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0185/2022-8124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湍口镇 成文日期 2022-04-28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湍口镇公共安全、集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日期:
2022-04-28 13:55
来源:
湍口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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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及依据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减轻突发事件造成的损伤,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省市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响应;科学规范,快速反应;属地为主,全民参与。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湍口集镇区域内突发事件的总体应对工作。防汛防台抗旱、森林防火、安全生产、消防、食品安全、生态环保、地质灾害、交通安全、动物疫情、传染病疫情、社会群体事件等具体业务线上应急分预案由各职能科室根据本预案分别另行制定。  

二、分级分类

(一)突发事件分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台风暴雨洪涝、暴雪、高温干旱等气象灾害,山体滑坡、泥石流、地震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重大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工矿企业、建设工程、农业生产、公共场所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发生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事件、重大动物疫情、水体及饮用水源污染,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刑事案件和暴力案件、恐怖袭击事件、涉外突发事件、民族宗教事件以及其他群体性事件。 

(二)突发事件分级

根据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事件一般分为以下四级: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一般事件(Ⅳ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法律、法规或者上级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红色预警,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出现或预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1)临安区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2)突发事件已发生,杭州市级及以上领导亲临现场指挥救援工作;

(3)事态复杂并进一步蔓延,对辖区内较大范围内的人身财产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可能造成重特大危害;或已经造成重特大人员伤亡、重特大财产损失、重特大环境污染、重特大负面舆情等后果的突发事件;

(4)镇级层面已无法单独应对解决,需要服从区级及以上层面统一协调、应对解决的突发事件;

(5)镇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决定应升级为Ⅰ级的突发事件。

2.橙色预警,重大事件(Ⅱ级):

出现或预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重大事件(Ⅱ级):

(1)临安区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2)突发事件已发生,临安区主要领导或杭州市级相关部门领导亲临现场指挥救援工作;

(3)事态较为复杂并进一步蔓延,对辖区内一定范围内的人身财产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可能造成重大危害;或已经造成多人死亡或受伤(有生命危险)的道路交通事故、森林火灾事故、地质灾害事故等突发事故;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重大环境污染、重大负面舆情等后果的突发事件;

(4)镇级层面已无法单独应对解决,需要协调区多个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应对解决的突发事件。

(5)镇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决定应升级为Ⅱ级的突发事件。

3.黄色预警,较大事件(Ⅲ级):

出现或预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较大事件(Ⅲ级):

(1)临安区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2)突发事件已发生,临安区分管领导亲临现场指挥救援工作;

(3)事态相对复杂并进一步蔓延,对辖区内一定范围内的人身财产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可能造成较大危害;或已经造成1人死亡或受伤(有生命危险)的道路交通事故、森林火灾事故、地质灾害事故等突发事故;或造成较大财产损失、较大环境污染、较大负面舆情等后果的突发事件;

(4)镇级层面已无法单独应对解决,需要协调区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应对解决的突发事件。

(5)镇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决定应升级为Ⅲ级的突发事件。

4.蓝色预警,一般事件(IV级):

出现或预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一般事件(IV级):

(1)临安区启动IV级应急响应;

(2)对辖区一定范围内的人身财产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可能造成危害;或已经造成人员受伤(无生命危险)、财产损失、环境污染、负面舆情等后果的突发事件;

(3)依靠镇级业务科室、值班人员、驻村组人员及应急队伍层面已无法单独应对解决,事态有进一步扩大趋势,需要调集镇级力量或区相关职能部门协助应对解决的突发事件。

(4)镇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决定应升级为IV级的突发事件。

三、组织体系

镇党委、政府是本行政区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当启动IV级以上应急响应时,由湍口镇应急指挥负责对突发事件的统一领导指挥与决策部署,具体工作由应急指挥室进行落实。未达到IV级响应的一般突发事件由各线分管领导、值班领导负责妥善协调处置。

(一)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钱 兴

副总指挥:郑 宇

成    员:帅乐芳许 珊、裘晓东、胡跃明

阮根华、蓝 伟、章小燕、钱宏波

吴士伟、包大为       

(二)应急指挥

镇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协调、指挥和信息汇总、报送工作;督促交办上级批示、指示精神以及镇应急指挥部决定事项的落实;负责对外信息发布、IV级以上响应时预防预警以及日常应急保障和应急演练的牵头组织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区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应急管理工作。

