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203/2021-7667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1-09-01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
日期:
2021-09-01 09:23
来源: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


目录

一、概况.......................................................................................................................................(2-7 )

(一)部门(单位)职责...........................................................................................................( 2 )

(二)机构设置.......................................................................................................................( 6 )

二、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7 )

三、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7- 2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 )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7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8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4 )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6 )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18 )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19 )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19 )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9 )

四、名词解释...........................................................................................................................( 23-26 )

 

一、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建设、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和人民防空(民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区城乡建设、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和人民防空(民防)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

2.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工作。组织拟订城乡重大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等建设年度计划,并牵头协调推进。统筹城镇道路、桥梁、园林绿化、供水、排水、节水、燃气、路灯、电力、通讯、地下管网、井盖、城市家具、环卫设施、公共停车场(库)等城市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作。统筹推进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重大地下综合利用工程、地下综合管廊、电网、公共停车场(库)、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等建设工作。参与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参与重要规划编制和有关规范审核工作。

3.负责保障性住房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统筹推进全区各类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负责拟订保障性住房年度需求计划。负责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准入资格审核认定、房源调配管理、房源交付验收、房屋使用管理、补贴资金管理和退出管理等工作。统筹区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的资产运营等综合工作。负责住房保障专项资金、住房补贴资金、住房资金、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基金等各类保障性资金管理工作。承担私房、代管房产、宗教房产等各类房产政策落实工作。拟订全区直管公房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

4.负责建筑业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指导并按权限负责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负责建筑业信用管理工作。组织推进建筑工业化。指导和管理建筑工程造价工作。按权限负责建筑企业、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等中介机构资质及从业人员管理。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指导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5.负责建筑工程(不含地铁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落实建筑活动监管中的生态保护要求,指导协调城市建筑工地的污染防治工作。组织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按权限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6.统筹推进房地产业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按权限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负责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的管理。组织开展房产市场的监测分析,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提出房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建议。负责房屋交易管理、房产测绘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合同备案管理以及房产交易资金的监管工作。负责楼盘表和房屋面积管理。负责住房租赁管理。负责房产估价与经纪等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

7.负责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负责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物业维修基金、住宅物业保修金、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基金的归集、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前期物业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及合同备案、物业企业备案、物业管理区域划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运作。组织实施物业管理改善工作。承担物业两房缴交确认工作。

8.统筹全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统筹既有房屋工程提升与综合改造,统筹全区城乡危房治理改造。负责白蚁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工作。

9.负责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指导监督各镇(街道)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拆除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开展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工作。

10.指导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参与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相关工作,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住房建设综合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工作。指导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参与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作。指导监督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负责美丽宜居示范村、传统村落申报工作。

11.负责人民防空工作。依法开展全区人防(民防)行政执法工作。组织编制人民防空专项规划。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战备工作。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参与军民融合建设。负责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管理。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民防)宣传教育。负责人民防空(民防)科学技术管理工作。战时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军事指挥机构决定,发布人民防空的有关命令和指示。指导区人民防空重点镇(街道)开展人防(民防)业务工作。  

12.负责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科技进步工作。负责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指导散装水泥管理和新型墙体材料改革工作。

13.拟订全区建设科技发展计划和行业人才培养规划。指导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建设行业职业技术教育和职工培训工作。负责指导本系统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执业资格制度和岗位技能鉴定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建设行业的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有关工作。

14.指导监督建设行业协会、学会的工作。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全面推进基础设施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保障,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和辐射力,高质量推进城乡环境整治,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按照“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全面实施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促进房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稳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深入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审批流程。继续精简、取消建设行业的办事事项,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机构设置

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以下简称区住建局)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区住建设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临安区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决算和局属临安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单位决算。

纳入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临安区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 临安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区住建局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科、法制科、审批科、城建科、建管科、房管科、物管科(人防科)、征收科。

