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369/2022-7984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2-03-18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
2022-03-18 10:34
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落实省、市、区委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开展依法行政、法制监督、法治宣传、矛盾化解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本系统的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工作扎实推进

1.进一步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法用法。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各项制度,把学法活动列入党政班子2021年度学习计划,先后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内法规、宪法、民法典和乡村振兴法等专项学习。

2.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制定并印发了《杭州市临安区2021年法治农林建设工作要点》,对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和任务分解。

3.逐步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2021年上半年,先后开展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各类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清理了“烦企扰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各类制度规定。部署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对新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确保我局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平竞争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

4.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我局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021年共召开了法制监督检查和案卷评查会议3次,重点检查了行政执法规范工作开展情况,评查了农林行政执法案卷。10月底,组织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系统培训,重点围绕行政处罚和刑事立案衔接、《行政处罚法》修订内容、廉政执法、农产品执法实务、林道验收相关要求以及执法案卷制作要求等内容展开。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技能培训、竞赛及执法证考试等,在2021年杭州市“926工匠日杯”林业水利行政执法职工职业技能竞赛中,我局林业代表队脱颖而出,荣获二等奖。

5.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浙江省林业局开展的2021年度林业行政执法案卷执法评查中,我局的2件行政许可案卷被评为“林业行政许可案卷优秀卷”,3件行政处罚案卷被评为“林业行政处罚案卷优秀卷”。杭州市农业农村局开展的2021年全市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我局的1件行政处罚案卷被评为“杭州市农业农村行政处罚十大优秀案卷”。

二、政务公开严格管理

1.及时规范公开政府信息。重新梳理、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格式文书,2021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申请信息内容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起草、制发和管理本系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021年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其中,参与联合发文1件:《临安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牵头联合制定1件:《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实施“两进两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振兴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以区政府的名义制定3件:《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临安区无规定马属动物疫病保护区建设方案>的通知》《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安区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

三、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2021年,我局主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件:《临安以数字乡村建设为引领打造未来乡村共同富裕试点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承办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件:《杭州市临安区深化“千万工程”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行动计划(2021-2025)》。

2.行政机关合同管理走上正轨。严格按照《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等规定签订和管理合同,未发生合同纠纷,全年无标的额1000万元以上的合同。2021年8月-9月,对农林技术推广中心、天目山林场等事业单位开展了行政机关合同专项检查。

3.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显现。完善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浙江满江红律师事务所的周苏临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法律咨询。推进了公职律师队伍发展,聘请了梅江丹、黄红梅2人为公职律师,承担普法宣传、法制审核和执法监督等法律事务。

四、行政执法规范公正文明

1.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化。严格遵照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度,在科室及下属单位聘任了17名兼职法制员,针对本单位作为一方签订的合同、起草(代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等行政行为,承担法制审核和普法宣传工作。

2.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化。在执法实践中,严格按照《浙江省主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浙江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杭州市农业(渔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等标准执行。

3.行政执法信息透明化。2021年,我局在“杭州·临安”政府官网-“部门信息公开”板块中,公布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2021年行政执法证持证人员名单、2021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行政处罚结果等。

4.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执法证件申领主体的资格审核,完善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已于2021年10月底完成了我局行政执法证件的换发和申领工作,其中统一更换为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的56人,参加通过2021年度《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考试并取得执法证件的2人,行政执法持证率100%。

5.“互联网+监管”工作有序推进。我局着力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浙江省权力事项库(监管库)事项认领率100%;全面推广“浙政钉·掌上执法”应用,掌上执法率100.00%,行政检查事项覆盖率100%。印发了《2021年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确定了2021年农业、林业“双随机”抽查项目,全年“双随机、一公开”事项覆盖率100.00%。逐步完善执法装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配备执法记录仪,执法拍摄视频实时上传“5G云公证”空间。

五、权力制约监督逐步强化

1.行政复议发案率、行政诉讼发案率下降。2021年行政复议案件0件,同比减少100%,行政诉讼2件,同比减少33.33%,目前均未审结。

2.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常态化。我局严格按照《关于开展法制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听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的执法工作规范情况,评查行政处罚案卷,纠正执法办案中的问题和不足。对机关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规范性文件管理、合同管理、法制宣传和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开展法制督查,通过监督检查和相互交流,提高了法治意识和法治水平,强化了依法行政的力度,建立了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法治体系。

六、法治宣传工作全面开展

我局印发了《2021年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1年临安区农业农村局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等文件。充分利用送服务下乡等服务“三农”的机会,面向基层群众,将涉农、涉林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现场宣传。2月,结合春耕备耕深入开展了“新春有约”双线“三服务”活动,向农资、农药经营主体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5月,我局联合武肃里社区巾帼志愿者,走家入户发放防诈骗传单,在微信公众号“临安农林”上普及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法律知识。6月,于苕溪畔开展了2021年“全国放鱼日”暨临安区增殖放流活动启动仪式,宣传自2021年1月1日实行的禁渔区、禁渔期制度,提高市民养护水生生物资源意识。12月国家宪法周,在农业大楼LED屏投放了法治临安建设宣传片。

七、社会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1.行政复议职责落实到位。全面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和省、市复议规范化建设会议要求,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文书中,按相关规定落实和完善行政复议申请权告知义务,告知行政相对人的申请行政复议权利。

2.行政调解制度逐步落实。根据要求建立了行政调解机制,落实了行政调解人员,组织行政调解人员参加了行政调解的业务培训,为行政调解的正常开展提供了必要保障。 

3.强化信访工作责任,规范工作流程办理。全年共办理信访事项298件,其中来信7件、来人来访5件、网上信访12件、区长公开电话274件。

 

