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406/2018-76731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18-06-05 |
发文字号 | 临教人〔2018〕16号 | 有效性 |
各直属学校(单位)、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和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浙教人〔2016〕103号)和《关于临安市推进教师“县管校聘”工作的实施意见》(临政办〔2017〕23号)精神,为更好推进2018年工作,特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探索“以县为主、统筹管理、按岗聘用、有序流动”的中小学人事管理体制。实现“县管”:探索建立编制岗位总量控制、动态调整、统筹使用的新机制。“校聘”:探索建立中小学教师按岗聘用、竞争上岗、强化考核新机制。切实落实中小学校的用人自主权,完善学校治理结构,充分调动校长和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激发教师队伍活力,促进临安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
把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为推进“县管校聘”新型教师人事管理制度综合改革的出发点,着力解决制约教师资源合理配置的问题,建立科学有序的教师队伍正常流动机制。
(二)坚持统筹兼顾
充分发挥政策导向功能,从整体上谋划“县管校聘”人事管理制度综合改革,统筹安排实施内容,着眼于事关全局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稳步推进,确保改革的科学性和稳定性。
(三)坚持动态管理
对“县管校聘”推进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开展效果评估,根据环境变化、社会需求和群众反映,及时调整与之相适应的工作措施。
三、实施范围
全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职教职工。
四、主要内容
按照“县管校聘”工作的实施意见,主要一是健全教师编制管理,包括科学核定编制,统筹使用编制,总体实现“退补平衡”,按上级规定配足配齐专任教师。二是完善岗位管理办法,包括核定岗位总量,统筹岗位管理,实现集中调控有效激励。三是创新教师管理模式,包括科学设置岗位,开展岗位竞聘,从严控制教辅岗位聘任。四是健全发展激励机制,科学评价教师,完善绩效考核,探索流动退出机制,建立合理有效的教师人事管理制度。
2018年工作实施基本参照试点工作方案组织,要求各学校按规定成立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和人事争议仲裁小组,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根据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数和岗位可聘数,将聘用岗位设置到学校各年级、科室,明确岗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岗位工作量等事项,经校内公示,报区教育局备案后实施。然后,学校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和规定程序,本着自愿、协商原则,开展岗位竞聘。
对2018年学校聘任工作建议分三阶段进行,一是直聘。对象包括学校校级领导干部和三年内退休人员(2018年适用对象为2021年8月31日前退休人员)、孕期哺乳期人员、重病人员、到农村交流满三年的骨干教师、外派支教人员、当年新招聘教师等,可直接安排或竞聘学校设置的直聘岗位,报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不再参与其他岗位竞聘。符合直接聘用规定的教职工若不满意学校安排的岗位,也可参加竞聘上岗,但不再保留原直聘岗位。二是选聘。对象包括学校中层干部、群团组织负责人、班主任、年级组长以及教研组长等学校骨干力量,可以以演讲、述职评议等方式选择聘用。中层干部由学校校务会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程序确定,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团组织人员按照规定确定,班主任、年级组长等由学校根据实际进行选聘,以上人员确定后不再参与学校竞聘。三是竞聘。分为首轮竞聘、二轮竞聘和组织调剂。首轮竞聘一般不超过学校全部岗位的95%,由学校公布岗位,教职工填写竞聘意向,组织竞聘会,从高到低择优竞聘。聘用及落聘人员结果报教育局审核。二轮竞聘为首轮竞聘落聘人员经所在学校谈话诫勉,有认识转化,可在本校或片区学校内空缺岗位申请竞聘,考核后按需选定人选。组织调剂为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已聘人员结合实际进行综合协调统筹安排确定工作岗位,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根据学校竞聘情况对落聘教师继续教育并进行适当的组织调剂、跨区交流以及新教师择岗。对未能落实岗位又不服从教育局调剂的视情进行处理。对学校单位连续多年列入二轮竞聘以上人员组织开展谈话教育、交流轮岗、待岗学习等组织处理。
相关时间安排:根据工作要求2018年县管校聘工作覆盖全区中小学校,要求各学校认真组织学习讨论,一般在6月20日前做好方案讨论和征求意见,6月底前确定方案和两个小组,7月5日前完成直聘和选聘,8月18日前完成首轮竞聘,8月20日前完成二轮竞聘,8月23日前完成组织调剂,8月25日前完成相关手续办理,做好总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区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区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各校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密切配合,按照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同时接受区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
(二)明确工作职责
各部门、学校要细化工作职责,抓好任务落实。强化部门沟通与协调,加强推进过程的指导,及时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三)保障教师权益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肃纪律,规范操作,切实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教师政治、社会地位,切实保证各类教师的薪酬待遇。
(四)营造良好氛围
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要大力做好宣传,通过召开座谈会、工作培训会等途径,切实形成推进改革工作的共识;要注重总结,对改革过程中创造的经验、取得的成果及时进行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附件:1.临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临安市推进教师“县
管校聘”工作的实施意见(临政办〔2017〕23号)
2.关于印发《临安市推进教师“县管校聘”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教人〔2017〕16号)
3.关于印发《临安市教师退出教学岗位实施细则》的
通知(临教人〔2017〕17号)
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
2018年6月5日
(此件可公开发布)
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6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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