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38428214/2021-7731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1-09-30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关于进一步加强小流域山洪和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
日期:
2021-09-30 15:57
来源:
区应急管理局
浏览量:

关于进一步加强小流域山洪和地质灾害

防御工作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防指有关成员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理念,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地质灾害整体智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43号),浙防指办、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浙防指办〔20204号)精神,以及今年中央巡视组关于小流域山洪和地质灾害反馈问题的整改要求,特制定本意见,内容如下:

   一、加强责任落实,明确防御工作职责

       1.落实基层防御主体责任。要切实强化山洪灾害、地质灾害防御责任意识,逐级落实责任制。按照区包镇(街道)、镇(街道)包村(社区)、村(社区)包户、干部党员包群众的网格化包保责任制体系,明确山洪及地质灾害区、镇(街道)、村(社区)防汛责任人。按照属地负责原则,区级相关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及时发布预警,按照预警等级和预警范围,各镇(街道)及时组织可能受山洪灾害、地质灾害影响人员的安全转移。村(社区)和有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做好本村(社区)和本单位人员的转移工作。

2.完善山洪和地质灾害防御机制。构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防指)指挥协调,水利部门、规划资源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的山洪灾害、地质灾害防御工作机制。区水利水电局负责组织编制山洪灾害防治预案(方案)和防御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区域识别、山洪灾害预警指标设定,负责山洪灾害防治工程措施建设技术审核和监测预报预警,指导基层做好山洪灾害防御等工作;规划资源临安分局负责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负责地质灾害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指导基层做好地质灾害防御和工程治理等工作;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推进应急避灾安置场所建设,统筹做好应急抢险救援,指导基层做好标准化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等工作;区气象局负责统筹雨量监测设施建设,做好降雨预报、监测和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区公安分局负责秩序维护和交通管制,协助做好人员强制转移;区交通运输局负责人员转移道路规划建设和受损道路紧急抢修;区文广旅体局负责提供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队人员信息,指导旅行社的旅游团队有序撤离,做好农家乐的防汛安全管理;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梯田上的高标准农田、粮食功能区的维护和整治提升,提高农田防灾减灾能力;电信、移动、联通公司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山洪区域通信保障,根据需要,组织发送应急预警短信;其他部门和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撑工作。

3.完善山洪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全面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体系以及防御预案、监测预警、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各项具体措施;按照乡镇(街道)七个有(有办事机构、有应急预案、有值班人员、有值班记录、有信息系统、有抢险队伍、有防汛物资)、村(社区)八个一(一张责任网格、一本预案图表、一套简易监测预警设备、一批避灾场所、一批防汛救灾物资、一套警示牌、一套宣传资料、一次培训演练)要求,进一步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无缝覆盖的防御体系,按照山洪灾害、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结果,更新调整村级防汛防台形势图、地质灾害风险一张图和预案;加强山洪灾害、地质灾害防御网格化管理,有山洪灾害、地质灾害防御任务的镇(街道)、村(社区)都要开展人员避险转移演练,着力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立足风险管控,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1.加强山洪和地质灾害风险识别。区水利水电局、规划资源分局要会同区应急管理局、区气象局,组织镇(街道)按照《浙江省山洪灾害调查工作指南》和《浙江省乡镇(街道)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技术要求》确定的原则,并充分考虑其他致灾因素,修订完善山洪灾害、地质灾害防御能力提升工作,开展重点镇村山洪灾害风险补充调查评价和镇街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划定山洪灾害、地质灾害风险区域和等级,建立并动态更新山洪灾害三张清单一张图(防御对象清单、责任清单和举措清单,绘制山洪灾害风险图)和地质灾害三区一点(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地质灾害隐患点)。

         2.加强山洪和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建设和完善山洪灾害、

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系统和实时监测预警系统,建立以预报预警和监测预警并举的预警体系。水利水电局要加快水文“5+1”建设,加密雨量、水位监测站点,提高水文监测点与预警范围的关联精密度。组织做好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水文监测设施的维护,确保运行正常。积极推进山洪灾害预报预警工作,组织核定或复核山洪灾害防御重要村落未来3小时、6小时和24小时预警阈值,并动态修正,不断提升阈值科学性和预警精准度。规划资源分局要加强地质灾害预警阈值研究,每个地质灾害防治重点镇(街道)应有适合本地区的一套预警阈值,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优化。要通过现有的山洪和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及时向镇(街道)、村(社区)和有关部门发布预警信息;充分发挥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作用,利用广播、电视、短信、微信等公共资源和简易预警设备,第一时间预警到村、到户、到人。

        3.加强风险区域巡查监测。各镇(街道)要督促山塘水库巡查员、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员、地质灾害监测员、社区网格员严格执行巡查检查制度,按规定开展日常巡查监测,及时掌握工程运行情况、监测设施完好情况、地质灾害隐患点变形情况,并做好巡查监测记录;强降雨来临前要做好全面检查,发现异常情况,要分析原因,及时报告,提出对策措施;强降雨期间要加密巡查,一旦发现危险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做好危险区域群众避险转移和自救互救工作;强降雨过后要全面核查,对是否解除预警提出相应意见,避免发生雨后灾害造成人员伤亡事件。

