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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08131/2021-8194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责任部门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1-12-24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关联类型
【视频解读】《〈关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引领产业兴区的若干政策意见〉解释说明》的政策解读(局长解读)
日期:
2022-01-04 11:30
来源:
区经信局
浏览量:

一、起草背景

由区经信、科技和财政局联合行文印发《关于印发〈关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引领产业兴区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临经信综〔2021〕14号)(以下简称《政策意见》),自2021年4月19日起实施,同时废止了《关于全面实施“新制造业计划”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临经信综〔2019〕110号),并由区经信、科技、发改、商务、财政和市场监管等部门负责细化并具体实施。

该政策包含了区经信(新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科技(科技创新)、发改(支持企业上市、加强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节能变压器电机推广)、商务(境外拓展)和市场监管(支持企业品牌、质量、标准、知识产权建设)等内容,共由6个方面22条和附则4条内容组成。

《政策意见》作为新制造业行动计划的扩展与延伸,涵盖了部分杭州市级奖补条款,且只设了奖补最高标准,未明确分类分档标准,无法直接执行。对该政策作出具体条款的解释说明,细化奖补内容和分类分档奖补标准,有利于企业清晰了解政策内容,更有利于政策落地和区级部门刚性执行。

二、制定依据

1.关于印发《关于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引领产业兴区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临经信综〔2021〕14号)

2.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制造业计划”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市委〔2019〕17号)

3.关于加快建设“未来工厂”的若干意见(市委发〔2021〕4号)

4.关于开展重点首批次新材料认定和应用奖励试点工作的通知(浙经信材料〔2021〕135 号)

5.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8〕43号 )

6.关于印发浙江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提升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浙经信技术〔2021〕125 号)

7.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快制造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浙经信绿色〔2020〕78 号)

8.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8〕32号)

9.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10.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

11.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 55 号)

三、解释说明的制定原则

一是对标对表原则。杭州市级有奖补标准的,以市级标准为准,区级按比例足额配套;无市级标准的,对标原工信政策和周边兄弟区县相关政策,结合我区发展目标和导向,合理定档定标。

二是分类分档原则。评定认定类奖励资助,按照国家、省、市、区级分级核定奖补标准;投入产出类,按照实际投入、产出额度分类分档核定奖补标准;同时对部门间同级别的奖补标准予以横向对比、匹配平衡。

三是统筹执行原则。区经信局牵头,科技局、发改局、商务局等部门共同会商,以“突出重点、控制总量”为原则,确定各条款明细标准,预测政策兑现资金总量,落实各条款责任部门,以确保政策顺利实施。

四、主要内容

《解释说明》匹配了《政策意见》所有条款,将《政策意见》中6个方面22条加附则细化为6个方面22条69款加附则。

1、完善制造业创新体系。激发企业创新主体活力,强化产业链协同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加大创新产品开发和推广应用力度。

2、推动制造方式转型升级。鼓励企业加大投资(技改)力度,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支持企业绿色化转型,支持企业发展服务型制造,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3、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做精。打造企业“雁阵”梯队,支持企业上市,对优秀企业和企业家实施表彰奖励。

4、鼓励和支持企业拓展市场。鼓励企业参加境内外重点展会,支持制造业外贸平台发展,鼓励举办创新创业活动。

5、促进产业集聚集约集群发展。鼓励企业节约集约用地,推进小微企业园建设,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创新孵化载体建设。

6、提升服务保障。强化公共服务平台,加强资金保障。

五、实施时间

自2021年4月19日起实施。2021年1月1日至4月19日间涉及事项参照执行。

六、解读单位及联系人

本文件解读机关、解读人和联系电话:

临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雷新钱局长

临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顾小晶副局长

临安区科学技术局  徐俊峰副局长

临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徐永力副局长

临安区商务局  章晓芬副局长

临安区商务局  王治军副局长

临安区财政局  陈瑛副局长

(一)区经信局

经济运行科,63722179

产业发展科,63711827

产业投资科,61096667

数字经济科,63722554

企业服务科,63723054

绿色制造科,63722172

(二)区科技局

高新技术发展科,63758974

农村与社会发展科,63800180

合作与成果转化科(外传与科技人才)科,63802132

科技创新服务中心,63758628

(三)区发改局

能源管理科,63718934

(四)区商务局

对外经贸科,63721408

消费促进科,63729284

流通发展科,63817937

投资促进科,63710236

(五)区财政局

企业科,61073973  63708171

解读原文:《关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引领产业兴区的若干政策意见的解释说明》的政策解读.doc

