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297/2022-797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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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临安分局 发文日期 2022-03-15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日期:
2022-03-15 15:10
来源: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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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八五”普法的开局之年规资分局紧紧围绕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要点和年度工作目标,依法全面履职,规范行政行为,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我局法制工作水平,为加快推进城西科创新城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2021年,局党委通过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集中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确保法治建设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坚持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和法律开展工作,做到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不断提高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建设实践的能力。认真履行本地区本部门法治工作领导责任,坚持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健全完善领导和推进法治建设的制度和机制,推动法治临安、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地,把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转化为全面依法行政的生动实践,转化为推进全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际成效。

(二)推进规范梳理,强化法律保障

健全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一是建立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制度及起草、备案制度,坚持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统一公布继续有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对全局立局以来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清理共审查行政发文5800余件,其中规范性文件200多件。二是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依照法定权限、遵循规定程序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2021年法制科共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1件,为《关于促进工业用地集约节约利用加强履约监管的若干意见(试行)》的合法性审查意见。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1年,我局按照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考核工作要求,依托数字化改革赋能,年初我局梳理工作任务,制定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举措,设立领导专班,上下齐动员同谋划共助力,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在工作中发扬创新精神,全面践行‘三为’专题实践活动宗旨,开展特色企业服务,较好地完成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一是完成“不动产登记企业专窗”的设立,实现了“一人受理、一窗进件、一套资料、同窗出证”企业专窗。二是实现全市域网办一体化,实现商品房预告登记、抵押登记及抵押注销登记业务全程网办。三是通过浙里办“不动产浙里登”改造,实现网上、掌上登记信息查询、不动产权证书验证及宗地图网上查询。四是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拓展不动产登记45分钟办证受益面,已实现“即时办理,当天办结”,不动产登记业务中线上8项、线下4项业务实现45分种办结。五是继续推进“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原先需要建设单位提交两次材料、跑两个窗口才能办证,“两书合一”“书证合一”实行后,建设单位只需在综合窗口提交一次材料,在项目完成赋码后,实现“一窗受理、一次申请、一网通办、一窗出件”。围绕“最大限度做减法、最大程度搞并联、最大力度提效能”, 申报材料减少50%,原本需要递交18项材料,现只需9项;审批时间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

(四)建立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水平

局法制科及法律顾问主动协调积极参与规划和自然资源法律事务工作,各科室协调配合,依法、高效完成各项工作。调查登记科、法制科配合妥善解决群众土地权属争议工作;执法大队、法制科配合做好行政处罚法制审查工作,并由法制科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具体事宜;开发利用科在闲置土地履约清查相关工作中,积极与法制科对接,切实依法做好履约清理相关工作;统一征地管理所积极同法制科对接,做好征地拆迁程序合法性审查,做好征地拆迁行政调解、听证、行政裁决以及相关咨询、信访件合法性审查等工作;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协同法制科做好不动产登记办理相关事宜。

(五)积极应诉应复,做好行政司法工作

截至目前,2021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2件(上年度结转1件,区政府交办2件,市局下3件),相比去年20件,行政复议发案量下降30%。2021年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27件(上年度结转6件,市局下放9件),相比去年48件,行政诉讼发案量下降44%。行政诉讼一审开庭审理共5件,行政负责人出庭5件,其中局长出庭应诉1件。2021年无败诉败复案件。

诉讼案件类型主要包括规划审批、征地拆迁、履职告知、不动产登记等。在处理具体案件时及时与经办科室进行沟通,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多次进行实体查看核实,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并做好相关工作,答辩意见形成后均由法制科、经办科室、分管领导层层把关。在出庭应诉方面,落实经办科室主要负责人即科长或副科长出庭应诉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18-2021年,我局已连续4年行政负责人出庭率达100%。

(六)依法有效履职,积极化解行政争议

贯彻落实“以案治本”、“两高一低”专项整治行动的核心要义,积极与行政案件办理机关和各级法院建立诉前调解机制,成立局调解委员会,加大对行政案件诉前、诉中的调解力度。对行政争议申请人的诉求以及基本情况开展充分的调查和了解,结合属地政策进行案情分析,并主动与办理机关及法院进行对接,交换意见并配合论证。在“应调尽调”的意见指导下,局法制科积极承担行政争议调解职责,会同属地街道积极与杭州市局、区司法局等单位对接商讨解决方案,并将有关情况向区人民政府进行汇报,形成统一调解方案,有效推动案件的实质化解。截至目前,今年我局共化解行政案件7件,行政争议化解工作被杭州市局、区法院、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点名表扬。

