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510/2022-0036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统计局 成文日期 2022-01-21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临安区统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2-01-21 08:41
来源:
区统计局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杭州市临安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我局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59条;在“数据浙江”平台公开信息428条;通过“临安统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88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2021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1件,按要求进行了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规定,落实具体科室人员负责,结合我局统计业务工作,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度。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局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主要发布平台,同时将“临安统计”微信公众号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渠道,严格审核公开内容,及时公开统计工作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职责,对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情况多次进行了自查整改,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1年,我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制度,依法公开相关信息,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丰富、信息公开的频次不够高等。

(二)2022年工作思路及有关意见建议。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加强对政务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地学习,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二是丰富公开内容。按照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要求,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深度、广度,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查漏补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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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2-01-21
杭州市临安区统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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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杭州市临安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我局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59条;在“数据浙江”平台公开信息428条;通过“临安统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88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2021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1件,按要求进行了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规定,落实具体科室人员负责,结合我局统计业务工作,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度。

(四)平台建设情况。我局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主要发布平台,同时将“临安统计”微信公众号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渠道,严格审核公开内容,及时公开统计工作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职责,对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情况多次进行了自查整改,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1年,我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制度,依法公开相关信息,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丰富、信息公开的频次不够高等。

(二)2022年工作思路及有关意见建议。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加强对政务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地学习,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二是丰富公开内容。按照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要求,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深度、广度,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查漏补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