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414/2021-7590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1-08-04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关于区妇幼保健院儿科门诊迁入区第一人民医院的公告
日期:
2021-08-04 13:32
来源:
区卫生健康局
浏览量:

杭州市临安区妇幼保健院是我区唯一一家承担妇女保健、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妇女儿童疾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婚前医学检查等妇幼公共卫生和医疗保障保健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

一直以来,妇幼保健院始终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以“孕产妇和儿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为主线,全方位全周期保障妇幼健康,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深受百姓信赖。

疫情防控以来,区妇幼保健院积极投入全区防疫工作,严格落实各项防疫工作,努力为百姓提供安全可行、质量保证的医疗保健服务。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能力的通知》(浙卫办妇幼〖2021〗2号)和《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冠肺炎相关“十大症状”患者就诊管理的通知》(浙卫办发函〖2021〗26号)文件规定,因区妇幼保健院不具备设置发热门诊条件,所以不能常规诊治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的“十大症状”患者。

为进一步严密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范发热等新冠肺炎相关“十大症状”患者就诊管理,并鉴于区第一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合建的实际,从2021年8月3日起,区妇幼保健院儿科门诊迁入区第一人民医院儿科门诊(地址:临安区锦城街道衣锦街548号区第一人民医院急诊二楼)。(另注:体弱儿门诊、入园体检、生长发育门诊、心理营养门诊等儿童保健门诊仍继续在区妇幼保健院进行,地址:临安区玲珑街道流霞街309号)

特此公告。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杭州市临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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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妇幼保健院儿科门诊迁入区第一人民医院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04
信息来源: 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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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安区妇幼保健院是我区唯一一家承担妇女保健、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妇女儿童疾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婚前医学检查等妇幼公共卫生和医疗保障保健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

一直以来,妇幼保健院始终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以“孕产妇和儿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为主线,全方位全周期保障妇幼健康,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深受百姓信赖。

疫情防控以来,区妇幼保健院积极投入全区防疫工作,严格落实各项防疫工作,努力为百姓提供安全可行、质量保证的医疗保健服务。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能力的通知》(浙卫办妇幼〖2021〗2号)和《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冠肺炎相关“十大症状”患者就诊管理的通知》(浙卫办发函〖2021〗26号)文件规定,因区妇幼保健院不具备设置发热门诊条件,所以不能常规诊治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的“十大症状”患者。

为进一步严密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范发热等新冠肺炎相关“十大症状”患者就诊管理,并鉴于区第一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合建的实际,从2021年8月3日起,区妇幼保健院儿科门诊迁入区第一人民医院儿科门诊(地址:临安区锦城街道衣锦街548号区第一人民医院急诊二楼)。(另注:体弱儿门诊、入园体检、生长发育门诊、心理营养门诊等儿童保健门诊仍继续在区妇幼保健院进行,地址:临安区玲珑街道流霞街309号)

特此公告。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杭州市临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