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991/2021-76187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昌化镇 | 成文日期 | 2021-08-15 |
因实施城中村改造项目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条例》和《杭州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征收项目
昌化镇
东街村西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
冻结期限为三十个月
自2018年2月1日起至2020年7月31日止
冻结期间,暂停办理上述区域内户口的迁入、分户,房屋的买卖、交换、析产、赠予、分户、调剂、租赁、抵押、新建、翻(扩)建审批,改变房屋用途以及各类营业执照的核发、变更。严禁在上述区域内进行房屋装修,严禁进行农业结构调整以及抢种、抢栽各类苗木、花卉等,违者一律不予补偿,不作安置依据,并将依法进行处置。
特此通告!
昌化镇
东街村西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
征收范围 :
1.城东区块:北至102省道,南至昌化溪,西至虞溪,东至山脚;

2.8300厂区块:北至平康路,南至滨江路,西至平康路,东至昌西路(平溪路);

3.金属板厂区块:北至西街,南至滨江路,西至三家村路,东至城中路(水岸银座小区);

4.杭无三厂区块:北至原杭无三厂围墙,南至唐昌街,西至圣庙路,东至原杭无三厂围墙(含前卫修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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