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123/2021-716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1-03-26
发文字号 临发改〔2021〕13号 有效性
统一编号 关联内容
《临安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负责人解读)
日期:
2021-03-26 10:58
来源:
区发改局
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有效推进我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发改8部门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联合印发了《临安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塑料购物袋等因便利、廉价颇受老百姓喜爱,但近年来因随意丢弃、过度使用等造成的白色污染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既迫在眉睫,又任重道远。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塑料污染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塑料污染治理作出重要批示,来浙江、杭州调研时,亲自过问我省塑料污染治理工作。2020年,国家、省、市先后印发了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在这一背景下,发改8部门紧跟省、步伐,在充分调研、多次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联合制定印发了《方案》。

 

遵循法律法规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贯彻国家、省、要求

特别是根据省里要求,将不可降解塑料袋、快递塑料包装等禁塑目标总体比国家提前两年,提出农村地区禁塑目标任务。

体现临安特色和担当

如在全国大型赛事中,杭州市率先提出实施绿色亚运行动方案,将“绿色亚运”作为重要宣传口号,我区也紧跟杭州市步伐,将全宾馆、酒店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的时间提前到亚运会前。

突出可操作性

与国家、省、文件相比,《方案》最大特点在于“抓落实”,特别是结合我实际,聚焦流通、消费、回收、处置等重点环节,将塑料污染治理重点放在前端源头减量、中端回收处置、末端污染治理等全链条管控以及全过程宣传引导等方面,并逐条明确了操作性强的举措。

 

我区塑料污染治理的目标

2021年底

完成“无废城市”建设。

2022年底

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普遍推广,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普遍推行科学适用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

2023年底

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高效运转,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2025年底

城乡一体的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塑料污染治理得到有效控制。

 

《方案》主要任务包括4项内容,重点聚焦和解决四个方面问题。

1.前端源头减量问题

源头管住了,塑料污染治理就成功了一半,因此源头减量首当其冲,《方案》根据国家、省、要求以及我实际,提出了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培育优化新业态新模式、增加绿色产品供给、培育壮大替代产业等6项重点任务,涵盖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书店、药店、宾馆、饭店等重要场所、快递电商物流等新兴领域以及亚运会等重点赛事、展会活动。

2.中端回收利用处置问题

如果大部分塑料废弃物能够有效回收利用处置,塑料污染也就会大大减少,因此结合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利用,《方案》从回收、利用、处置等三个环节,提出了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和清运、推进资源化能源化利用等2项重点任务。

3.末端污染治理问题

末端治理是塑料污染治理的最后关口。根据国家、省、文件要求和我区实际,《方案》提出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清理专项行动、完善保障制度、完善支持政策、强化科技支撑、严格执法监督等5项重点任务,强化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等环境监管。

4.全过程宣传引导问题

塑料污染治理,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因此《方案》提出多部门联合开展专题宣传、典型经验推广和教育引导,凝聚塑料污染治理社会共识。

 

01

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

02

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和一次性塑料棉签。

03

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04

不可降解塑料袋:

指的是商场、超市、药店、书店、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展会活动等用于盛装及携提物品的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不包括基于卫生及食品安全目的,用于盛装散装生鲜食品、熟食、面食等商品的塑料预包装袋、连卷袋、保鲜袋等。

2022年底,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农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2023年底,建成区农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2025年底,实施范围覆盖城乡结合部、乡镇和农村地区的农贸市场。

05

一次性塑料餐具:

指的是餐饮堂食服务中使用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刀、叉、勺,不包括预包装食品使用的一次性塑料餐具。

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2023年底,建成区餐饮外卖领域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2025年底,实施范围覆盖城乡结合部、乡镇和农村地区的餐饮外卖领域。

06

一次性塑料吸管:

指的是餐饮服务中用于吸饮液态食品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吸管,不包括牛奶、饮料等食品外包装上自带的塑料吸管。

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

07

宾馆、酒店、民宿等场所

一次性塑料用品(六小件)

2021年底,全区星级宾馆、酒店、民宿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

到亚运会前,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宾馆、酒店、民宿。

塑料制品禁限管理细化标准可参照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20]1146号)相关塑料制品禁限管理细化标准(2020年版)。

解读单位:杭州市临安区发展和改革

    解读人:张勤(局长)