二、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32,364.09万元,支出总计32,364.09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各增加19640.48万元,增长154.36%。主要原因是:1、一般公共预算保障性安居工程增加约3407.67万元;2、政府性基金预算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资金支出增加约14958.21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2,337.36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2,337.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723.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20,613.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2,163.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51.77万元,占11.98%;项目支出28,311.74万元,占88.0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2,364.09万元,支出总计32,364.09万元,与2019年相比,各增加19640.48万元,增长154.36%。主要原因是大幅增加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资金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4725.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4.85%,主要原因是大幅增加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资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50.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5.91%。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508.67万元,增长64.03%。主要原因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增加约3407.67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50.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96万元,占0.14%;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6.87万元,占3.26%;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7,415.67万元,占64.2%;农林水(类)支出35.5万元,占0.31%;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3,706.01万元,占32.09%;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148.80万元,支出决算为11,550.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8.39%,主要原因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增加约3407.67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增加信访人员工作津贴。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疫情期间物业服务企业扶持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科目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96.75万元,支出决算为203.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4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标准提高、人员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8.69万元,支出决算为90.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2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标准提高、人员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增加离休干部四项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0.1万元,支出决算为65.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标准提高、人员增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447.53万元,支出决算为197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项)。年初预算为476万元,支出决算为26.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作调整,项目暂停实施。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年初预算为276.96万元,支出决算为545.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6.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74.61万元,支出决算为3672.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1.7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8.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重大调研规划(结转)。

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年初预算为353.55万元,支出决算为35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标准提高。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46.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轻钢房补助。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救助。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救助。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5.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下达公廉租房货币补贴。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63.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锦城、锦北街道老旧小区改造资金。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81.56万元,支出决算为196.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标准提高、人员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44.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57.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87.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61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4.09%。与2019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958.21万元,增长264.50%。主要原因是:大幅增加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资金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61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6,804.17万元,占33.01%;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1,834.33万元,占8.9%;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11,975万元,占58.09%。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76.91万元,支出决算为20,61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73.09%,主要原因是:1、大幅增加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资金支出;2、部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9.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老旧小区改造资金。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9.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下达农村生活污水运维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棚户区改造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不含棚户区改造资金。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009.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不含老旧小区改造资金。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83万元,支出决算为1834.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89.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老旧小区改造资金。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基础设施建设(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9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不含老旧小区改造资金。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本部门(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国有资本经营(类)支出0万元,占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9万元,支出决算为10.04万元,完成预算的25.74%,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厉行节约、减少支出;2、疫情影响、减少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10.7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事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24万元,占42.19%,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1.19万元,增长39.0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防办公务用车1辆,经费从人防办工作经费中列支(未单独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项目);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8万元,占57.81%,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8.41万元,下降59.1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接待次数人数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事项。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4.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防办公务用车1辆,经费从人防办工作经费中列支(未单独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项目)。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4万元,支出4.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防办公务用车1辆,经费从人防办工作经费中列支(未单独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项目)。主要用于到镇街或其他地区工作交流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0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5.8万元,完成预算的32.22%。主要用于接待镇街、其他地区工作交流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次数和标准。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140团组,累计1,020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0团组,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8万元,主要用于镇街、其他地区工作交流接待140团组,1,02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248.64万元,支出决算为247.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支出;比2019年度增加29.69万元,增长13.61%,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费用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2.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6.3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2.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3.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6.36%。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区住建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三改一拆办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区住建局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9个,二级项目18个,共涉及资金1806.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0年度农村钢结构装配式住宅房补助、加装电梯补助、施工图审查服务等3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2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本年无部门评价。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区住建局在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中反映防雷检测及物业纠纷调解组织建设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防雷检测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0万元,执行数为129.99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全年保质保量完成我区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防雷检测,出具检测报告160份。二是引入专业的防雷检测,大大减少了建筑物遭受雷击的风险,让人民群众对于我们的商品房、公用房等更加的放心。另外也避免了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保障了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临安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防雷检测

主管部门

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

实施单位

杭州防雷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    预算数

全年    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30

130

129.9903

10

1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30

130

129.9903

10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2020年预计竣工出具检测报告的项目114个

已完成

绩   效   指   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30)

数量指标

指标1:竣工出具检测报告的项目数

114

160

30

30


指标2:






质量指标

指标1:






指标2:






时效指标

指标1:






指标2:






成本指标

指标1:






指标2:






效益指标(50)

经济效益指标

指标1:






指标2:






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50

50


指标2:






生态效益指标

指标1:






指标2: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






指标2:






满意度指标(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建设单位对于防雷检测服务的满意度

满意

满意

10

10


指标2:






总分

100

100


 

物业纠纷调解组织建设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万元,执行数为24.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组建了我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落实3名人民调解员,全年受理物业纠纷诉前调解案件130余件,成功调解50余件;二是建立物业管理矛盾纠纷调处机制,让物业纠纷调解深入到小区一线,在萌芽状态提前化解;三是落实1名专职人员负责处理物业纠纷信访,很大程度缓解了日益激增的物业领域信访量。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临安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物业纠纷调解组织建设费

主管部门

住建局

实施单位

物管科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    预算数

全年    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5万

25万

24.99万

10

1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25万

25万

24.99万

100%

上年结转资金

0

0

0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人民调解化解物业矛盾纠纷,减少诉讼

已完成

绩   效   指   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30)

数量指标

指标1:物业纠纷案件诉前调解

54件

已完成

30

30


指标2:






质量指标

指标1:






指标2:






时效指标

指标1:






指标2:






成本指标

指标1:






指标2:






效益指标(50)

经济效益指标

指标1:调解案件涉及赔付金额

达成调解的案件实际赔付114.4万元

已完成

50

50


指标2:






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






指标2:






生态效益指标

指标1:






指标2: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






指标2:






满意度指标(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达成调解协议

物业和业主顺利通过调解解决纠纷

已完成

10

10


指标2:






总分

100

100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说明:部门评价项目是指本部门自行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整体支出或下属单位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财政评价项目是指以由财政部门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或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项目。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项):指反映拟定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和部管行业标准、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管理工程造价等方面的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指反映调控房地产市场运行、研究拟定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法规、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房改资金进行政策指导并监督使用等方面的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指反映各类建筑工程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及规范的制定与修改、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指反映各级政府向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的住房租赁补贴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饮水、环境、卫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住建局(汇总)2020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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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08203/2021-7667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21-09-01
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
发布时间:2021-09-01
信息来源: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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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概况.......................................................................................................................................(2-7 )

(一)部门(单位)职责...........................................................................................................( 2 )

(二)机构设置.......................................................................................................................( 6 )

二、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7 )

三、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7- 2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 )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7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8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4 )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6 )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18 )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19 )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19 )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9 )

四、名词解释...........................................................................................................................( 23-26 )

 

一、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建设、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和人民防空(民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区城乡建设、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和人民防空(民防)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

2.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工作。组织拟订城乡重大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等建设年度计划,并牵头协调推进。统筹城镇道路、桥梁、园林绿化、供水、排水、节水、燃气、路灯、电力、通讯、地下管网、井盖、城市家具、环卫设施、公共停车场(库)等城市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作。统筹推进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重大地下综合利用工程、地下综合管廊、电网、公共停车场(库)、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等建设工作。参与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参与重要规划编制和有关规范审核工作。

3.负责保障性住房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统筹推进全区各类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负责拟订保障性住房年度需求计划。负责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准入资格审核认定、房源调配管理、房源交付验收、房屋使用管理、补贴资金管理和退出管理等工作。统筹区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的资产运营等综合工作。负责住房保障专项资金、住房补贴资金、住房资金、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基金等各类保障性资金管理工作。承担私房、代管房产、宗教房产等各类房产政策落实工作。拟订全区直管公房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

4.负责建筑业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指导并按权限负责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负责建筑业信用管理工作。组织推进建筑工业化。指导和管理建筑工程造价工作。按权限负责建筑企业、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等中介机构资质及从业人员管理。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指导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5.负责建筑工程(不含地铁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落实建筑活动监管中的生态保护要求,指导协调城市建筑工地的污染防治工作。组织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按权限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6.统筹推进房地产业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按权限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负责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的管理。组织开展房产市场的监测分析,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提出房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建议。负责房屋交易管理、房产测绘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合同备案管理以及房产交易资金的监管工作。负责楼盘表和房屋面积管理。负责住房租赁管理。负责房产估价与经纪等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

