式,线下组织集中学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汇编》,并利用单位场地公屏播放国安教育宣传片、张贴宣传海报等,线上利用我局微信公众号推送国家安全知识,启发我局职工干部结合实际深入思考,提升安全意识。组织参加市局财政法治征文比赛,并从中挑选2篇文章参赛。开展《民法典》专题讲座,提升领导干部法制素养。

2.强化落实普法责任制。做好“七五普法”终期自查工作,严格按照区普法办考核要求汇总整理我局5年来普法宣传活动资料,配合开展“七五普法”成果展。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以“一次云讲座”、“一次成果展参观”、“一次普法视频展播”、“一个财政普法阵地”推进宪法精神深入人心。配合市局报送行政处罚案例,以案释法,推进普法。

3.加强执法队伍法治能力。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根据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清理和信息补录,共清理我局无效证件3件,到期换证5件,所有执法证件均完成电子签章补录和个人信息完善,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示持有效执法证件人员名单,共计62人。加强行政执法辅助人员资格管理,按照实际执法需要申请辅助执法证件12本。

三、法治保障程序公正,监督水平有了新提升

1.全面落实“三项制度”。我局依据省市区文件,结合区财政实际,制定出台了《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有效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行为,实现执法信息及时公示、执法过程留痕可溯有效、法制审核依法规范明确。我局参照上级财政机关文件,结合各科室意见,将“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处罚”“对金融企业的处罚”“对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集中采购机构、谈判询价小组成员的处罚”作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

2.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我局对照行政许可办件质量评查标准,对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办理的8件许可案件进行梳理自查。经自查,该8件案件均在省代理记账管理系统上按规定流程操作,未发现问题。同时,积极参加省厅、市局2019年度案卷评查会,各市区县业务骨干按照评查标准,对执法案卷进行交叉评审,从执法主体、案件事实、证据记录、执法程序、案卷制作等方面进行评审、打分和讨论,相互沟通交流,借鉴先进做法。

3.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一是对接财政大督查,发挥平台监督效用。结合省厅本年度执法监管计划和要求覆盖的监管事项,补充我局的重点检查和专项检查项目,按照省厅要求对各类监管事项分别采取日常检查、重点督查、双随机、一公开等多种监管方式,要求执法人员充分利用“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做到应录尽录,实现监管行为过程留痕。二是对接区领导小组,完成各项考评指标。目前我局监管事项主项覆盖率达100%,检查实施清单编制完成率达100%,“双随机、一公开”事项覆盖率100%,确保我局在数字化政府建设考核中不丢分。三是行政处罚办案系统试运行。配置执法人员角色,模拟案例跑通处罚案件线上办案全流程。

四、法治夯实工作责任,组织领导得到新加强

1.调整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因局内设机构和工作人员变动,出台通知文件,明确调整后的局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出台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根据省厅、市局、区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出台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分解法治政府建设任务。

3.全面完善权力事项库。在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实践中,以“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为载体,坚持办事事项应领尽领,办事指南精益求精,推进财政事项网办率100%、即办率100%、承诺时限压缩比100%。

4.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我局依据上级机关及区委区政府文件,制定出台《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各科室履职要求、执法责任等,健全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五、法治畅通救济渠道,复议诉讼面临新挑战

1.积极应对行政诉讼。针对我局收到的一起关于撤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的诉讼案件,我局积极应对,多方收集证据,与法律顾问开展座谈,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辩,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单位“一把手”出庭又出声。经法院审理认定,原告的诉讼请求被依法予以驳回,一、二审均胜诉。

2.积极应对行政复议。针对我局收到的一起关于依申请信息公开答复不服的行政复议案件,我局配合市局复议机关开展复议案前调解,积极与案件相关的业务科室、办公室等开展充分沟通,因我局与市复议局在法律法规适用理解上不一致,行政行为被撤销,现已按照市局复议决定书的要求重新向行政相对人作出答复。

下一步工作计划

1.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诉讼工作。持续推进依法行政,从执法人员规范执法入手,从源头上减少案发量,特别在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上,要进一步完善审查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法律适用上与上级部门多沟通多交流,提升公开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复议不被撤销,应诉不败诉;关注案件背后的利益诉求,落实好行政调解,促进纠纷柔性解决。

2.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以“互联网+监管”平台的推广应用为契机,结合财政大督查,厘清监管主体责任,转变传统监管方式,将本局财政督察计划与平台认领的监管事项相结合,改变线上线下“两张皮”的情况,采取“日常检查+重点督查+双随机”等多种方式,弥补以往监管不到位、不全面的漏洞,充分发挥平台数据互联、信息共享的作用。

3.进一步落实财政“普法责任制”。坚持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财政管理实践相结合,优化法制普法联络员队伍,围绕“法律六进”,进一步扩大社会普法范围。坚持上下联动、密切协作,坚持创新方式、注重实效。

临安区财政局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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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临安区财政局在上级机关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等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法治临安建设的工作目标,科学统筹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不断完善财政法治制度,规范财政执法行为,强化法治监督,创新法治宣传,有效提升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现将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法治规范高效履职,文件管理取得新进展

1.持续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我局坚持应审尽审,通过“局办初筛+法制确认”的工作方式,把好文件确认“源头关”。通过“科室审查+法律顾问审查”的双重审查方式,对局内部的规范性文件及与其他单位联合发文的9件规范性文件做好合法性审查,确保规范性文件的程序、主体、权限、内容的合法性,把好“审查关”。

