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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185/2021-7361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高虹镇 成文日期 2021-06-04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关于印发高虹镇消防安全百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1-06-04 10:12
来源:
高虹镇
浏览量:

各村、办公室、驻镇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全区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经镇政府同意,决定开展全镇消防安全百日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意识和“防控优先”的理念,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社会联动、群防群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

二、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

三、行动内容

(一)居住出租房。牵头部门派出所,要发动村网格员、公安派出所等基层力量对3人以上居住出租房、员工集体宿舍开展清底式排查,重点整治私拉乱接电气线路、未按照标准设置消防设施(器材)、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堵塞(占用)等突出问题。要按照“谁出租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对未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的房东,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一律停止使用(营业)。对发现的火灾隐患,逐一明确整改措施及整改期限,督促落实整改;对未配备灭火器和“四件套”等设施器材的,以及居住10人以上的出租房居室、公共走道未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报警探测器的,必须责令立即配备到位;对存在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或者电力表后私拉乱接、过载用电等危及电力安全行为的,必须坚决整改。对设施器材失效的,必须立即更换。特别是针对长租公寓,重点检查由公共建筑、工业建筑改建而成的,是否按照旅馆的技术要求进行消防设计,是否办理消防审批手续;与其他使用功能的建筑合建时,是否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楼梯间形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居住总人数超过30人的是否集中使用明火灶具的厨房和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区域是否设置简易自动喷水灭火装置;外窗、阳台是否设置防盗窗与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

(二)高层建筑。牵头部门经发办,以消防设施完好率、通道畅通率、管理规范率、隐患整改率以及四个能力达标率为抓手,重点整治消控室制度未落实、消防设施故障或瘫痪、室内外消火栓无水、消防车道及登高场地占用等开展全面排查整治。督促指导企业、村进一步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巡查管理,强化消防宣传。对消防控制室未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操作人员未持消防职业资格证上岗的,抄告职能部门查处。

(三)沿街商铺(合用场所)。牵头部门高虹市场监管所、高虹城管中队,根据《杭州市住宿与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方案》要求,重点排查农民自建房、沿街店面房中“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的住宿与经营合用场所。严格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相关要求,全面开展地毯式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合用场所逐一登记造册,建立“一户一档”。针对合用场所设置和内部平面布置、装修严格落实“九个严禁”标准。重点整治合用场所内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经营储存危险品以及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达标等突出火灾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紧盯不放,坚持边查边改,强力依法查处。对排查发现的违法建筑,必须限期清空,坚决拆除。对检查发现的违规住人现象,必须立即整改,当场清空。

(四)人员密集场所。牵头部门经发办、公共服务办,以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养老院、教育培训机构、公众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为主要对象,在全面发动单位自查、行业随机抽查的基础上,深入细致地排查和整治各类火灾隐患,重点整治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严厉打击单位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未保持畅通、建筑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等消防违法行为。确实难以整改的要督促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和资金,并确保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

(五)电动自行车。牵头部门派出所,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从生产、销售、维修、管理等各个环节强化源头管控。要对居民小区、出租房重点区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发动基层力量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按照“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停放楼道间等区域,一律不过夜充电”的“两个一律”要求,对违规停放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搬离,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充电行为。要全面落实物防技防措施,大力推广电动车电梯阻车系统,并根据辖区电动自行车实际保有量,合理新建、扩建智能充电桩,满足停放需求。要进一步加大电动车火灾警示性宣传,广泛张贴电动自行车危害提示,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意识。

(六)医疗机构。牵头部门公共服务办,要深刻吸取“5.11”西湖区文三路451号火灾事故教训,全面排摸全镇医疗机构名单,发动公安派出所、相关科室开展医疗机构消防安全大排查工作。督促全镇所有医疗机构开展一次全方位的隐患自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浙江省医疗卫生健康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全面推行“一查二告三约谈,四训五建六自改,日常督查保安全”的七项常态措施。重点检查住院部分是否满足平面布置要求;是否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病房楼内相邻护理单元之间的防火分隔是否到位;设置在走道上的防火门是否采用常开防火门;病房是否违规加床;高层病房楼是否按要求设置避难间;避难间设置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手术室或手术部、产房、重症监护室、储藏室、实验室、胶室室等是否采用符合要求的防火隔墙和楼板与其他场所火部位分隔,门、窗是否采用乙级防火门、窗;供氧站、高压氧仓、胶片室、药品库房、锅炉房、发电机房等重点部位是否明确管理人员,进行重点管理;防火分区安全出口、疏散门设置是否符合要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是否畅通。电器线路敷设是否规范,是否定期检查维护;医护人员值班室、休息室等场所是否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设施。要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应急处置准备,科学制定针对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开展切实有效的消防宣传、培训、演练,切实提高单位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及自防自救能力。

