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174/2021-7455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1-07-06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关于对区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86号议案的答复
日期:
2021-07-06 11:05
来源:
区财政局
浏览量:


凌富春、胡小燕代表:

你们在临安区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摸清国有资产家底、激活国有资产效益的建议》已由区政府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迅速行动,摸清家底。2021年3月,根据区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临安督查交办单(临督交办〔202123号)要求,我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新一轮国有房产、土地全面清查工作,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上,全面清查账外资产、账实不符、房产土地未确权办证及不规范管理等情况,完成了行政事业单位、镇街、国有企业4份房产土地底数清单、1份清查报告的“4+1”工作目标。在清查摸底基础上,梳理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分类处置意见,于4月13日形成清查情况报告送区委办。

二)针对问题,拟定分类处置方案。4月20日,我局根据童定干书记〔2021〕第145号批示反馈,进一步针对办公用房面积是否超标、房产使用是否规范、房产办证、发挥国有房产使用绩效等问题开展清查工作,并在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讨论的基础上,形成国有房产、土地清查确权处置总体工作情况汇报和国有房产清查确权处置工作方案,经向王翔常务副区长汇报,我局作进一步完善后,拟报区财经委专题会议研究决策。

二、下步工作安排

(一)定标明向,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为有序推进国有房产清查处置工作,根据工作方案,我区拟成立国有房产清查确权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府办、区纪委、区财政局、区国资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税务局、区城管局、各区属集团公司、各镇街等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国资办),办公室下设确权发证专班和清查处置专班。确权发证专班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牵头,负责推进区级国有房产确权发证工作;清查处置专班由区财政局(国资办)牵头,负责推进历史遗留问题房产和闲置房产的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专班成员根据工作方案倒排时间计划,明确工作任务,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沟通联络,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国有房产清查确权处置工作。

二) 夯实基础,进一步核准确权清单

在前期清查工作基础上,以确权发证为切入口,进一步核清摸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镇街和国有企业房产土地的权属登记情况,梳理汇总难以办证的原因,计划于2021年6月底前由确权发证专班梳理完成需确权办证的房产土地清单,各主体单位根据清单准备相应资料,完成基础测绘等工作,为下一步推进确权发证工作夯实数据基础。

三) 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快确权办证

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自然资源部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管房地〔2020〕267号)为政策指导,国有房产清查确权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赴周边地区调研学习确权方面的优秀经验,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临安区国有房产清查确权处置实施方案。开通国有房产历史遗留问题确权绿色通道,按照“按现状确认、容缺办理、事后可纠”的原则,尊重事实,尊重历史,简化程序,特事特办,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问题房产的权属登记。区确权发证专班将按照先易后难原则,对待办资产进行分批分类,根据限期时间倒排制定具体办证计划,并发送至各主管单位。各主管单位督促下属办证主体单位根据计划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前往审批中心指定的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权证登记,存在特殊问题的另行上报确权发证专班,进行专项协调处理。计划将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作为我区确权办证集中办理时期。

四)统筹谋划,进一步推进分类处置

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中办发〔2017〕70号)、《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1号),结合房产清查梳理出的问题类型,由清查处置专班根据房产性质、使用状况、位置、结构、面积、建成年限等具体情况,采取“调剂一批、划转一批、拍卖一批、出租一批、拆除一批、委托管理一批”等处置方式,对区级闲置国有房产提出分类处置建议清单。计划于2022年6月底前,根据分类处置建议清单基本完成资产处置工作。

根据人大工作要求,我局5月份已完成部门、镇街国有资产摸底方案的制定,拟于6月份对部门、镇街下属事业单位及其出资企业的资产以及镇街管理的原乡镇集体资产等进行摸底清查,7月份成立检查组对试点部门、镇街重点复查,摸清家底,纳入资产监管范围,盘活国有资产,进一步提升资产使用绩效。

在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我局将联合其他相关单位,集中力量,克难攻坚,狠抓关键,有效落实,努力实现区属国有房产底数准确、问题梳理真实、处置建议明确、资产权属明晰、

 

处置工作规范、管理机制健全、管理效率和资产效率不断提高的工作目标。

最后,非常感谢两位人大代表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国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希望你们能继续建言献策,更好地推进和改进我们的各项工作。