(七)优化工作流程,做好信息公开及听证工作

2021年,我局共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77件,主要涉及征地拆迁、规划许可、土地审批和行政登记等事项。遇到引起较多不稳定因素的申请时,积极参与协调,与当事人沟通后达成一致。面对较复杂的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时,均由法制科、局法律顾问、经办科室、分管领导层层把关,确保公开回复件规范、全面、准确。2021年,我局共组织听证会议5次,听证会议结束后均制作听证笔录或者听证会议纪要,有效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的权利,确保我局行政行为规范合法。

(八)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组织保障

夯实基础,积极推进法治队伍建设。配合区司法局组织落实好行政执法证培训考试工作,今年我局共组织37人参加执法证考试,新增执法证申领34人。继续完善统一的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化管理体系,对行政执法人员实施网上动态管理,通过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及时更新、清理执法证件信息。落实公职律师制度,今年我局招录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法学研究生1名,目前已完成公职律师培训及考核。

(九)做好其他依法行政日常工作

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做好法院函件答复工作,今年截至目前共答复法院函件30件;做好局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共审查行政合同3份;做好省厅交办以及区政府督办的申请国家行政赔偿案件;做好依法行政复议、诉讼月报表、季度报表工作;做好复杂信访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整理并上报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做好互联网+监管事项的认领,事项覆盖率、认领率均达100%。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是法治思维有待提升,法治观念有待进一步提高和转变。法治思维是法治建设的思想保障,只有进一步提高法治思维能力,才能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提升法治思维,普法教育是关键,需要进一步通过普法宣传培养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法治思维,营造主动学法的积极氛围,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二是国土资源及规划法治宣传工作的基础还不扎实,基层法治工作的机构建设仍需加强依法行政的体制机制仍需完善

三、2022年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引领,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将本单位法治工作与习近平法治思想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全面提升法治思维,增强依法行政的水平。加强对规划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梳理和学习,做到有法必依,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在具体工作实践中不断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提高对立法工作的参与度,对上级制定法律法规的征求意见稿,仔细研究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建设性意见;提高重视,严格把关,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法制审核,保证各项工作都在法治的轨道上有序前进。

(二)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最多跑一次”、四个平台建设、行政执法网上运行、“两高一低”整治活动等工作为契机,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的体制机制,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从源头上把控行政行为,做到实体与程序并重,积极预防和整改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升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完善重大项目行政决策程序,高度重视决策前的法律论证及法律风险评估,对可能涉及的诉讼风险、舆情风险、维稳风险及时制定评估措施及应对方案;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部门职能分工、法规政策把关中的组织协调作用,为全局工作推进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坚持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在法治框架内高效推进中心工作,争当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三)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高行政应复应诉能力

一是要继续全面落实诉讼案件出庭应诉制度,根据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继续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二是根据谁主办、谁应诉的原则,明确由经办科室派员参与出庭应诉;三是要对败诉案件进行责任倒查,举一反三,明确整改措施,对败诉案件进行跟踪督查,对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启动问责程序。

(四)进一步加强诉源治理,积极化解行政争议

对待行政争议案件一方面要积极应对、妥善化解,另一方面也要深入研究有效的防范机制,将行政争议案件化解在萌芽阶段;要建立和完善历史遗留问题矛盾纠纷协调处置机制,探索诉源治理多元化解行政争议纠纷,加强行政调解,尤其是对征地拆迁案件,尽快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和完善风险评估程序,会同镇街加大调解、协商工作力度,最大程度降低行政争议案件发案率。

(五)做好新旧法律规范的衔接工作,加强法治宣传

下一步将继续做好新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内容的对照梳理,并做好新法的宣传、普及、培训工作,定期邀请法官或者法律专家学者对全局干部定期进行法律培训,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积极稳妥应对新法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切实解决群众遇到的各种难题。