(七)生产加工类企业。牵头部门经发办,要在前期排查掌握的基础上,对辖区小微企业底数情况开展新一轮排查整治。重点整治违规住人、违规动火、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消防设施器材缺损、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畅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或不落实、微型消防站不能及时拉动等突出问题。要认真对照《小微企业消防安全整治标准(试行)》逐项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隐患登记造册,明确时限,督促整改。要严格落实员工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确保新上岗员工熟练掌握消防安全“四懂三会”。鼓励小微企业因地制宜加强消防安全物防措施应用,按标配齐消防器材,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整好用。

四、行动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15日前)。要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实际深入部署,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措施。要通过召开会议、发布通告等形式,动员全社会参与治理工作,广泛宣传治理工作,营造舆论声势和浓厚氛围。

(二)全面攻坚阶段(5月15日至6月30日)。针对整治对象,按照“边排查边整改”的原则,组织相关部门和基层力量开展集中整治,逐一建立花名册、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三张清单”,明确要求和时限,落实人员和资金,跟踪督促整改。对未在6月15日前完成的重点隐患进行区级挂牌督办。

(三)巩固提升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要继续组织力量对前期排查、整治的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核查“是否逐项消除火灾隐患”“重大隐患是否完全清零”“是否实现消防安全本质提升”。要归类分析隐患问题清单,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强化日常动态监管,巩固拓展治理成果,推动多部门联勤联动联查联议,切实形成消防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对辖区重点场所开展逐一排查,填写排查记录表,并按照七项整治类别建立排查花名册,彻底摸清单位底数、消防安全状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集中开展挂牌整治。按照“谁牵头、谁负责,谁排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督促单位落实整改。对火灾隐患突出,一时难以整改的单位,要进行挂牌督办,责令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落实专人督改。

(三)集中开展案例曝光。要集中公布一批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典型执法案例,严格加强行刑衔接,依法严惩犯罪行为,进一步提升执法震慑力,实现“打击一个,震慑一片”。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行动的重要意义,成立以蒋波镇长为组长,汪勤勇为副组长,其他各班子成员为组员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自的职责任务,充分把消防安全排查、监管和整治的工作责任落实到科室、延伸到个人。

(二)强化宣传,筑牢防线。针对本辖区特点制定宣传措施,特别要加强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的消防安全宣传。行动期间,各辖区村镇开展全员参与的消防安全演练不少于2次。

(四)加大投入,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逐一理清行业部门以及企业单位的具体责任,形成严密的责任链条。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倒查追究“五个一律”。要落实人员责任、全力推动消防安全瓶颈性、根源性问题整改,有效提升城市消防安全本质水平。对因玩忽职守、履职不力导致发生亡人、伤人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杭州市临安区高虹镇人民政府

2021年5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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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高虹镇消防安全百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4
信息来源: 高虹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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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全区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经镇政府同意,决定开展全镇消防安全百日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意识和“防控优先”的理念,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社会联动、群防群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

二、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

三、行动内容

(一)居住出租房。牵头部门派出所,要发动村网格员、公安派出所等基层力量对3人以上居住出租房、员工集体宿舍开展清底式排查,重点整治私拉乱接电气线路、未按照标准设置消防设施(器材)、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堵塞(占用)等突出问题。要按照“谁出租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对未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的房东,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一律停止使用(营业)。对发现的火灾隐患,逐一明确整改措施及整改期限,督促落实整改;对未配备灭火器和“四件套”等设施器材的,以及居住10人以上的出租房居室、公共走道未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报警探测器的,必须责令立即配备到位;对存在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或者电力表后私拉乱接、过载用电等危及电力安全行为的,必须坚决整改。对设施器材失效的,必须立即更换。特别是针对长租公寓,重点检查由公共建筑、工业建筑改建而成的,是否按照旅馆的技术要求进行消防设计,是否办理消防审批手续;与其他使用功能的建筑合建时,是否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楼梯间形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居住总人数超过30人的是否集中使用明火灶具的厨房和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区域是否设置简易自动喷水灭火装置;外窗、阳台是否设置防盗窗与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

(二)高层建筑。牵头部门经发办,以消防设施完好率、通道畅通率、管理规范率、隐患整改率以及四个能力达标率为抓手,重点整治消控室制度未落实、消防设施故障或瘫痪、室内外消火栓无水、消防车道及登高场地占用等开展全面排查整治。督促指导企业、村进一步落实管理责任,加强巡查管理,强化消防宣传。对消防控制室未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操作人员未持消防职业资格证上岗的,抄告职能部门查处。

(三)沿街商铺(合用场所)。牵头部门高虹市场监管所、高虹城管中队,根据《杭州市住宿与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方案》要求,重点排查农民自建房、沿街店面房中“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的住宿与经营合用场所。严格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相关要求,全面开展地毯式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合用场所逐一登记造册,建立“一户一档”。针对合用场所设置和内部平面布置、装修严格落实“九个严禁”标准。重点整治合用场所内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经营储存危险品以及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达标等突出火灾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紧盯不放,坚持边查边改,强力依法查处。对排查发现的违法建筑,必须限期清空,坚决拆除。对检查发现的违规住人现象,必须立即整改,当场清空。

