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公开形式 |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科协 | 成文日期 |
各镇(街道)科协、区级学会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加强基层科普能力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提升公民科学素质,按照《关于开展杭州市临安区2021年科普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临科协〔2021〕2号)的有关要求, 经前期申报、镇街初审、区级评审、网上公示后,现总计下达2020年科普项目35个,共计经费70万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一、立项材料提交。请各项目承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2021年杭州市临安区科普项目协议书》(附件2)(一式三份,以下简称协议书),《2021年全国科普日暨杭州市临安区第35届科普宣传周活动预登记表》(一式一份,附件2)。于4月29日前将电子版、纸质盖章版及发票一并报送至区科协科普部。
二、中期督查。其中,本次科普项目经费将先拨付50%,故所携发票所开具的票面金额为立项拟拨付经费的50%。期间,区科协将组织进行现场检查,跟踪科普项目落实情况。同时,将9月全国科普日暨临安区科普宣传周作为中期反馈节点,要求各项目承接单位结合科普周要求及项目实际开展相应科普活动。若项目承接单位在中期督查环节后被认定为不合格,存在资金违规使用、实际情况与申报情况不符等情形,将不再拨付剩余资金。
三、绩效反馈及剩余资金拨付。剩余资金,由各项目承接单位提交《2021年度杭州市临安区科普项目绩效反馈表》(附件4)进行反馈并合格后,再予以拨付。各项目承接单位在项目反馈时,必须严格按照协议书的议定内容进行如实反馈,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如无法提供相应材料或与没有完成协议书相关议定内容的,将不再拨付剩余资金。
各项目承接单位必须严格遵照《临安区科普和学术项目管理办法》(临科协〔2017〕18号)文件精神执行,做到专款专用,严格财务制度。
联系人:楼 俊
联系电话:63752951、13968022261
邮箱:108252648@qq.com
附件:1. 2021年杭州市临安区科普项目立项名单
2. 2021年杭州市临安区科普项目协议书
3. 2021年全国科普日暨杭州市临安区第35届科普宣传周活动预登记表
4. 2021年度杭州市临安区科普项目绩效反馈表
杭州市临安区科学技术协会 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
2021年4月23日
附件3:2021年全国科普日暨杭州市临安区第35届科普宣传周活动预登记表.docx
附件4:2021年度杭州市临安区科普项目绩效反馈表.docx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