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123/2021-814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文日期 2021-12-27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关于《临安区“十四五”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局规划》的解读
日期:
2021-12-27 10:57
来源:
区发改局
浏览量:

      一、规划文件制定的背景和意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省发改委《浙江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精神,促进临安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稳定快速发展,临安区发展和改革局编制形成了《临安区“十四五”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局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既是阐明临安区全面推进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战略意图,明确区委、乡镇政府工作重点,引导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重要依据,更是临安区响应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行动纲领。

二、规划文件制定的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35号)

2.《关于印发<提升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行动计划>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1698号)

3.《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办发〔2020〕39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的通知》(国办发〔2020〕39号)

5.《浙江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6.《杭州市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法》(2016年)

7.《杭州市新能源电动汽车公共充电桩运营管理暂行办法》(杭建科发〔2017〕70号)


三、《规划》的主要内容

《规划》采取章、节、小节结构,包括12章、52节。分为四大板块:第一板块为第一章,主要阐述规划背景及意义,明确指导思想;第二板块是第二至五章,分析临安区现状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电动汽车发展预测为基础,预测充电设施需求总量;第三板块是第六至八章,是《规划》的主干部分,明确发展策略和发展目标,以“点、线、面、桩”为布局原则,具体从优化公共充电网络、加大专用充电布局、落实社区配建要求、加强新型技术应用四个重点任务出发,打造“适度超前、车桩适宜、智能高效”的临安区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第四板块是第九至十二章,主要从电网配套、投资分析、成效评估、实施保障等方面提出了规划实施的效益与保障。

其中,四方面重点任务具体是指:

(一)优化公共充电网络。基于公共充电设施覆盖程度、总体利用率水平、区域车辆规模和交通流量等指标建立区域公共充电设施投资监测预警机制,提高城市公共充电站布局的精准性;结合临安区重点旅游线路,积极开展景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旅游线路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的绿色旅游充电网络;结合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科学推进乡镇充电设施建设,助力美丽乡村建设,服务乡村振兴战略;顺应机动车应用能源多元化、城市用地功能复合化发展的趋势,积极鼓励综合供能站发展建设,加大城际快充网络有效覆盖;积极推动不充电占位收费机制,有效缓解非充电状态车辆占位问题,大力提升公共充电站用户体验。

(二)加大专用充电布局。开展公交专用充电站专项规划,强化与车辆推广计划衔接,实现公交专用站建设与存量燃油公交更换以及新建城区公交场站同步规划、建设与投运,保障公交如期实现全面电动化;制定环卫车电动化专项行动,明确环卫车专用充电站配套需求,推动环卫领域实现大规模电动化;围绕城市“物流园区-配送中心-末端网点”的三级物流基础设施体系,打造相适应的物流专用充电站建设方案,将物流车专用充电站纳入城市物流基础设施体系规划设计标准,保障物流车大规模电动化需要;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等内部停车场加快配建相应比例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满足公务用车和职工充电需要。

(三)落实社区配建要求。完善居住社区充电桩建设推进机制。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人防、消防等部门建立协同机制,统筹推进居住社区充电桩建设与改造,加快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安装;制定既有居住社区充电桩建设改造行动计划,明确行动目标、重点任务和推进时序,细化年度工作任务和建设项目库,推进既有居住社区充电桩建设;新建居住社区要落实100%固定车位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严格落实新建居住社区配建要求;鼓励充电运营企业或居住社区管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开展居住社区充电桩“统建统营”,鼓励“临近车位共享”、“多车一桩”等新模式,创新居住社区充电服务商业模式。

(四)加强新型技术应用。适时开展智能有序充电“示范小区”建设,逐步提高智能有序充电桩建设比例。抓好充电设施峰谷电价政策落实,助力智能有序充电推广应用;围绕港口、城市转运等短途、高频、重载场景,支持建设布局专用换电站,探索车电分离模式,促进重卡领域和港口内部集卡的电动化转型。探索出租、网约和物流运输等领域的共享换电模式,优化提升共享换电服务体验,助力换电模式推广应用;促进电动汽车与可再生能源高效协同,推动电动汽车与气象、可再生能源电力预测预报系统信息共享与融合,推进“光储充放”多功能综合一体站建设;适时开展移动式充电桩建设,弥补部分地下车库、户外停车场在构造、设计及消防等方面存在的先天不足,探索人工智能移动式充电桩应用。

四、解读单位、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杭州市临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解读人:局长张勤 