(六)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加强法治宣传,按照区委区政府建设“法治临安”的工作目标,充分利用“6.25”全国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规划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不断增强法律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积极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探索、创新和丰富依法治理实践形式,不断提高规划和自然资源法治化管理水平。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

202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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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2021年,局党委通过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集中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确保法治建设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坚持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和法律开展工作,做到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不断提高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建设实践的能力。认真履行本地区本部门法治工作领导责任,坚持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健全完善领导和推进法治建设的制度和机制,推动法治临安、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地,把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转化为全面依法行政的生动实践,转化为推进全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际成效。

(二)推进规范梳理,强化法律保障

健全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一是建立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制度及起草、备案制度,坚持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统一公布继续有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对全局立局以来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清理共审查行政发文5800余件,其中规范性文件200多件。二是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依照法定权限、遵循规定程序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2021年法制科共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1件,为《关于促进工业用地集约节约利用加强履约监管的若干意见(试行)》的合法性审查意见。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1年,我局按照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考核工作要求,依托数字化改革赋能,年初我局梳理工作任务,制定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举措,设立领导专班,上下齐动员同谋划共助力,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在工作中发扬创新精神,全面践行‘三为’专题实践活动宗旨,开展特色企业服务,较好地完成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一是完成“不动产登记企业专窗”的设立,实现了“一人受理、一窗进件、一套资料、同窗出证”企业专窗。二是实现全市域网办一体化,实现商品房预告登记、抵押登记及抵押注销登记业务全程网办。三是通过浙里办“不动产浙里登”改造,实现网上、掌上登记信息查询、不动产权证书验证及宗地图网上查询。四是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拓展不动产登记45分钟办证受益面,已实现“即时办理,当天办结”,不动产登记业务中线上8项、线下4项业务实现45分种办结。五是继续推进“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原先需要建设单位提交两次材料、跑两个窗口才能办证,“两书合一”“书证合一”实行后,建设单位只需在综合窗口提交一次材料,在项目完成赋码后,实现“一窗受理、一次申请、一网通办、一窗出件”。围绕“最大限度做减法、最大程度搞并联、最大力度提效能”, 申报材料减少50%,原本需要递交18项材料,现只需9项;审批时间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

(四)建立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水平

局法制科及法律顾问主动协调积极参与规划和自然资源法律事务工作,各科室协调配合,依法、高效完成各项工作。调查登记科、法制科配合妥善解决群众土地权属争议工作;执法大队、法制科配合做好行政处罚法制审查工作,并由法制科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具体事宜;开发利用科在闲置土地履约清查相关工作中,积极与法制科对接,切实依法做好履约清理相关工作;统一征地管理所积极同法制科对接,做好征地拆迁程序合法性审查,做好征地拆迁行政调解、听证、行政裁决以及相关咨询、信访件合法性审查等工作;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协同法制科做好不动产登记办理相关事宜。

(五)积极应诉应复,做好行政司法工作

截至目前,2021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2件(上年度结转1件,区政府交办2件,市局下3件),相比去年20件,行政复议发案量下降30%。2021年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27件(上年度结转6件,市局下放9件),相比去年48件,行政诉讼发案量下降44%。行政诉讼一审开庭审理共5件,行政负责人出庭5件,其中局长出庭应诉1件。2021年无败诉败复案件。

诉讼案件类型主要包括规划审批、征地拆迁、履职告知、不动产登记等。在处理具体案件时及时与经办科室进行沟通,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多次进行实体查看核实,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并做好相关工作,答辩意见形成后均由法制科、经办科室、分管领导层层把关。在出庭应诉方面,落实经办科室主要负责人即科长或副科长出庭应诉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18-2021年,我局已连续4年行政负责人出庭率达100%。

(六)依法有效履职,积极化解行政争议

贯彻落实“以案治本”、“两高一低”专项整治行动的核心要义,积极与行政案件办理机关和各级法院建立诉前调解机制,成立局调解委员会,加大对行政案件诉前、诉中的调解力度。对行政争议申请人的诉求以及基本情况开展充分的调查和了解,结合属地政策进行案情分析,并主动与办理机关及法院进行对接,交换意见并配合论证。在“应调尽调”的意见指导下,局法制科积极承担行政争议调解职责,会同属地街道积极与杭州市局、区司法局等单位对接商讨解决方案,并将有关情况向区人民政府进行汇报,形成统一调解方案,有效推动案件的实质化解。截至目前,今年我局共化解行政案件7件,行政争议化解工作被杭州市局、区法院、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点名表扬。