联系人:尤中华

  联系电话:0571-63721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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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08123/2021-71605
发文字号 临发改〔202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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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区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1-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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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负责人解读)
发布时间:2021-03-26
信息来源: 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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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有效推进我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发改8部门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联合印发了《临安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塑料购物袋等因便利、廉价颇受老百姓喜爱,但近年来因随意丢弃、过度使用等造成的白色污染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既迫在眉睫,又任重道远。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塑料污染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塑料污染治理作出重要批示,来浙江、杭州调研时,亲自过问我省塑料污染治理工作。2020年,国家、省、市先后印发了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在这一背景下,发改8部门紧跟省、步伐,在充分调研、多次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联合制定印发了《方案》。

 

遵循法律法规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贯彻国家、省、要求

特别是根据省里要求,将不可降解塑料袋、快递塑料包装等禁塑目标总体比国家提前两年,提出农村地区禁塑目标任务。

体现临安特色和担当

如在全国大型赛事中,杭州市率先提出实施绿色亚运行动方案,将“绿色亚运”作为重要宣传口号,我区也紧跟杭州市步伐,将全宾馆、酒店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的时间提前到亚运会前。

突出可操作性

与国家、省、文件相比,《方案》最大特点在于“抓落实”,特别是结合我实际,聚焦流通、消费、回收、处置等重点环节,将塑料污染治理重点放在前端源头减量、中端回收处置、末端污染治理等全链条管控以及全过程宣传引导等方面,并逐条明确了操作性强的举措。

 

我区塑料污染治理的目标

2021年底

完成“无废城市”建设。

2022年底

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普遍推广,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普遍推行科学适用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

2023年底

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高效运转,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2025年底

城乡一体的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塑料污染治理得到有效控制。

 

《方案》主要任务包括4项内容,重点聚焦和解决四个方面问题。

1.前端源头减量问题

源头管住了,塑料污染治理就成功了一半,因此源头减量首当其冲,《方案》根据国家、省、要求以及我实际,提出了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培育优化新业态新模式、增加绿色产品供给、培育壮大替代产业等6项重点任务,涵盖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书店、药店、宾馆、饭店等重要场所、快递电商物流等新兴领域以及亚运会等重点赛事、展会活动。

2.中端回收利用处置问题

如果大部分塑料废弃物能够有效回收利用处置,塑料污染也就会大大减少,因此结合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利用,《方案》从回收、利用、处置等三个环节,提出了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和清运、推进资源化能源化利用等2项重点任务。

3.末端污染治理问题

末端治理是塑料污染治理的最后关口。根据国家、省、文件要求和我区实际,《方案》提出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清理专项行动、完善保障制度、完善支持政策、强化科技支撑、严格执法监督等5项重点任务,强化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等环境监管。

4.全过程宣传引导问题

塑料污染治理,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因此《方案》提出多部门联合开展专题宣传、典型经验推广和教育引导,凝聚塑料污染治理社会共识。

 

01

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

02

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和一次性塑料棉签。

03

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04

不可降解塑料袋:

指的是商场、超市、药店、书店、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展会活动等用于盛装及携提物品的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不包括基于卫生及食品安全目的,用于盛装散装生鲜食品、熟食、面食等商品的塑料预包装袋、连卷袋、保鲜袋等。

2022年底,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农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2023年底,建成区农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2025年底,实施范围覆盖城乡结合部、乡镇和农村地区的农贸市场。

05

一次性塑料餐具:

指的是餐饮堂食服务中使用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刀、叉、勺,不包括预包装食品使用的一次性塑料餐具。

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2023年底,建成区餐饮外卖领域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2025年底,实施范围覆盖城乡结合部、乡镇和农村地区的餐饮外卖领域。

06

一次性塑料吸管:

指的是餐饮服务中用于吸饮液态食品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吸管,不包括牛奶、饮料等食品外包装上自带的塑料吸管。

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

07

宾馆、酒店、民宿等场所

一次性塑料用品(六小件)

2021年底,全区星级宾馆、酒店、民宿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

到亚运会前,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宾馆、酒店、民宿。

塑料制品禁限管理细化标准可参照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20]1146号)相关塑料制品禁限管理细化标准(2020年版)。

解读单位:杭州市临安区发展和改革

    解读人:张勤(局长)

联系人:尤中华

  联系电话:0571-63721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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