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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08369/2021-7369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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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1-06-08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70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1-06-08 11:03
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314

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70建议的复函

 

尊敬的方正等代表:

你们在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加快农村土地“退竹还粮”“土地流转”的建议》已由区政府交我单位办理你们提出的建议,切合当前农业发展趋势和我区农村发展实际,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和针对性,体现了你们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此建议的提出对粮食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耕地是农业发展之基、农民安身之本。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耕地保护,习近平总书记就严防耕地“非农化”作出了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耕地保护是关乎14亿人吃饭的大事,容不得半点闪失。去年以来,针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和粮食安全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2020年9月和11月,国务院连续下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和《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2021年1月,省政府下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意见》,并将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纳入政府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根据我区实际,2021年3月发布了《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安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政办[2021]14号),工作方案明确了摸底调查、遏制增量、处置存量、治理抛荒、管制用途、严格保护粮食生产功能区等内容。

2.你们提出的农村耕地“非粮化”严重、农村耕地基础设施较差、农村耕地大面积流转不足、一二三产业融合度不高等问题在我区确实存在。据调查,全区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面积共计24.08万亩,占比55.4%,特别是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比例高达63.2%,是杭州区县市中最严重。今年3月23日在太阳镇召开了“全区春耕备耕暨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粮食安全工作现场会”,由此我区粮食安全保卫战在全区全面展开。太阳镇于2019年被浙江省农业厅列为水稻生猪特色农业强镇创建,率先提出打造“万亩良田”,实行“退竹还粮”,为我区粮食安全保卫战起到了带动作用,成为我区的示范样板。

 3.为全力做好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集中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整治优化。积极统筹各类资金,农田建设类补助资金和项目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功能区内,今年确保完成粮食功能区提标改造3000亩,新建高标准农田9000亩、改造提升5000亩,今年本级产业化扶持资金500万元也用于粮食功能区提标改造。计划明年力争财政设立粮食功能区提标改造专项,对连片面积2000亩以上的粮食功能区积极申报高标准农田示范区,争取上级部门更大的资金支持。支持耕地“退林还粮”、“退果还粮”,区财政对符合条件“竹改稻”等耕地“非粮化”改造项目给予每亩1000元的补助,共计4000万元。同时,各镇街根据实际情况也配套相应的资金用于整治。规模种粮补贴标准统一调整提高到320元/亩。调整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原则上用于粮食生产的耕地,并优先用于抛荒耕地整治工作。

4.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2018年及时出台《临安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适度规模流转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在农村土地确权的基础上,加强后续管理,创新承包地动态管理系统。通过采购服务由第三方承担承包地动态管理信息系统的日常运维及服务,2020年农户流转登记2512户,农村产权交易系统成功挂牌交易土地流转27宗,交易额5244万余元。截止目前,全区累计流转土地17.03万亩,流转率60.2%。2020年制定了《土地(耕地)经营权适度规模流转奖补及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奖代补及贷款贴息暂定三年,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00万元的扶持资金。接下来我们将继续推广承包地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应用,积极引导土地规模流转,加大土地规模流转奖补和贷款贴息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到目前为止,全区多个乡镇已经进行了统一流转,下一步将培植或引进种粮大户,以保证水稻种植面积,保障粮食安全,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

5.强化耕地利用保护监管。一是坚决遏制增量。坚决遏制6类“非农化”和4类“非粮化”新增问题发生,对于2020年9月10日以后发生的耕地“非农化”、11月4日以后发生的耕地“非粮化”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查处一起,全力处置到位。二是分类处置存量。对现有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各镇街、各相关部门结合摸底调查成果,根据不同情况,分类制定处置方案。三要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明确耕地利用优先次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蔬菜、油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耕地在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的前提下,可适度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四要严格治理耕地抛荒。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耕地抛荒整治,着力改善抛荒耕地耕作条件,推行抛荒耕地流转,统一组织耕种、代耕代种等。

6.加强耕地保护宣传。结合“新春有约”双线“三服务”活动和春耕备耕服务月活动,积极做好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的政策宣传工作,营造严守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耕地保护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挖掘和树立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的先进典型,形成上下联动、基层支持、社会监督的工作氛围。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敬请批评指正。希望你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农业工作,为临安农业发展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承办领导:吴丽娟

