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289/2022-78825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2-01-29 |
杭州新洋科技有限公司新洋科技高端环保新材料研发和生产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已经我局审查,拟作出该项目环保行政许可,现予以公告。
项目名称:杭州新洋科技有限公司新洋科技高端环保新材料研发和生产产业园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玲珑山路535号
建设单位(联系人/电话):杭州新洋科技有限公司
任勤新15158166217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浙江冶金环境保护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28180万元,因企业自身发展规划调整,“年产1.5亿米PVC彩膜、1050万平方米PVC地板、8000吨水性装饰纸新建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发生了变动,主要变化内容:
①PVC地板不实施;
②水性装饰纸产能由8000吨/年变更为16000吨/年;
③新增年产12000吨高清数码印刷装饰纸、5000吨环保PP膜、1亿张浸渍纸、1.5亿平方米无溶剂高分彩膜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见环评文件)
公众参与情况:(见环评文件)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见环评文件)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联系电话:0571-23616029、0571-23616028
邮箱:3478232860@qq.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202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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