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668/2022-81992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公安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2-05-24 |
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
日期:
2022-05-24 15:41
来源:
区公安分局
浏览量:
为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制定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如下:
(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四)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
2022年3月30日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