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377/2021-77937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水利水电局 | 成文日期 | 2021-10-15 |
临水【2021】181号关于同意青山湖街道安村村直坞弄山塘报废的批复
日期:
2021-10-19 14:57
来源:
区水利水电局
浏览量:
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要求报废安村村直坞弄山塘的报告及安村村村民代表大会决议等相关附件已收悉,根据《浙江省山塘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我局工作人员现场踏勘,现批复如下:
一、直坞弄山塘位于青山湖街道安村村,位置为东经119.7434°,北纬30.3091°,容积约为0.2万m3,水面面积约为0.28万m2,最大坝高1.5m,坝长15米。该山塘原主要功能为农田灌溉。
二、因该山塘原有的灌溉功能已丧失,报废事项已经安村村村民代表大会和你街道同意。
三、现同意你街道对该山塘进行报废处置(填埋水域或挖除大坝),于批复后三个月内完成报废处置工程,完成后须经我局现场验收并办理注销手续。
特此批复。
(临水【2021】181号)关于同意青山湖街道安村村直坞弄山塘报废的批复.pdf
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局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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