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297/2022-82136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2-05-27 |
杭临规划资源告〔2022〕91号
杭州临安裕康食品厂于2008年至2020年期间以挂牌出让方式取得位于岛石镇仁里村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签订3301852008A21129、3301852010A21214、3301852013A21048、3301852014A21088、3301852020A21054号出让合同,出让土地总面积8830.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五宗地已合并发证,出让年限按最早到期年限确定,即土地使用年限至2058年8月11日止。
上述宗地东面相邻处有721平方米土地,当时未整体出让给企业。现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亩产倍增”计划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若干意见》(杭政〔2014〕12号)、《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临政办〔2018〕26号)文件精神,拟同意将该721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协议出让给杭州临安裕康食品厂,出让面积由8830.5平方米增加为9551.5平方米,出让用途为工业,出让年限至2058年8月11日止,由受让人按规定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
现将上述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日。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届满我局将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联系电话:63709129 63922816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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