四、预测预警预防

预警监测以及减灾防灾工作由各分管领导、职能科室具体负责,包括接受信息、报告动态、组织协调各村、企业进行巡查等工作。

(一)预测监测

各职能科室须认真收发、传达区委、区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预测、预警机制,加强对有关信息的收集、风险分析和动态的监测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预警发布

根据紧急和危害程度,应急指挥办公室及时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应包括事件的类别、可能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延续时间、提醒事宜和应采取的相应措施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微信、广播、电视、报刊、通信、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于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五、应急处置

(一)信息报送

对已经发生的突发事件,各职能科室或值班组成员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口头向分管领导、值班领导、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63722183、18268009900)、区应急管理局(63813399、18268009966)报告,并在45分钟之内书面报送相关情况,要求内容准确、要素完整、重点突出、表达清楚、文字精练。对事态处置的新进展、可能衍生的新情况要及时续报对影响较大的事件处置结束后要进行终报。

(二)先期处置

对于接到突发事件报告,按照“业务科室先行处置”(适用于工作日及工作时段)和“值班值守先行处置”(适用于节假日和非工作时段)的原则,立即作出响应,迅速赶赴现场,协助事发地村两委、企业(单位)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做好事态评估及时报告。对于事态有进一步扩大趋势,无法控制时提请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

(三)应急响应

当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时(红色),由镇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统一指挥、协调、部署;镇全体机关干部服从统一指挥,相关行政村两委成员、网格员、企业主要负责人赶赴现场指挥处置并由综合信息室统一汇总上报信息。

当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时(橙色),由镇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统一指挥、协调、部署;镇全体机关干部统一在镇政府待命并服从统一指挥,相关行政村两委成员、网格员、企业主要负责人赶赴现场指挥处置并由综合信息室统一汇总上报信息。

当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时(黄色),由镇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镇应急办主任)统一指挥、协调、部署;镇全体机关干部处于待命状态随时服从统一指挥赶赴现场;当日值班领导及全体值班组成员、相应业务科室成员、驻村组人员、相关行政村两委成员、网格员、企业主要负责人赶赴现场指挥处置并由综合信息室统一汇总上报信息。

当启动IV级应急响应时(蓝色),由镇应急办相应业务分管副主任统一指挥、协调、部署;当日值班领导及全体值班组成员、相应业务科室成员、驻村组人员及应急队成员、相关行政村两委成员、网格员、企业相关负责人赶赴现场指挥处置并由综合信息室统一汇总上报信息。

以上应急响应启动时信息汇总上报,综合信息室对应上报区应急管理局;其他各线需要另行上报的,由各职能科室分线上报。未启动应急响应时信息汇总上报由各职能科室或值班组负责。

(四)指挥与协调

当发生突发事件时,根据需要,由应急指挥部建立若干应急行动组。

1.综合协调组。汇总信息及时向镇应急指挥部汇报事件动态;协调各方力量开展救援工作等。

2.治安维护组。配合公安部门,对突发事件或群体性事件危害地区和危险源实施警戒,维持社会治安,实行交通管制,疏散和撤离受灾人员;做好政策法规宣传,劝导不明真相的群众离散,对重点人员稳控好情绪等。

3.医疗救护组。配合卫生防疫部门,迅速组织专业救护机构、人员开展现场救护、院前急救、专科医救、卫生防疫和心理疏导等工作。

4.新闻宣传组。配合宣传部门及有关媒体,开展新闻报道、分阶段新闻发布、应对负面舆情等工作。

5.物资保障组。做好救援物资储备、配送、调拨、征用、发放等工作以及避灾场所管理工作。

6.善后处理组。安置受灾人员生活,妥善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和其他有关工作。

(五)扩大应急

实施扩大应急时,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增加应急处置力量,加大应急队伍力量资金、物资等保障力度,加强指挥协调,全力控制事态发展。

(六)应急结束

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镇应急指挥部应及时研判,提出应急结束建议,并由区政府或区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实施。应急结束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和各应急行动组有序撤离。