(四)人员密集场所。牵头部门经发办、公共服务办,以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养老院、教育培训机构、公众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为主要对象,在全面发动单位自查、行业随机抽查的基础上,深入细致地排查和整治各类火灾隐患,重点整治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严厉打击单位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未保持畅通、建筑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等消防违法行为。确实难以整改的要督促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和资金,并确保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

(五)电动自行车。牵头部门派出所,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从生产、销售、维修、管理等各个环节强化源头管控。要对居民小区、出租房重点区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发动基层力量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按照“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停放楼道间等区域,一律不过夜充电”的“两个一律”要求,对违规停放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搬离,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充电行为。要全面落实物防技防措施,大力推广电动车电梯阻车系统,并根据辖区电动自行车实际保有量,合理新建、扩建智能充电桩,满足停放需求。要进一步加大电动车火灾警示性宣传,广泛张贴电动自行车危害提示,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意识。

(六)医疗机构。牵头部门公共服务办,要深刻吸取“5.11”西湖区文三路451号火灾事故教训,全面排摸全镇医疗机构名单,发动公安派出所、相关科室开展医疗机构消防安全大排查工作。督促全镇所有医疗机构开展一次全方位的隐患自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浙江省医疗卫生健康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全面推行“一查二告三约谈,四训五建六自改,日常督查保安全”的七项常态措施。重点检查住院部分是否满足平面布置要求;是否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病房楼内相邻护理单元之间的防火分隔是否到位;设置在走道上的防火门是否采用常开防火门;病房是否违规加床;高层病房楼是否按要求设置避难间;避难间设置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手术室或手术部、产房、重症监护室、储藏室、实验室、胶室室等是否采用符合要求的防火隔墙和楼板与其他场所火部位分隔,门、窗是否采用乙级防火门、窗;供氧站、高压氧仓、胶片室、药品库房、锅炉房、发电机房等重点部位是否明确管理人员,进行重点管理;防火分区安全出口、疏散门设置是否符合要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是否畅通。电器线路敷设是否规范,是否定期检查维护;医护人员值班室、休息室等场所是否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设施。要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应急处置准备,科学制定针对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开展切实有效的消防宣传、培训、演练,切实提高单位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及自防自救能力。

(七)生产加工类企业。牵头部门经发办,要在前期排查掌握的基础上,对辖区小微企业底数情况开展新一轮排查整治。重点整治违规住人、违规动火、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消防设施器材缺损、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畅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或不落实、微型消防站不能及时拉动等突出问题。要认真对照《小微企业消防安全整治标准(试行)》逐项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隐患登记造册,明确时限,督促整改。要严格落实员工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确保新上岗员工熟练掌握消防安全“四懂三会”。鼓励小微企业因地制宜加强消防安全物防措施应用,按标配齐消防器材,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整好用。

四、行动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15日前)。要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实际深入部署,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措施。要通过召开会议、发布通告等形式,动员全社会参与治理工作,广泛宣传治理工作,营造舆论声势和浓厚氛围。

(二)全面攻坚阶段(5月15日至6月30日)。针对整治对象,按照“边排查边整改”的原则,组织相关部门和基层力量开展集中整治,逐一建立花名册、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三张清单”,明确要求和时限,落实人员和资金,跟踪督促整改。对未在6月15日前完成的重点隐患进行区级挂牌督办。

(三)巩固提升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要继续组织力量对前期排查、整治的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核查“是否逐项消除火灾隐患”“重大隐患是否完全清零”“是否实现消防安全本质提升”。要归类分析隐患问题清单,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强化日常动态监管,巩固拓展治理成果,推动多部门联勤联动联查联议,切实形成消防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对辖区重点场所开展逐一排查,填写排查记录表,并按照七项整治类别建立排查花名册,彻底摸清单位底数、消防安全状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集中开展挂牌整治。按照“谁牵头、谁负责,谁排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督促单位落实整改。对火灾隐患突出,一时难以整改的单位,要进行挂牌督办,责令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落实专人督改。

(三)集中开展案例曝光。要集中公布一批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典型执法案例,严格加强行刑衔接,依法严惩犯罪行为,进一步提升执法震慑力,实现“打击一个,震慑一片”。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行动的重要意义,成立以蒋波镇长为组长,汪勤勇为副组长,其他各班子成员为组员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自的职责任务,充分把消防安全排查、监管和整治的工作责任落实到科室、延伸到个人。

(二)强化宣传,筑牢防线。针对本辖区特点制定宣传措施,特别要加强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的消防安全宣传。行动期间,各辖区村镇开展全员参与的消防安全演练不少于2次。

(四)加大投入,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逐一理清行业部门以及企业单位的具体责任,形成严密的责任链条。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倒查追究“五个一律”。要落实人员责任、全力推动消防安全瓶颈性、根源性问题整改,有效提升城市消防安全本质水平。对因玩忽职守、履职不力导致发生亡人、伤人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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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