联系科室:能源行政执法队胡勇,联系电话:0571-63718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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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安区“十四五”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局规划》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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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规划文件制定的背景和意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省发改委《浙江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精神,促进临安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稳定快速发展,临安区发展和改革局编制形成了《临安区“十四五”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局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既是阐明临安区全面推进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战略意图,明确区委、乡镇政府工作重点,引导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重要依据,更是临安区响应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行动纲领。

二、规划文件制定的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35号)

2.《关于印发<提升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行动计划>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1698号)

3.《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办发〔2020〕39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的通知》(国办发〔2020〕39号)

5.《浙江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6.《杭州市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法》(2016年)

7.《杭州市新能源电动汽车公共充电桩运营管理暂行办法》(杭建科发〔2017〕70号)


三、《规划》的主要内容

《规划》采取章、节、小节结构,包括12章、52节。分为四大板块:第一板块为第一章,主要阐述规划背景及意义,明确指导思想;第二板块是第二至五章,分析临安区现状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电动汽车发展预测为基础,预测充电设施需求总量;第三板块是第六至八章,是《规划》的主干部分,明确发展策略和发展目标,以“点、线、面、桩”为布局原则,具体从优化公共充电网络、加大专用充电布局、落实社区配建要求、加强新型技术应用四个重点任务出发,打造“适度超前、车桩适宜、智能高效”的临安区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第四板块是第九至十二章,主要从电网配套、投资分析、成效评估、实施保障等方面提出了规划实施的效益与保障。

其中,四方面重点任务具体是指:

(一)优化公共充电网络。基于公共充电设施覆盖程度、总体利用率水平、区域车辆规模和交通流量等指标建立区域公共充电设施投资监测预警机制,提高城市公共充电站布局的精准性;结合临安区重点旅游线路,积极开展景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旅游线路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的绿色旅游充电网络;结合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科学推进乡镇充电设施建设,助力美丽乡村建设,服务乡村振兴战略;顺应机动车应用能源多元化、城市用地功能复合化发展的趋势,积极鼓励综合供能站发展建设,加大城际快充网络有效覆盖;积极推动不充电占位收费机制,有效缓解非充电状态车辆占位问题,大力提升公共充电站用户体验。

(二)加大专用充电布局。开展公交专用充电站专项规划,强化与车辆推广计划衔接,实现公交专用站建设与存量燃油公交更换以及新建城区公交场站同步规划、建设与投运,保障公交如期实现全面电动化;制定环卫车电动化专项行动,明确环卫车专用充电站配套需求,推动环卫领域实现大规模电动化;围绕城市“物流园区-配送中心-末端网点”的三级物流基础设施体系,打造相适应的物流专用充电站建设方案,将物流车专用充电站纳入城市物流基础设施体系规划设计标准,保障物流车大规模电动化需要;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等内部停车场加快配建相应比例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满足公务用车和职工充电需要。

(三)落实社区配建要求。完善居住社区充电桩建设推进机制。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人防、消防等部门建立协同机制,统筹推进居住社区充电桩建设与改造,加快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安装;制定既有居住社区充电桩建设改造行动计划,明确行动目标、重点任务和推进时序,细化年度工作任务和建设项目库,推进既有居住社区充电桩建设;新建居住社区要落实100%固定车位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严格落实新建居住社区配建要求;鼓励充电运营企业或居住社区管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开展居住社区充电桩“统建统营”,鼓励“临近车位共享”、“多车一桩”等新模式,创新居住社区充电服务商业模式。

(四)加强新型技术应用。适时开展智能有序充电“示范小区”建设,逐步提高智能有序充电桩建设比例。抓好充电设施峰谷电价政策落实,助力智能有序充电推广应用;围绕港口、城市转运等短途、高频、重载场景,支持建设布局专用换电站,探索车电分离模式,促进重卡领域和港口内部集卡的电动化转型。探索出租、网约和物流运输等领域的共享换电模式,优化提升共享换电服务体验,助力换电模式推广应用;促进电动汽车与可再生能源高效协同,推动电动汽车与气象、可再生能源电力预测预报系统信息共享与融合,推进“光储充放”多功能综合一体站建设;适时开展移动式充电桩建设,弥补部分地下车库、户外停车场在构造、设计及消防等方面存在的先天不足,探索人工智能移动式充电桩应用。

四、解读单位、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杭州市临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解读人:局长张勤 

联系科室:能源行政执法队胡勇,联系电话:0571-63718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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