人:黄海明

联系电话:0571—61087768   

 

 

 

                             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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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70建议的复函

 

尊敬的方正等代表:

你们在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加快农村土地“退竹还粮”“土地流转”的建议》已由区政府交我单位办理你们提出的建议,切合当前农业发展趋势和我区农村发展实际,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和针对性,体现了你们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此建议的提出对粮食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1.耕地是农业发展之基、农民安身之本。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耕地保护,习近平总书记就严防耕地“非农化”作出了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耕地保护是关乎14亿人吃饭的大事,容不得半点闪失。去年以来,针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和粮食安全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2020年9月和11月,国务院连续下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和《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2021年1月,省政府下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意见》,并将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纳入政府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根据我区实际,2021年3月发布了《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安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政办[2021]14号),工作方案明确了摸底调查、遏制增量、处置存量、治理抛荒、管制用途、严格保护粮食生产功能区等内容。

2.你们提出的农村耕地“非粮化”严重、农村耕地基础设施较差、农村耕地大面积流转不足、一二三产业融合度不高等问题在我区确实存在。据调查,全区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面积共计24.08万亩,占比55.4%,特别是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比例高达63.2%,是杭州区县市中最严重。今年3月23日在太阳镇召开了“全区春耕备耕暨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粮食安全工作现场会”,由此我区粮食安全保卫战在全区全面展开。太阳镇于2019年被浙江省农业厅列为水稻生猪特色农业强镇创建,率先提出打造“万亩良田”,实行“退竹还粮”,为我区粮食安全保卫战起到了带动作用,成为我区的示范样板。

 3.为全力做好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集中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整治优化。积极统筹各类资金,农田建设类补助资金和项目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功能区内,今年确保完成粮食功能区提标改造3000亩,新建高标准农田9000亩、改造提升5000亩,今年本级产业化扶持资金500万元也用于粮食功能区提标改造。计划明年力争财政设立粮食功能区提标改造专项,对连片面积2000亩以上的粮食功能区积极申报高标准农田示范区,争取上级部门更大的资金支持。支持耕地“退林还粮”、“退果还粮”,区财政对符合条件“竹改稻”等耕地“非粮化”改造项目给予每亩1000元的补助,共计4000万元。同时,各镇街根据实际情况也配套相应的资金用于整治。规模种粮补贴标准统一调整提高到320元/亩。调整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原则上用于粮食生产的耕地,并优先用于抛荒耕地整治工作。

4.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2018年及时出台《临安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适度规模流转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在农村土地确权的基础上,加强后续管理,创新承包地动态管理系统。通过采购服务由第三方承担承包地动态管理信息系统的日常运维及服务,2020年农户流转登记2512户,农村产权交易系统成功挂牌交易土地流转27宗,交易额5244万余元。截止目前,全区累计流转土地17.03万亩,流转率60.2%。2020年制定了《土地(耕地)经营权适度规模流转奖补及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奖代补及贷款贴息暂定三年,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00万元的扶持资金。接下来我们将继续推广承包地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应用,积极引导土地规模流转,加大土地规模流转奖补和贷款贴息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到目前为止,全区多个乡镇已经进行了统一流转,下一步将培植或引进种粮大户,以保证水稻种植面积,保障粮食安全,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

5.强化耕地利用保护监管。一是坚决遏制增量。坚决遏制6类“非农化”和4类“非粮化”新增问题发生,对于2020年9月10日以后发生的耕地“非农化”、11月4日以后发生的耕地“非粮化”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查处一起,全力处置到位。二是分类处置存量。对现有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各镇街、各相关部门结合摸底调查成果,根据不同情况,分类制定处置方案。三要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明确耕地利用优先次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蔬菜、油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耕地在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的前提下,可适度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四要严格治理耕地抛荒。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耕地抛荒整治,着力改善抛荒耕地耕作条件,推行抛荒耕地流转,统一组织耕种、代耕代种等。

6.加强耕地保护宣传。结合“新春有约”双线“三服务”活动和春耕备耕服务月活动,积极做好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的政策宣传工作,营造严守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耕地保护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挖掘和树立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的先进典型,形成上下联动、基层支持、社会监督的工作氛围。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敬请批评指正。希望你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农业工作,为临安农业发展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承办领导:吴丽娟

人:黄海明

联系电话:0571—61087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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