视频解读:上、中、下三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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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1-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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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解读】《〈关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引领产业兴区的若干政策意见〉解释说明》的政策解读(局长解读)
发布时间:2022-01-04
信息来源: 区经信局
浏览量:

一、起草背景

由区经信、科技和财政局联合行文印发《关于印发〈关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引领产业兴区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临经信综〔2021〕14号)(以下简称《政策意见》),自2021年4月19日起实施,同时废止了《关于全面实施“新制造业计划”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临经信综〔2019〕110号),并由区经信、科技、发改、商务、财政和市场监管等部门负责细化并具体实施。

该政策包含了区经信(新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科技(科技创新)、发改(支持企业上市、加强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节能变压器电机推广)、商务(境外拓展)和市场监管(支持企业品牌、质量、标准、知识产权建设)等内容,共由6个方面22条和附则4条内容组成。

《政策意见》作为新制造业行动计划的扩展与延伸,涵盖了部分杭州市级奖补条款,且只设了奖补最高标准,未明确分类分档标准,无法直接执行。对该政策作出具体条款的解释说明,细化奖补内容和分类分档奖补标准,有利于企业清晰了解政策内容,更有利于政策落地和区级部门刚性执行。

二、制定依据

1.关于印发《关于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引领产业兴区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临经信综〔2021〕14号)

2.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制造业计划”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市委〔2019〕17号)

3.关于加快建设“未来工厂”的若干意见(市委发〔2021〕4号)

4.关于开展重点首批次新材料认定和应用奖励试点工作的通知(浙经信材料〔2021〕135 号)

5.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8〕43号 )

6.关于印发浙江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提升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浙经信技术〔2021〕125 号)

7.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快制造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浙经信绿色〔2020〕78 号)

8.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8〕32号)

9.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10.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

11.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 55 号)

三、解释说明的制定原则

一是对标对表原则。杭州市级有奖补标准的,以市级标准为准,区级按比例足额配套;无市级标准的,对标原工信政策和周边兄弟区县相关政策,结合我区发展目标和导向,合理定档定标。

二是分类分档原则。评定认定类奖励资助,按照国家、省、市、区级分级核定奖补标准;投入产出类,按照实际投入、产出额度分类分档核定奖补标准;同时对部门间同级别的奖补标准予以横向对比、匹配平衡。

三是统筹执行原则。区经信局牵头,科技局、发改局、商务局等部门共同会商,以“突出重点、控制总量”为原则,确定各条款明细标准,预测政策兑现资金总量,落实各条款责任部门,以确保政策顺利实施。

四、主要内容

《解释说明》匹配了《政策意见》所有条款,将《政策意见》中6个方面22条加附则细化为6个方面22条69款加附则。

1、完善制造业创新体系。激发企业创新主体活力,强化产业链协同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加大创新产品开发和推广应用力度。

2、推动制造方式转型升级。鼓励企业加大投资(技改)力度,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支持企业绿色化转型,支持企业发展服务型制造,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3、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做精。打造企业“雁阵”梯队,支持企业上市,对优秀企业和企业家实施表彰奖励。

4、鼓励和支持企业拓展市场。鼓励企业参加境内外重点展会,支持制造业外贸平台发展,鼓励举办创新创业活动。

5、促进产业集聚集约集群发展。鼓励企业节约集约用地,推进小微企业园建设,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创新孵化载体建设。

6、提升服务保障。强化公共服务平台,加强资金保障。

五、实施时间

自2021年4月19日起实施。2021年1月1日至4月19日间涉及事项参照执行。

六、解读单位及联系人

本文件解读机关、解读人和联系电话:

临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雷新钱局长

临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顾小晶副局长

临安区科学技术局  徐俊峰副局长

临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徐永力副局长

临安区商务局  章晓芬副局长

临安区商务局  王治军副局长

临安区财政局  陈瑛副局长

(一)区经信局

经济运行科,63722179

产业发展科,63711827

产业投资科,61096667

数字经济科,63722554

企业服务科,63723054

绿色制造科,63722172

(二)区科技局

高新技术发展科,63758974

农村与社会发展科,63800180

合作与成果转化科(外传与科技人才)科,63802132

科技创新服务中心,63758628

(三)区发改局

能源管理科,63718934

(四)区商务局

对外经贸科,63721408

消费促进科,63729284

流通发展科,63817937

投资促进科,63710236

(五)区财政局

企业科,61073973  63708171

解读原文:《关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引领产业兴区的若干政策意见的解释说明》的政策解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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