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115/2022-8109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府办 发文日期 2022-04-24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杭州市临安区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日期:
2022-04-21 13:37
来源:
区府办
浏览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要求,现将《杭州市临安区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421

(此件可公开发布)


杭州市临安区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决策机关

承办单位

完成时间

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实施计划

1

《杭州市临安区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

区政府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

2022年11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等。


5月完成公示并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8月由区政府上报杭州市人民政府审批;

11月由区政府发布实施。


2

《临安区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审批建设管理实施办法》

区政府

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7号)、《关于切实加强农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7〕69号)等。


3月至9月,完成决策方案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

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

10月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3

《杭州市临安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区政府

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2022年

7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发〔2019〕27号)、《浙江省信息化促进条例》《浙江省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法》(省政府令354号)。

3月起履行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程序,提交区

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抄送: 区委各部门,区纪委,区人武部,区各群众团体。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区各民主党派。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421日印发



分享:
字体: [

]
打印
索引号 002508115/2022-81098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府办
发文日期 2022-04-24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杭州市临安区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1
信息来源: 区府办
浏览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要求,现将《杭州市临安区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421

(此件可公开发布)


杭州市临安区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决策机关

承办单位

完成时间

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实施计划

1

《杭州市临安区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

区政府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

2022年11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等。


5月完成公示并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8月由区政府上报杭州市人民政府审批;

11月由区政府发布实施。


2

《临安区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审批建设管理实施办法》

区政府

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7号)、《关于切实加强农房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7〕69号)等。


3月至9月,完成决策方案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

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

10月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3

《杭州市临安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区政府

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2022年

7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发〔2019〕27号)、《浙江省信息化促进条例》《浙江省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法》(省政府令354号)。

3月起履行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程序,提交区

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抄送: 区委各部门,区纪委,区人武部,区各群众团体。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区各民主党派。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4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