         4.加强山洪和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各地要加快病险水库山塘除险加固和中小河流治理进度,提升工程保障水平。加强山洪灾害、地质灾害影响区危旧房清理改造,推进坡面沟、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隐患点、河流顶冲点等重大风险区房屋迁建,强化新建农房选址管理。结合下山脱贫政策,对存在严重风险隐患且难以治理的村庄、农户实行避让搬迁。加强山丘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渣土堆放场地的治理,禁止在山洪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开辟新的弃渣场,避免次生灾害发生。严格执行退耕还林政策,加强山林植被保护。

    三、紧盯人员转移,落实组织保障措施

        1.加强人员转移避险安置。区水利水电局、规划资源分局要综合小流域山洪、地质灾害、气象、水文预报预警信息和风险区划分成果,制定小流域山洪和地质灾害风险区人员转移标准,指导镇村做好人员转移方案的编制工作,通过一镇一预案”“一村一手册等形式,明确应急安置点和人员转移通道,落实高中风险区内相关人员的提前转移和临时避险举措。镇(街道)接到预警信息或发现山洪灾害、地质灾害征兆,要按照预报预警成果和应急预案要求,结合浙江安全码应用,对风险防范区内受威胁人员实行风险码”+“安全码管理,由镇村干部结对包干到人,确保每一位受威胁人员的精准监测和安全转移。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有关单位应当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人员应急避险工作。镇村要编制极端天气下突发事件应对措施,当某个区域出现极端暴雨天气时,镇村干部要第一时间组织基层干部和抢险力量,实施山洪和地质灾害危险区域人员转移,并组织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加强转移避险人员安抚和生活保障,在山洪、地质灾害危险解除前,严禁擅自返回,严防二次灾害发生。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根据预案及时组织关闭旅游景区、农家乐、施工区域和进山道路等,加强流动人员管控,确保安全。

         2.加大山洪和地质灾害防御工作保障。区防指和区水利水电局、规划资源分局要加强同区财政局、区发改局等单位的对接,落实资金和项目保障,稳定经费来源和渠道,推动建立山洪灾害、地质灾害防御能力提升长效机制。加强山洪灾害、地质灾害防御的监督检查,组织落实山洪灾害、地质灾害防御工作任务,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各镇(街道)、各相关单位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和宣传册、宣传画、宣传栏、手机短信等信息传播途径,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宣传预警防灾避灾知识,提高群众的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局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

 

202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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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御工作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防指有关成员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理念,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地质灾害整体智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43号),浙防指办、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浙防指办〔20204号)精神,以及今年中央巡视组关于小流域山洪和地质灾害反馈问题的整改要求,特制定本意见,内容如下:

   一、加强责任落实,明确防御工作职责

       1.落实基层防御主体责任。要切实强化山洪灾害、地质灾害防御责任意识,逐级落实责任制。按照区包镇(街道)、镇(街道)包村(社区)、村(社区)包户、干部党员包群众的网格化包保责任制体系,明确山洪及地质灾害区、镇(街道)、村(社区)防汛责任人。按照属地负责原则,区级相关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及时发布预警,按照预警等级和预警范围,各镇(街道)及时组织可能受山洪灾害、地质灾害影响人员的安全转移。村(社区)和有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做好本村(社区)和本单位人员的转移工作。

2.完善山洪和地质灾害防御机制。构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防指)指挥协调,水利部门、规划资源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的山洪灾害、地质灾害防御工作机制。区水利水电局负责组织编制山洪灾害防治预案(方案)和防御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区域识别、山洪灾害预警指标设定,负责山洪灾害防治工程措施建设技术审核和监测预报预警,指导基层做好山洪灾害防御等工作;规划资源临安分局负责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负责地质灾害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指导基层做好地质灾害防御和工程治理等工作;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推进应急避灾安置场所建设,统筹做好应急抢险救援,指导基层做好标准化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等工作;区气象局负责统筹雨量监测设施建设,做好降雨预报、监测和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区公安分局负责秩序维护和交通管制,协助做好人员强制转移;区交通运输局负责人员转移道路规划建设和受损道路紧急抢修;区文广旅体局负责提供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队人员信息,指导旅行社的旅游团队有序撤离,做好农家乐的防汛安全管理;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梯田上的高标准农田、粮食功能区的维护和整治提升,提高农田防灾减灾能力;电信、移动、联通公司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山洪区域通信保障,根据需要,组织发送应急预警短信;其他部门和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撑工作。