7.负责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负责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物业维修基金、住宅物业保修金、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基金的归集、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前期物业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及合同备案、物业企业备案、物业管理区域划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运作。组织实施物业管理改善工作。承担物业两房缴交确认工作。

8.统筹全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统筹既有房屋工程提升与综合改造,统筹全区城乡危房治理改造。负责白蚁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工作。

9.负责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指导监督各镇(街道)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拆除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开展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工作。

10.指导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参与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相关工作,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住房建设综合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工作。指导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参与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作。指导监督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负责美丽宜居示范村、传统村落申报工作。

11.负责人民防空工作。依法开展全区人防(民防)行政执法工作。组织编制人民防空专项规划。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战备工作。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参与军民融合建设。负责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管理。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民防)宣传教育。负责人民防空(民防)科学技术管理工作。战时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军事指挥机构决定,发布人民防空的有关命令和指示。指导区人民防空重点镇(街道)开展人防(民防)业务工作。  

12.负责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科技进步工作。负责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指导散装水泥管理和新型墙体材料改革工作。

13.拟订全区建设科技发展计划和行业人才培养规划。指导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建设行业职业技术教育和职工培训工作。负责指导本系统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执业资格制度和岗位技能鉴定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建设行业的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有关工作。

14.指导监督建设行业协会、学会的工作。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全面推进基础设施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保障,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和辐射力,高质量推进城乡环境整治,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按照“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全面实施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促进房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稳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深入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审批流程。继续精简、取消建设行业的办事事项,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机构设置

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以下简称区住建局)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区住建设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临安区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决算和局属临安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单位决算。

纳入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临安区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 临安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区住建局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科、法制科、审批科、城建科、建管科、房管科、物管科(人防科)、征收科。

二、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32,364.09万元,支出总计32,364.09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各增加19640.48万元,增长154.36%。主要原因是:1、一般公共预算保障性安居工程增加约3407.67万元;2、政府性基金预算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资金支出增加约14958.21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2,337.36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2,337.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723.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20,613.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2,163.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51.77万元,占11.98%;项目支出28,311.74万元,占88.0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2,364.09万元,支出总计32,364.09万元,与2019年相比,各增加19640.48万元,增长154.36%。主要原因是大幅增加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资金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4725.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4.85%,主要原因是大幅增加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资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50.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5.91%。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508.67万元,增长64.03%。主要原因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增加约3407.67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50.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96万元,占0.14%;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6.87万元,占3.26%;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7,415.67万元,占64.2%;农林水(类)支出35.5万元,占0.31%;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3,706.01万元,占32.09%;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148.80万元,支出决算为11,550.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8.39%,主要原因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增加约3407.67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增加信访人员工作津贴。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疫情期间物业服务企业扶持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科目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96.75万元,支出决算为203.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4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标准提高、人员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8.69万元,支出决算为90.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2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标准提高、人员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增加离休干部四项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0.1万元,支出决算为65.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标准提高、人员增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447.53万元,支出决算为197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项)。年初预算为476万元,支出决算为26.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作调整,项目暂停实施。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年初预算为276.96万元,支出决算为545.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6.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74.61万元,支出决算为3672.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1.7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8.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重大调研规划(结转)。