六、恢复重建

(一)善后处置

善后处理工作由镇政府统一组织,相应职能科室具体承办,提请区政府和区有关部门提供必要的支持。对突发事件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高度重视和适时采取心理咨询、慰问等有效措施,努力消除突发事件给群众造成的精神创伤。

(二)恢复与重建

恢复与重建工作,由镇政府统一组织,相应职能科室具体承办。由镇政府提出申请,区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和意见,按照有关规定报批实施,积极争取区政府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支持。

(三)调查与评估

配合区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发生的起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和应急决策能力、应急保障能力、预警预防能力、现场处置能力、恢复重建能力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并向区政府作出报告。

(四)对外信息发布和通报

镇应急办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负责与区应急管理局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对接,及时依法依规对外发布信息。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新闻报道、新闻发布会、接受记者采访等形式。

七、应急保障

(一)人力资源保障

镇防汛防台、森林防火队员、安全生产队员、各行政村两委、网格员等突击救灾队伍以及企业员工是突发事件应急行动的骨干力量,镇民兵预备役、临安狼行公益应急救援队是抢险救援的后备力量。镇政府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健全社会动员机制,有效组织和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二)资金财力保障

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由镇列入年度本级财政资金预算。

(三)物资能源保障

配合区有关部门,根据应急需要,建立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组织做好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

(四)治安维护保障

配合公安部门,制定事故状态下维持治安秩序的各种准备方案,包括集结、布控、值勤和行动措施,并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组织实施。

(五)人员防护保障

镇相关职能科室应做好应急避难场所的日常管理,明确相关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广大群众安全、有序转移或者疏散,争取有关部门支持,为应急救援人员配备符合救援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确保人员安全。

八、监督管理

(一)公众宣传

根据区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的应对突发事件宣传教育规划,镇政府充分利用广播、墙报专栏、通讯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预案和预防、预警、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个体的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社会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培训演练

要加强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人才的教育培训工作,把应急管理知识作为全镇机关干部和村干部培训的重要教学内容,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镇应急办按照“统一规划,分项实施,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协同区应急管理局或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付诸实施。通过演练,发现应急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责任与奖惩

镇党委、政府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突发事件的预防、报告、巡查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依法依规,给予处分。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此前相关预案与本预案不一的,以本预案为准。此预案若有与上级规定不一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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湍口镇公共安全、集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发布时间:2022-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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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及依据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减轻突发事件造成的损伤,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省市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响应;科学规范,快速反应;属地为主,全民参与。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湍口集镇区域内突发事件的总体应对工作。防汛防台抗旱、森林防火、安全生产、消防、食品安全、生态环保、地质灾害、交通安全、动物疫情、传染病疫情、社会群体事件等具体业务线上应急分预案由各职能科室根据本预案分别另行制定。  

二、分级分类

(一)突发事件分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台风暴雨洪涝、暴雪、高温干旱等气象灾害,山体滑坡、泥石流、地震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重大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工矿企业、建设工程、农业生产、公共场所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发生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事件、重大动物疫情、水体及饮用水源污染,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刑事案件和暴力案件、恐怖袭击事件、涉外突发事件、民族宗教事件以及其他群体性事件。 

(二)突发事件分级

根据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事件一般分为以下四级: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一般事件(Ⅳ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法律、法规或者上级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红色预警,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出现或预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1)临安区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2)突发事件已发生,杭州市级及以上领导亲临现场指挥救援工作;

(3)事态复杂并进一步蔓延,对辖区内较大范围内的人身财产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可能造成重特大危害;或已经造成重特大人员伤亡、重特大财产损失、重特大环境污染、重特大负面舆情等后果的突发事件;

(4)镇级层面已无法单独应对解决,需要服从区级及以上层面统一协调、应对解决的突发事件;

(5)镇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决定应升级为Ⅰ级的突发事件。

2.橙色预警,重大事件(Ⅱ级):

出现或预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重大事件(Ⅱ级):

(1)临安区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2)突发事件已发生,临安区主要领导或杭州市级相关部门领导亲临现场指挥救援工作;

(3)事态较为复杂并进一步蔓延,对辖区内一定范围内的人身财产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可能造成重大危害;或已经造成多人死亡或受伤(有生命危险)的道路交通事故、森林火灾事故、地质灾害事故等突发事故;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重大环境污染、重大负面舆情等后果的突发事件;