 

                    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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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3-18
信息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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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落实省、市、区委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开展依法行政、法制监督、法治宣传、矛盾化解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本系统的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工作扎实推进

1.进一步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法用法。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各项制度,把学法活动列入党政班子2021年度学习计划,先后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内法规、宪法、民法典和乡村振兴法等专项学习。

2.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制定并印发了《杭州市临安区2021年法治农林建设工作要点》,对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和任务分解。

3.逐步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2021年上半年,先后开展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各类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清理了“烦企扰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各类制度规定。部署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对新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确保我局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平竞争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

4.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我局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021年共召开了法制监督检查和案卷评查会议3次,重点检查了行政执法规范工作开展情况,评查了农林行政执法案卷。10月底,组织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系统培训,重点围绕行政处罚和刑事立案衔接、《行政处罚法》修订内容、廉政执法、农产品执法实务、林道验收相关要求以及执法案卷制作要求等内容展开。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技能培训、竞赛及执法证考试等,在2021年杭州市“926工匠日杯”林业水利行政执法职工职业技能竞赛中,我局林业代表队脱颖而出,荣获二等奖。

5.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浙江省林业局开展的2021年度林业行政执法案卷执法评查中,我局的2件行政许可案卷被评为“林业行政许可案卷优秀卷”,3件行政处罚案卷被评为“林业行政处罚案卷优秀卷”。杭州市农业农村局开展的2021年全市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我局的1件行政处罚案卷被评为“杭州市农业农村行政处罚十大优秀案卷”。

二、政务公开严格管理

1.及时规范公开政府信息。重新梳理、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格式文书,2021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申请信息内容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起草、制发和管理本系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021年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其中,参与联合发文1件:《临安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牵头联合制定1件:《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实施“两进两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振兴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以区政府的名义制定3件:《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临安区无规定马属动物疫病保护区建设方案>的通知》《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安区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

三、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2021年,我局主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件:《临安以数字乡村建设为引领打造未来乡村共同富裕试点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承办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件:《杭州市临安区深化“千万工程”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行动计划(2021-2025)》。

2.行政机关合同管理走上正轨。严格按照《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等规定签订和管理合同,未发生合同纠纷,全年无标的额1000万元以上的合同。2021年8月-9月,对农林技术推广中心、天目山林场等事业单位开展了行政机关合同专项检查。

3.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显现。完善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浙江满江红律师事务所的周苏临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法律咨询。推进了公职律师队伍发展,聘请了梅江丹、黄红梅2人为公职律师,承担普法宣传、法制审核和执法监督等法律事务。

四、行政执法规范公正文明

1.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化。严格遵照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度,在科室及下属单位聘任了17名兼职法制员,针对本单位作为一方签订的合同、起草(代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等行政行为,承担法制审核和普法宣传工作。

2.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化。在执法实践中,严格按照《浙江省主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浙江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杭州市农业(渔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等标准执行。

3.行政执法信息透明化。2021年,我局在“杭州·临安”政府官网-“部门信息公开”板块中,公布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2021年行政执法证持证人员名单、2021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行政处罚结果等。

4.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执法证件申领主体的资格审核,完善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已于2021年10月底完成了我局行政执法证件的换发和申领工作,其中统一更换为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的56人,参加通过2021年度《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考试并取得执法证件的2人,行政执法持证率100%。

5.“互联网+监管”工作有序推进。我局着力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浙江省权力事项库(监管库)事项认领率100%;全面推广“浙政钉·掌上执法”应用,掌上执法率100.00%,行政检查事项覆盖率100%。印发了《2021年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确定了2021年农业、林业“双随机”抽查项目,全年“双随机、一公开”事项覆盖率100.00%。逐步完善执法装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配备执法记录仪,执法拍摄视频实时上传“5G云公证”空间。

五、权力制约监督逐步强化

1.行政复议发案率、行政诉讼发案率下降。2021年行政复议案件0件,同比减少100%,行政诉讼2件,同比减少33.33%,目前均未审结。

2.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常态化。我局严格按照《关于开展法制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听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的执法工作规范情况,评查行政处罚案卷,纠正执法办案中的问题和不足。对机关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规范性文件管理、合同管理、法制宣传和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开展法制督查,通过监督检查和相互交流,提高了法治意识和法治水平,强化了依法行政的力度,建立了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法治体系。

六、法治宣传工作全面开展

我局印发了《2021年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1年临安区农业农村局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等文件。充分利用送服务下乡等服务“三农”的机会,面向基层群众,将涉农、涉林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现场宣传。2月,结合春耕备耕深入开展了“新春有约”双线“三服务”活动,向农资、农药经营主体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5月,我局联合武肃里社区巾帼志愿者,走家入户发放防诈骗传单,在微信公众号“临安农林”上普及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法律知识。6月,于苕溪畔开展了2021年“全国放鱼日”暨临安区增殖放流活动启动仪式,宣传自2021年1月1日实行的禁渔区、禁渔期制度,提高市民养护水生生物资源意识。12月国家宪法周,在农业大楼LED屏投放了法治临安建设宣传片。

七、社会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1.行政复议职责落实到位。全面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和省、市复议规范化建设会议要求,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文书中,按相关规定落实和完善行政复议申请权告知义务,告知行政相对人的申请行政复议权利。

2.行政调解制度逐步落实。根据要求建立了行政调解机制,落实了行政调解人员,组织行政调解人员参加了行政调解的业务培训,为行政调解的正常开展提供了必要保障。 

3.强化信访工作责任,规范工作流程办理。全年共办理信访事项298件,其中来信7件、来人来访5件、网上信访12件、区长公开电话274件。

 

 

                    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