2.持续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我局进一步落实“存量清理,增量严审”的工作要求,根据浙市监反垄断〔2020〕3号有关规定,对我局在2019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包括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等开展清理,经各相关业务科室确认,未发现违反公平竞争的文件、政策措施等。清理后涉及市场主体活动的、拟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4件。另,配合区公竞办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营造公平竞争制度环境情况第三方评估调研工作,进一步梳理存量文件,排查法律风险。同时建立增量文件审查机制,要求起草科室对涉及市场主体活动的新增文件作内容审查,法制科室作程序审查,把好文件制定关口。

二、普法宣传营造氛围,法制素养收获新成果

1.抓好机关内部法制教育。组织开展公务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我局通过率达到100%。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线上+线下”宣传方式,线下组织集中学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汇编》,并利用单位场地公屏播放国安教育宣传片、张贴宣传海报等,线上利用我局微信公众号推送国家安全知识,启发我局职工干部结合实际深入思考,提升安全意识。组织参加市局财政法治征文比赛,并从中挑选2篇文章参赛。开展《民法典》专题讲座,提升领导干部法制素养。

2.强化落实普法责任制。做好“七五普法”终期自查工作,严格按照区普法办考核要求汇总整理我局5年来普法宣传活动资料,配合开展“七五普法”成果展。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以“一次云讲座”、“一次成果展参观”、“一次普法视频展播”、“一个财政普法阵地”推进宪法精神深入人心。配合市局报送行政处罚案例,以案释法,推进普法。

3.加强执法队伍法治能力。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根据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清理和信息补录,共清理我局无效证件3件,到期换证5件,所有执法证件均完成电子签章补录和个人信息完善,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示持有效执法证件人员名单,共计62人。加强行政执法辅助人员资格管理,按照实际执法需要申请辅助执法证件12本。

三、法治保障程序公正,监督水平有了新提升

1.全面落实“三项制度”。我局依据省市区文件,结合区财政实际,制定出台了《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有效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行为,实现执法信息及时公示、执法过程留痕可溯有效、法制审核依法规范明确。我局参照上级财政机关文件,结合各科室意见,将“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处罚”“对金融企业的处罚”“对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集中采购机构、谈判询价小组成员的处罚”作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

2.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我局对照行政许可办件质量评查标准,对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办理的8件许可案件进行梳理自查。经自查,该8件案件均在省代理记账管理系统上按规定流程操作,未发现问题。同时,积极参加省厅、市局2019年度案卷评查会,各市区县业务骨干按照评查标准,对执法案卷进行交叉评审,从执法主体、案件事实、证据记录、执法程序、案卷制作等方面进行评审、打分和讨论,相互沟通交流,借鉴先进做法。

3.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一是对接财政大督查,发挥平台监督效用。结合省厅本年度执法监管计划和要求覆盖的监管事项,补充我局的重点检查和专项检查项目,按照省厅要求对各类监管事项分别采取日常检查、重点督查、双随机、一公开等多种监管方式,要求执法人员充分利用“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做到应录尽录,实现监管行为过程留痕。二是对接区领导小组,完成各项考评指标。目前我局监管事项主项覆盖率达100%,检查实施清单编制完成率达100%,“双随机、一公开”事项覆盖率100%,确保我局在数字化政府建设考核中不丢分。三是行政处罚办案系统试运行。配置执法人员角色,模拟案例跑通处罚案件线上办案全流程。

四、法治夯实工作责任,组织领导得到新加强

1.调整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因局内设机构和工作人员变动,出台通知文件,明确调整后的局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出台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根据省厅、市局、区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出台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分解法治政府建设任务。

3.全面完善权力事项库。在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实践中,以“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为载体,坚持办事事项应领尽领,办事指南精益求精,推进财政事项网办率100%、即办率100%、承诺时限压缩比100%。

4.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我局依据上级机关及区委区政府文件,制定出台《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各科室履职要求、执法责任等,健全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五、法治畅通救济渠道,复议诉讼面临新挑战

1.积极应对行政诉讼。针对我局收到的一起关于撤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的诉讼案件,我局积极应对,多方收集证据,与法律顾问开展座谈,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辩,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单位“一把手”出庭又出声。经法院审理认定,原告的诉讼请求被依法予以驳回,一、二审均胜诉。

2.积极应对行政复议。针对我局收到的一起关于依申请信息公开答复不服的行政复议案件,我局配合市局复议机关开展复议案前调解,积极与案件相关的业务科室、办公室等开展充分沟通,因我局与市复议局在法律法规适用理解上不一致,行政行为被撤销,现已按照市局复议决定书的要求重新向行政相对人作出答复。

下一步工作计划

1.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诉讼工作。持续推进依法行政,从执法人员规范执法入手,从源头上减少案发量,特别在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上,要进一步完善审查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法律适用上与上级部门多沟通多交流,提升公开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复议不被撤销,应诉不败诉;关注案件背后的利益诉求,落实好行政调解,促进纠纷柔性解决。

2.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以“互联网+监管”平台的推广应用为契机,结合财政大督查,厘清监管主体责任,转变传统监管方式,将本局财政督察计划与平台认领的监管事项相结合,改变线上线下“两张皮”的情况,采取“日常检查+重点督查+双随机”等多种方式,弥补以往监管不到位、不全面的漏洞,充分发挥平台数据互联、信息共享的作用。

3.进一步落实财政“普法责任制”。坚持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财政管理实践相结合,优化法制普法联络员队伍,围绕“法律六进”,进一步扩大社会普法范围。坚持上下联动、密切协作,坚持创新方式、注重实效。

临安区财政局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