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748/2021-75908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青山湖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1-07-21 |
发文字号 | 青街办〔2021〕33号 | 有效性 |
各办、各中心:
为深化法治临安建设,提升街道法治建设水平,在法治建设领域展示“重要窗口”形象,经办事处研究决定,现就推进青山湖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规定,坚持将合法性审查作为制定规范性文件、作出重大行政决策、签订行政机关合同、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必经程序,确保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党工委班子会审议
或出台。切实加强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标准化建设,实现工作提质增效,并以此为牵引和撬动,全面提升街道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二、主要举措
(一)确定审查主体。根据街道实际情况,确定“司法所+党政办+法律顾问”的合法性审查模式,由青山湖司法所牵头,党政办参与,街道法律顾问补充,合力确保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切实有效落实。
(二)明确审查范围。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的事项主要包括党的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合同、行政执法决定等。
(三)健全审查机制。合法性审查事项的承办机构应当按照要求提供送审材料,并保障必要的审查时间。负责合法性审查的机构应当围绕主体、程序、内容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对审查结论负责,坚决杜绝重形式、轻内容、走过场现象。建立合法性审查工作流程,明确合法性审查事项的提起、流转、审查、报批等程序规范。
(四)提高审查质量。对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涉法事项,可以通过征求意见、听证论证、专家咨询、听取法律顾问意见等方式提高审查质量。重大专项法律事务,可以聘请专业法律团队负责合法性审查工作。推进合法性审查机构、审查范围、审查内容、审查流程标准化建设,推动合法性审查工作纳入规范化渠道。
三、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陶乐任组长,分管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杨叶勇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的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对合法性审查工作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采纳合法性审查意见,进一步提高街道依法治理水平。
(二)抓好贯彻落实。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保障,配强合法性审查力量,加强共性问题研究。将合法性审查工作经费列入街道年度财政预算,配备必要的办公场所和设备。
四、监督评估
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将纳入街道法治临安建设工作考评,作为法治监督重要内容。各办、各中心需落实“应审尽审”要求、不采纳合法性审查意见,导致问题频发,甚至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依纪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附件:1.青山湖街道合法性审查事项清单
2.青山湖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流程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青山湖街道办事处
2021年7月21日
附件1
青山湖街道合法性审查事项清单
序号 | 事项名称 | 审查依据 | 审查内容 |
1 | 党的规范性文件 | 《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中国共产党浙江省委员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细则》 | (1)是否同党章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相抵触; (2)是否同宪法和法律不一致; (3)是否同上位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抵触; (4)是否与其他同位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同一事项的规定相冲突; (5)规定的内容是否明显不当; (6)是否符合制定权限和程序。 |
2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 (1)是否符合制定机关的法定权限; (2)是否按照法定程序制定; (3)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
3 | 重大行政决策 |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 (1)决策事项是否符合职责权限; (2)决策程序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3)决策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规定。 |
4 | 行政机关合同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的意见》《杭州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临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安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 | (1)合同主体的确定是否适当;(2)合同订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和条件;(3)合同内容是否会产生法律风险,对国有资产、财政资金的安全和自然资源、公共资源的有效利用产生不利影响;(4)合同是否存在超越行政机关职权范围作出承诺或义务性规定的情形,是否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禁止性规定,是否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等;(5)合同要素是否完整、详尽;(6)合同用语是否准确、严谨;(7)其他依法应当审查的内容。 |
5 | 重大行政执法 决定 | 《浙江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杭州市临安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 (1)是否属于本单位的职权范围; (2)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 (3)适用法律依据是否正确; (4)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5)内容是否适当。 |
附件2
青山湖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流程
一、党的规范性文件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中国共产党浙江省委员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细则》要求执行。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
(一)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数量 |
1 | 文件草案送审稿 | 电子/纸质 | 1 |
2 | 制定情况说明 | 电子/纸质 | 1 |
3 | 政策解读 | 电子/纸质 | 1 |
4 | 征求意见及采纳反馈情况 | 电子/纸质 | 1 |
5 | 相关制定依据 | 电子/纸质 | 1 |
6 | 其他(根据文件内容选择性提供公平竞争审查表、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材料等材料) | 电子/纸质 | 1 |
(二)合法性审查工作要点
1.主要经办依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2.申请办事对象:街道党政办或承办科室;
3.业务经办机构:青山湖司法所;
4.合法性审查时限:自司法所受理之日起5-15个工作日内(审查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结果送达方式: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
三、重大行政决策
(一)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数量 |
1 | 决策草案送审稿 | 电子/纸质 | 1 |
2 | 制定情况说明 | 电子/纸质 | 1 |
3 | 征求意见及采纳反馈情况 | 电子/纸质 | 1 |
4 | 相关制定依据 | 电子/纸质 | 1 |
5 | 其他(根据文件内容选择性提供专家论证、风险 评估材料等材料) | 电子/纸质 | 1 |
(二)合法性审查工作要点
1.主要经办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2.申请办事对象:街道党政办或承办科室;
3.业务经办机构:青山湖司法所;
4.合法性审查时限:自司法所受理申请之日起7-10个工作日内完成,决策情况特别复杂的,经分管领导批准可延长5个工作日(审查时间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
5.结果送达方式: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
四、行政机关合同
(一)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数量 |
1 | 合同文本草案 | 电子/纸质 | 1 |
2 | 合同制定情况说明(阐明合同背景、目标、对方资质、协商过程,合同主要内容 和后期举措) | 电子/纸质 | 1 |
3 | 其他材料(包括与合同有关的背景材料、法律依据、草拟过程、反映对方当事人情况以及风险论证等情况的材料等) | 电子/纸质 | 1 |
(二)合法性审查工作要点
1.主要经办依据:《杭州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临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安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
2.申请办事对象:街道党政办或承办科室;
3.业务经办机构:青山湖司法所;
4.合法性审查时限:自司法所受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完成,可适当延长;
5.结果送达方式: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
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一)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数量 |
1 |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书代拟稿 | 电子/纸质 | 1 |
2 | 法律依据材料 | 电子/纸质 | 1 |
3 | 主要证据(执法文书、当事人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陈述申辩材料、听证报告、专家论证咨询报告等) | 电子/纸质 | 1 |
(二)合法性审查工作要点
1.主要经办依据:《浙江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杭州市临安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2.申请办事对象:街道党政办或承办科室;
3.业务经办机构:青山湖司法所;
4.合法性审查时限:自司法所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案情复杂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可延长3个工作日;
5.结果送达方式: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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