(4)镇级层面已无法单独应对解决,需要协调区多个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应对解决的突发事件。

(5)镇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决定应升级为Ⅱ级的突发事件。

3.黄色预警,较大事件(Ⅲ级):

出现或预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较大事件(Ⅲ级):

(1)临安区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2)突发事件已发生,临安区分管领导亲临现场指挥救援工作;

(3)事态相对复杂并进一步蔓延,对辖区内一定范围内的人身财产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可能造成较大危害;或已经造成1人死亡或受伤(有生命危险)的道路交通事故、森林火灾事故、地质灾害事故等突发事故;或造成较大财产损失、较大环境污染、较大负面舆情等后果的突发事件;

(4)镇级层面已无法单独应对解决,需要协调区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应对解决的突发事件。

(5)镇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决定应升级为Ⅲ级的突发事件。

4.蓝色预警,一般事件(IV级):

出现或预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一般事件(IV级):

(1)临安区启动IV级应急响应;

(2)对辖区一定范围内的人身财产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可能造成危害;或已经造成人员受伤(无生命危险)、财产损失、环境污染、负面舆情等后果的突发事件;

(3)依靠镇级业务科室、值班人员、驻村组人员及应急队伍层面已无法单独应对解决,事态有进一步扩大趋势,需要调集镇级力量或区相关职能部门协助应对解决的突发事件。

(4)镇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决定应升级为IV级的突发事件。

三、组织体系

镇党委、政府是本行政区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当启动IV级以上应急响应时,由湍口镇应急指挥负责对突发事件的统一领导指挥与决策部署,具体工作由应急指挥室进行落实。未达到IV级响应的一般突发事件由各线分管领导、值班领导负责妥善协调处置。

(一)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钱 兴

副总指挥:郑 宇

成    员:帅乐芳许 珊、裘晓东、胡跃明

阮根华、蓝 伟、章小燕、钱宏波

吴士伟、包大为       

(二)应急指挥

镇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协调、指挥和信息汇总、报送工作;督促交办上级批示、指示精神以及镇应急指挥部决定事项的落实;负责对外信息发布、IV级以上响应时预防预警以及日常应急保障和应急演练的牵头组织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区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应急管理工作。

四、预测预警预防

预警监测以及减灾防灾工作由各分管领导、职能科室具体负责,包括接受信息、报告动态、组织协调各村、企业进行巡查等工作。

(一)预测监测

各职能科室须认真收发、传达区委、区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预测、预警机制,加强对有关信息的收集、风险分析和动态的监测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预警发布

根据紧急和危害程度,应急指挥办公室及时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应包括事件的类别、可能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延续时间、提醒事宜和应采取的相应措施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微信、广播、电视、报刊、通信、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于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五、应急处置

(一)信息报送

对已经发生的突发事件,各职能科室或值班组成员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口头向分管领导、值班领导、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63722183、18268009900)、区应急管理局(63813399、18268009966)报告,并在45分钟之内书面报送相关情况,要求内容准确、要素完整、重点突出、表达清楚、文字精练。对事态处置的新进展、可能衍生的新情况要及时续报对影响较大的事件处置结束后要进行终报。

(二)先期处置

对于接到突发事件报告,按照“业务科室先行处置”(适用于工作日及工作时段)和“值班值守先行处置”(适用于节假日和非工作时段)的原则,立即作出响应,迅速赶赴现场,协助事发地村两委、企业(单位)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做好事态评估及时报告。对于事态有进一步扩大趋势,无法控制时提请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

(三)应急响应

当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时(红色),由镇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统一指挥、协调、部署;镇全体机关干部服从统一指挥,相关行政村两委成员、网格员、企业主要负责人赶赴现场指挥处置并由综合信息室统一汇总上报信息。

当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时(橙色),由镇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统一指挥、协调、部署;镇全体机关干部统一在镇政府待命并服从统一指挥,相关行政村两委成员、网格员、企业主要负责人赶赴现场指挥处置并由综合信息室统一汇总上报信息。

当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时(黄色),由镇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镇应急办主任)统一指挥、协调、部署;镇全体机关干部处于待命状态随时服从统一指挥赶赴现场;当日值班领导及全体值班组成员、相应业务科室成员、驻村组人员、相关行政村两委成员、网格员、企业主要负责人赶赴现场指挥处置并由综合信息室统一汇总上报信息。