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年初预算为353.55万元,支出决算为35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标准提高。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46.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轻钢房补助。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救助。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救助。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5.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下达公廉租房货币补贴。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63.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锦城、锦北街道老旧小区改造资金。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81.56万元,支出决算为196.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标准提高、人员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44.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57.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87.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61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4.09%。与2019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958.21万元,增长264.50%。主要原因是:大幅增加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资金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61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6,804.17万元,占33.01%;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1,834.33万元,占8.9%;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11,975万元,占58.09%。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76.91万元,支出决算为20,61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73.09%,主要原因是:1、大幅增加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资金支出;2、部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9.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老旧小区改造资金。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9.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下达农村生活污水运维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棚户区改造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不含棚户区改造资金。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009.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不含老旧小区改造资金。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83万元,支出决算为1834.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89.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老旧小区改造资金。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基础设施建设(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9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不含老旧小区改造资金。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本部门(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国有资本经营(类)支出0万元,占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9万元,支出决算为10.04万元,完成预算的25.74%,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厉行节约、减少支出;2、疫情影响、减少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10.7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事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24万元,占42.19%,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1.19万元,增长39.0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防办公务用车1辆,经费从人防办工作经费中列支(未单独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项目);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8万元,占57.81%,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8.41万元,下降59.1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接待次数人数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事项。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4.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防办公务用车1辆,经费从人防办工作经费中列支(未单独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项目)。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4万元,支出4.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防办公务用车1辆,经费从人防办工作经费中列支(未单独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项目)。主要用于到镇街或其他地区工作交流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0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5.8万元,完成预算的32.22%。主要用于接待镇街、其他地区工作交流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次数和标准。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140团组,累计1,020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0团组,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8万元,主要用于镇街、其他地区工作交流接待140团组,1,02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248.64万元,支出决算为247.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支出;比2019年度增加29.69万元,增长13.61%,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费用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2.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6.3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2.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3.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6.36%。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区住建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三改一拆办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区住建局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9个,二级项目18个,共涉及资金1806.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0年度农村钢结构装配式住宅房补助、加装电梯补助、施工图审查服务等3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2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本年无部门评价。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区住建局在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中反映防雷检测及物业纠纷调解组织建设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防雷检测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0万元,执行数为129.99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全年保质保量完成我区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防雷检测,出具检测报告160份。二是引入专业的防雷检测,大大减少了建筑物遭受雷击的风险,让人民群众对于我们的商品房、公用房等更加的放心。另外也避免了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保障了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临安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防雷检测

主管部门

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

实施单位

杭州防雷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    预算数

全年    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30

130

129.9903

10

1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30

130

129.9903

10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2020年预计竣工出具检测报告的项目114个

已完成

绩   效   指   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30)

数量指标

指标1:竣工出具检测报告的项目数

114

160

30

30


指标2:






质量指标

指标1:






指标2:






时效指标

指标1:






指标2:






成本指标

指标1:






指标2:






效益指标(50)

经济效益指标

指标1:






指标2:






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50

50


指标2:






生态效益指标

指标1:






指标2: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






指标2:






满意度指标(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建设单位对于防雷检测服务的满意度

满意

满意

10

10


指标2:






总分

100

100


 

物业纠纷调解组织建设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万元,执行数为24.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组建了我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落实3名人民调解员,全年受理物业纠纷诉前调解案件130余件,成功调解50余件;二是建立物业管理矛盾纠纷调处机制,让物业纠纷调解深入到小区一线,在萌芽状态提前化解;三是落实1名专职人员负责处理物业纠纷信访,很大程度缓解了日益激增的物业领域信访量。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临安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物业纠纷调解组织建设费

主管部门

住建局

实施单位

物管科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    预算数

全年    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5万

25万

24.99万

10

1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25万

25万

24.99万

100%

上年结转资金

0

0

0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人民调解化解物业矛盾纠纷,减少诉讼

已完成

绩   效   指   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30)

数量指标

指标1:物业纠纷案件诉前调解

54件

已完成

30

30


指标2:






质量指标

指标1:






指标2:






时效指标

指标1:






指标2:






成本指标

指标1:






指标2:






效益指标(50)

经济效益指标

指标1:调解案件涉及赔付金额

达成调解的案件实际赔付114.4万元

已完成

50

50


指标2:






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






指标2:






生态效益指标

指标1:






指标2: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






指标2:






满意度指标(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达成调解协议

物业和业主顺利通过调解解决纠纷

已完成

10

10


指标2:






总分

100

100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说明:部门评价项目是指本部门自行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整体支出或下属单位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财政评价项目是指以由财政部门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或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项目。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项):指反映拟定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和部管行业标准、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管理工程造价等方面的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指反映调控房地产市场运行、研究拟定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法规、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房改资金进行政策指导并监督使用等方面的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指反映各类建筑工程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及规范的制定与修改、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指反映各级政府向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的住房租赁补贴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饮水、环境、卫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住建局(汇总)2020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