承办领导:周海鹏

承办人:周津萍陈虹

联系电话:63721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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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富春、胡小燕代表:

你们在临安区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摸清国有资产家底、激活国有资产效益的建议》已由区政府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迅速行动,摸清家底。2021年3月,根据区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临安督查交办单(临督交办〔202123号)要求,我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新一轮国有房产、土地全面清查工作,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上,全面清查账外资产、账实不符、房产土地未确权办证及不规范管理等情况,完成了行政事业单位、镇街、国有企业4份房产土地底数清单、1份清查报告的“4+1”工作目标。在清查摸底基础上,梳理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分类处置意见,于4月13日形成清查情况报告送区委办。

二)针对问题,拟定分类处置方案。4月20日,我局根据童定干书记〔2021〕第145号批示反馈,进一步针对办公用房面积是否超标、房产使用是否规范、房产办证、发挥国有房产使用绩效等问题开展清查工作,并在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讨论的基础上,形成国有房产、土地清查确权处置总体工作情况汇报和国有房产清查确权处置工作方案,经向王翔常务副区长汇报,我局作进一步完善后,拟报区财经委专题会议研究决策。

二、下步工作安排

(一)定标明向,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为有序推进国有房产清查处置工作,根据工作方案,我区拟成立国有房产清查确权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府办、区纪委、区财政局、区国资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税务局、区城管局、各区属集团公司、各镇街等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国资办),办公室下设确权发证专班和清查处置专班。确权发证专班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牵头,负责推进区级国有房产确权发证工作;清查处置专班由区财政局(国资办)牵头,负责推进历史遗留问题房产和闲置房产的分类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专班成员根据工作方案倒排时间计划,明确工作任务,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沟通联络,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国有房产清查确权处置工作。

二) 夯实基础,进一步核准确权清单

在前期清查工作基础上,以确权发证为切入口,进一步核清摸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镇街和国有企业房产土地的权属登记情况,梳理汇总难以办证的原因,计划于2021年6月底前由确权发证专班梳理完成需确权办证的房产土地清单,各主体单位根据清单准备相应资料,完成基础测绘等工作,为下一步推进确权发证工作夯实数据基础。

三) 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快确权办证

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自然资源部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管房地〔2020〕267号)为政策指导,国有房产清查确权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赴周边地区调研学习确权方面的优秀经验,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临安区国有房产清查确权处置实施方案。开通国有房产历史遗留问题确权绿色通道,按照“按现状确认、容缺办理、事后可纠”的原则,尊重事实,尊重历史,简化程序,特事特办,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问题房产的权属登记。区确权发证专班将按照先易后难原则,对待办资产进行分批分类,根据限期时间倒排制定具体办证计划,并发送至各主管单位。各主管单位督促下属办证主体单位根据计划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前往审批中心指定的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权证登记,存在特殊问题的另行上报确权发证专班,进行专项协调处理。计划将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作为我区确权办证集中办理时期。

四)统筹谋划,进一步推进分类处置

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中办发〔2017〕70号)、《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1号),结合房产清查梳理出的问题类型,由清查处置专班根据房产性质、使用状况、位置、结构、面积、建成年限等具体情况,采取“调剂一批、划转一批、拍卖一批、出租一批、拆除一批、委托管理一批”等处置方式,对区级闲置国有房产提出分类处置建议清单。计划于2022年6月底前,根据分类处置建议清单基本完成资产处置工作。

根据人大工作要求,我局5月份已完成部门、镇街国有资产摸底方案的制定,拟于6月份对部门、镇街下属事业单位及其出资企业的资产以及镇街管理的原乡镇集体资产等进行摸底清查,7月份成立检查组对试点部门、镇街重点复查,摸清家底,纳入资产监管范围,盘活国有资产,进一步提升资产使用绩效。

在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我局将联合其他相关单位,集中力量,克难攻坚,狠抓关键,有效落实,努力实现区属国有房产底数准确、问题梳理真实、处置建议明确、资产权属明晰、

 

处置工作规范、管理机制健全、管理效率和资产效率不断提高的工作目标。

最后,非常感谢两位人大代表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国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希望你们能继续建言献策,更好地推进和改进我们的各项工作。

承办领导:周海鹏

承办人:周津萍陈虹

联系电话:63721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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