3.完善山洪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全面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制体系以及防御预案、监测预警、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各项具体措施;按照乡镇(街道)七个有(有办事机构、有应急预案、有值班人员、有值班记录、有信息系统、有抢险队伍、有防汛物资)、村(社区)八个一(一张责任网格、一本预案图表、一套简易监测预警设备、一批避灾场所、一批防汛救灾物资、一套警示牌、一套宣传资料、一次培训演练)要求,进一步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无缝覆盖的防御体系,按照山洪灾害、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结果,更新调整村级防汛防台形势图、地质灾害风险一张图和预案;加强山洪灾害、地质灾害防御网格化管理,有山洪灾害、地质灾害防御任务的镇(街道)、村(社区)都要开展人员避险转移演练,着力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立足风险管控,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1.加强山洪和地质灾害风险识别。区水利水电局、规划资源分局要会同区应急管理局、区气象局,组织镇(街道)按照《浙江省山洪灾害调查工作指南》和《浙江省乡镇(街道)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技术要求》确定的原则,并充分考虑其他致灾因素,修订完善山洪灾害、地质灾害防御能力提升工作,开展重点镇村山洪灾害风险补充调查评价和镇街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划定山洪灾害、地质灾害风险区域和等级,建立并动态更新山洪灾害三张清单一张图(防御对象清单、责任清单和举措清单,绘制山洪灾害风险图)和地质灾害三区一点(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地质灾害隐患点)。

         2.加强山洪和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建设和完善山洪灾害、

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系统和实时监测预警系统,建立以预报预警和监测预警并举的预警体系。水利水电局要加快水文“5+1”建设,加密雨量、水位监测站点,提高水文监测点与预警范围的关联精密度。组织做好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水文监测设施的维护,确保运行正常。积极推进山洪灾害预报预警工作,组织核定或复核山洪灾害防御重要村落未来3小时、6小时和24小时预警阈值,并动态修正,不断提升阈值科学性和预警精准度。规划资源分局要加强地质灾害预警阈值研究,每个地质灾害防治重点镇(街道)应有适合本地区的一套预警阈值,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优化。要通过现有的山洪和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及时向镇(街道)、村(社区)和有关部门发布预警信息;充分发挥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作用,利用广播、电视、短信、微信等公共资源和简易预警设备,第一时间预警到村、到户、到人。

        3.加强风险区域巡查监测。各镇(街道)要督促山塘水库巡查员、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员、地质灾害监测员、社区网格员严格执行巡查检查制度,按规定开展日常巡查监测,及时掌握工程运行情况、监测设施完好情况、地质灾害隐患点变形情况,并做好巡查监测记录;强降雨来临前要做好全面检查,发现异常情况,要分析原因,及时报告,提出对策措施;强降雨期间要加密巡查,一旦发现危险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做好危险区域群众避险转移和自救互救工作;强降雨过后要全面核查,对是否解除预警提出相应意见,避免发生雨后灾害造成人员伤亡事件。

         4.加强山洪和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各地要加快病险水库山塘除险加固和中小河流治理进度,提升工程保障水平。加强山洪灾害、地质灾害影响区危旧房清理改造,推进坡面沟、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隐患点、河流顶冲点等重大风险区房屋迁建,强化新建农房选址管理。结合下山脱贫政策,对存在严重风险隐患且难以治理的村庄、农户实行避让搬迁。加强山丘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渣土堆放场地的治理,禁止在山洪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开辟新的弃渣场,避免次生灾害发生。严格执行退耕还林政策,加强山林植被保护。

    三、紧盯人员转移,落实组织保障措施

        1.加强人员转移避险安置。区水利水电局、规划资源分局要综合小流域山洪、地质灾害、气象、水文预报预警信息和风险区划分成果,制定小流域山洪和地质灾害风险区人员转移标准,指导镇村做好人员转移方案的编制工作,通过一镇一预案”“一村一手册等形式,明确应急安置点和人员转移通道,落实高中风险区内相关人员的提前转移和临时避险举措。镇(街道)接到预警信息或发现山洪灾害、地质灾害征兆,要按照预报预警成果和应急预案要求,结合浙江安全码应用,对风险防范区内受威胁人员实行风险码”+“安全码管理,由镇村干部结对包干到人,确保每一位受威胁人员的精准监测和安全转移。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有关单位应当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人员应急避险工作。镇村要编制极端天气下突发事件应对措施,当某个区域出现极端暴雨天气时,镇村干部要第一时间组织基层干部和抢险力量,实施山洪和地质灾害危险区域人员转移,并组织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加强转移避险人员安抚和生活保障,在山洪、地质灾害危险解除前,严禁擅自返回,严防二次灾害发生。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根据预案及时组织关闭旅游景区、农家乐、施工区域和进山道路等,加强流动人员管控,确保安全。

         2.加大山洪和地质灾害防御工作保障。区防指和区水利水电局、规划资源分局要加强同区财政局、区发改局等单位的对接,落实资金和项目保障,稳定经费来源和渠道,推动建立山洪灾害、地质灾害防御能力提升长效机制。加强山洪灾害、地质灾害防御的监督检查,组织落实山洪灾害、地质灾害防御工作任务,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各镇(街道)、各相关单位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和宣传册、宣传画、宣传栏、手机短信等信息传播途径,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宣传预警防灾避灾知识,提高群众的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局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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