当启动IV级应急响应时(蓝色),由镇应急办相应业务分管副主任统一指挥、协调、部署;当日值班领导及全体值班组成员、相应业务科室成员、驻村组人员及应急队成员、相关行政村两委成员、网格员、企业相关负责人赶赴现场指挥处置并由综合信息室统一汇总上报信息。

以上应急响应启动时信息汇总上报,综合信息室对应上报区应急管理局;其他各线需要另行上报的,由各职能科室分线上报。未启动应急响应时信息汇总上报由各职能科室或值班组负责。

(四)指挥与协调

当发生突发事件时,根据需要,由应急指挥部建立若干应急行动组。

1.综合协调组。汇总信息及时向镇应急指挥部汇报事件动态;协调各方力量开展救援工作等。

2.治安维护组。配合公安部门,对突发事件或群体性事件危害地区和危险源实施警戒,维持社会治安,实行交通管制,疏散和撤离受灾人员;做好政策法规宣传,劝导不明真相的群众离散,对重点人员稳控好情绪等。

3.医疗救护组。配合卫生防疫部门,迅速组织专业救护机构、人员开展现场救护、院前急救、专科医救、卫生防疫和心理疏导等工作。

4.新闻宣传组。配合宣传部门及有关媒体,开展新闻报道、分阶段新闻发布、应对负面舆情等工作。

5.物资保障组。做好救援物资储备、配送、调拨、征用、发放等工作以及避灾场所管理工作。

6.善后处理组。安置受灾人员生活,妥善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和其他有关工作。

(五)扩大应急

实施扩大应急时,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增加应急处置力量,加大应急队伍力量资金、物资等保障力度,加强指挥协调,全力控制事态发展。

(六)应急结束

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镇应急指挥部应及时研判,提出应急结束建议,并由区政府或区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实施。应急结束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和各应急行动组有序撤离。

六、恢复重建

(一)善后处置

善后处理工作由镇政府统一组织,相应职能科室具体承办,提请区政府和区有关部门提供必要的支持。对突发事件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高度重视和适时采取心理咨询、慰问等有效措施,努力消除突发事件给群众造成的精神创伤。

(二)恢复与重建

恢复与重建工作,由镇政府统一组织,相应职能科室具体承办。由镇政府提出申请,区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和意见,按照有关规定报批实施,积极争取区政府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支持。

(三)调查与评估

配合区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发生的起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和应急决策能力、应急保障能力、预警预防能力、现场处置能力、恢复重建能力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并向区政府作出报告。

(四)对外信息发布和通报

镇应急办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负责与区应急管理局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对接,及时依法依规对外发布信息。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新闻报道、新闻发布会、接受记者采访等形式。

七、应急保障

(一)人力资源保障

镇防汛防台、森林防火队员、安全生产队员、各行政村两委、网格员等突击救灾队伍以及企业员工是突发事件应急行动的骨干力量,镇民兵预备役、临安狼行公益应急救援队是抢险救援的后备力量。镇政府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健全社会动员机制,有效组织和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二)资金财力保障

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由镇列入年度本级财政资金预算。

(三)物资能源保障

配合区有关部门,根据应急需要,建立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组织做好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

(四)治安维护保障

配合公安部门,制定事故状态下维持治安秩序的各种准备方案,包括集结、布控、值勤和行动措施,并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组织实施。

(五)人员防护保障

镇相关职能科室应做好应急避难场所的日常管理,明确相关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广大群众安全、有序转移或者疏散,争取有关部门支持,为应急救援人员配备符合救援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确保人员安全。

八、监督管理

(一)公众宣传

根据区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的应对突发事件宣传教育规划,镇政府充分利用广播、墙报专栏、通讯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预案和预防、预警、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个体的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社会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培训演练

要加强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人才的教育培训工作,把应急管理知识作为全镇机关干部和村干部培训的重要教学内容,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镇应急办按照“统一规划,分项实施,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协同区应急管理局或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付诸实施。通过演练,发现应急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责任与奖惩

镇党委、政府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突发事件的预防、报告、巡查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依法依规,给予处分。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此前相关预案与本预案不一的,以本预案为准。此预案若有与上级规定不一的,以上级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