(七)优化工作流程,做好信息公开及听证工作

2021年,我局共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77件,主要涉及征地拆迁、规划许可、土地审批和行政登记等事项。遇到引起较多不稳定因素的申请时,积极参与协调,与当事人沟通后达成一致。面对较复杂的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时,均由法制科、局法律顾问、经办科室、分管领导层层把关,确保公开回复件规范、全面、准确。2021年,我局共组织听证会议5次,听证会议结束后均制作听证笔录或者听证会议纪要,有效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的权利,确保我局行政行为规范合法。

(八)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组织保障

夯实基础,积极推进法治队伍建设。配合区司法局组织落实好行政执法证培训考试工作,今年我局共组织37人参加执法证考试,新增执法证申领34人。继续完善统一的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化管理体系,对行政执法人员实施网上动态管理,通过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及时更新、清理执法证件信息。落实公职律师制度,今年我局招录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法学研究生1名,目前已完成公职律师培训及考核。

(九)做好其他依法行政日常工作

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做好法院函件答复工作,今年截至目前共答复法院函件30件;做好局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共审查行政合同3份;做好省厅交办以及区政府督办的申请国家行政赔偿案件;做好依法行政复议、诉讼月报表、季度报表工作;做好复杂信访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整理并上报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做好互联网+监管事项的认领,事项覆盖率、认领率均达100%。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是法治思维有待提升,法治观念有待进一步提高和转变。法治思维是法治建设的思想保障,只有进一步提高法治思维能力,才能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提升法治思维,普法教育是关键,需要进一步通过普法宣传培养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法治思维,营造主动学法的积极氛围,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二是国土资源及规划法治宣传工作的基础还不扎实,基层法治工作的机构建设仍需加强依法行政的体制机制仍需完善

三、2022年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引领,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将本单位法治工作与习近平法治思想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全面提升法治思维,增强依法行政的水平。加强对规划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梳理和学习,做到有法必依,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在具体工作实践中不断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提高对立法工作的参与度,对上级制定法律法规的征求意见稿,仔细研究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建设性意见;提高重视,严格把关,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法制审核,保证各项工作都在法治的轨道上有序前进。

(二)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最多跑一次”、四个平台建设、行政执法网上运行、“两高一低”整治活动等工作为契机,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的体制机制,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从源头上把控行政行为,做到实体与程序并重,积极预防和整改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升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完善重大项目行政决策程序,高度重视决策前的法律论证及法律风险评估,对可能涉及的诉讼风险、舆情风险、维稳风险及时制定评估措施及应对方案;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部门职能分工、法规政策把关中的组织协调作用,为全局工作推进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坚持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在法治框架内高效推进中心工作,争当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三)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高行政应复应诉能力

一是要继续全面落实诉讼案件出庭应诉制度,根据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继续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二是根据谁主办、谁应诉的原则,明确由经办科室派员参与出庭应诉;三是要对败诉案件进行责任倒查,举一反三,明确整改措施,对败诉案件进行跟踪督查,对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启动问责程序。

(四)进一步加强诉源治理,积极化解行政争议

对待行政争议案件一方面要积极应对、妥善化解,另一方面也要深入研究有效的防范机制,将行政争议案件化解在萌芽阶段;要建立和完善历史遗留问题矛盾纠纷协调处置机制,探索诉源治理多元化解行政争议纠纷,加强行政调解,尤其是对征地拆迁案件,尽快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和完善风险评估程序,会同镇街加大调解、协商工作力度,最大程度降低行政争议案件发案率。

(五)做好新旧法律规范的衔接工作,加强法治宣传

下一步将继续做好新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内容的对照梳理,并做好新法的宣传、普及、培训工作,定期邀请法官或者法律专家学者对全局干部定期进行法律培训,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积极稳妥应对新法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切实解决群众遇到的各种难题。

(六)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加强法治宣传,按照区委区政府建设“法治临安”的工作目标,充分利用“6.25”全国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规划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不断增强法律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积极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探索、创新和丰富依法治理实践形式,不断提高规划和自然资源法治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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