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289/2022-87511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2-11-28 |
杭州市临安区锦南新城管理委员会:
《关于要求提供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249号委员提案协办意见的函》已收悉。经研究,现就《关于加快临安“西大门”九州街沿线区块开发建设的建议》提以下意见:
根据《环境保护法》“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要求,对于签订合同入驻的企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鉴于九州街沿线区块已建成污水管网,应做到雨污分流、污水纳管、废气达标排放、废物分类处置。
我局将积极配合杭州市临安区锦南新城管理委员会、玲珑街道办事处、发改局等相关单位在建设项目招引评审、产业认证等提前介入提出环境保护要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服务指导,引导企业进一步做好污染防治工作。
协办领导:潘军辉
协 办 人:廖志云
联系电话:23616028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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